工程大财字〔2011〕5号
一、“收支两条线”工作的目的与原则
(一)实行“收支两条线”财务管理,是加强财务管理、整顿财经秩序,规范收支行为,严格财会制度的基本建设,也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从源头上预防经济犯罪和治理腐败的重要措施。
(二)实行“收支两条线”财务管理,既要严格程序,又要科学可行;有利于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为学校增收节支。
(三)实行“收支两条线”财务管理,收入的所有关系不变,支出按相应的规定执行。
二、收入的范围
(一)各类事业性收费,包括学费、住宿费及各类考试费;
(二)资产占用及租赁性收费(含无形资产);
(三)有偿服务性收费 ;
(四)各类罚没性补偿收入;
(五)各类押金、代收款项等;
(六)各类折扣返还款;
(七)其它收入;
三、支出的规定
(一)所有支出项目均使用校财务处统一的经费卡。
(二)预算内经费支出实行由分管校领导签字审批制。
(三)预算外经费支出;金额在10万元以内,由校长审批;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的经费支出,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确定和党委会审定通过后执行。
(四)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执行所规定的签字审批权限,各学院(部)所支配的经费支出,原则上由各学院(部)负责人审批,其中金额较大的经费支出需经党政联席会研究审批,报财务处备案。
四、“收支两条线”的工作程序与要求
(一)各类收费项目,不论是上级规定还是部门自定,均应向校财务处提交书面报告。报告要有明确的收费依据、收费标准、收费程序及所收费用的管理使用支出办法等内容,报告由财务处初审后,经主管校领导同意,提交校长办公会讨论批准。未经审批的项目一律不得擅自收费。各类收费项目必须在监察处备案。
(二)各类收费都必须开具财务处统一印制且盖有财务处印章的票据,并出示收费依据。否则,被收费单位和个人有权拒交。
(三)校属各单位、各部门发生的收费业务,原则上由财务处统一收缴。特殊情况,经财务处同意,可委托单位、部门代收,但应严格执行《西安工程大学票据管理暂行办法》,统一使用校财务处印制的票据,并及时将所收款项上缴学校财务。
(四)校属各单位、各部门的创收收入均由财务处统一管理。
(五)对违犯本规定的单位或部门,学校将依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并追究单位或部门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校财务、审计等部门要执行校务公开的有关规定,及时将有关信息公布,接受广大教职工学生的监督。
六、本规定由财务处负责解释。
七、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