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日常经济业务处理单据有哪些?
答:日常经济业务处理单据主要有:
⑴《成都中医药大学借据》(一式三联);
⑵《成都中医药大学报账单》;
⑶《成都中医药大学旅费报销单》;
⑷《领条》;
⑸《成都中医药大学科研经费报销单》;
⑹《成都中医药大学支票使用单》。
所有单据规格基本一样,规格24.2cm×12.6cm,一般不得大于此规格。
2、日常经济业务处理单据如何取得?
答:可以从两种方式取得:
(1)从报账大厅取得已经印制的单据;
(2)从校园网本处网页下载,使用A4纸打印并裁剪。
3、如何进入校园网计划财务处网页?
答、本处网页网址:http://210.41.222.182/
进入路径:校园网首页——行政管理——机构设置——计划财务处
4、票据是如何整理粘贴的?
答:票据正面朝上,从左至右,鱼鳞式排列,分类粘贴在各类报销单上。票据粘贴的面积不超过报销单的范围。各项费用支出金额分类汇总,填写在报销单相对应的栏目里。
小于“规格24.2cm×12.6cm”的报销凭证均应该房置于粘贴单上;装订线位于凭证左上角,粘贴过程中注意避让装订线,保证装订后不影响凭证的完整;
一事一单:一笔经济业务粘贴在一张粘贴单上,不能将2项或多项经济业务出现在一张粘贴单上。
便于翻阅:不转动单据就能完成查阅。
5、为什么前来计财处办理借款、报账(转账、领款)等业务的人员必须是本校在职教职工?
答:为了保证会计信息资料及学校资金的安全,前来办理借款、报账(转账、领款)等业务的人员必须是本校教职工。
6、报账人前来报账所持有的外来原始凭证为什么必须是财政或税务监制的收据或发票?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只有财政或税务监制的收据和发票是合法的原始凭证,自购的收据属无效的原始凭证。
7、合法原始凭证的要求有哪些?
答:外来合法原始凭证应具备填制日期、经济业务内容﹑填制人﹑数量﹑单价和金额(大小写金额要相符)、填制人或经办人的签名或盖章、财政、税务统一收据加盖财务专用章有效,税务发票必须加盖税务局统一刻制的带税号的发票专用章有效;学校统一自制的原始凭证如“劳务酬金发放表” 必须有制表人﹑单位审核人﹑财务“一支笔”签字和本单位公章。
8、为什么原始凭证不得涂改?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十四条规定:原始凭证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应加盖出具单位的公章。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
9、为什么用于报账的原始凭证须由经手人、验收人、审批人三人签名?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内总控制监督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这一制度要求审批人、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
10、以前年度的原始凭证为什么不能在今年报账?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的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所以当年发生的经济业务原则上应在当年及时入账。这样才能准确反映当年的实际支出,利于单位对各项经费的预算和控制。
11、二级单位“一支笔”审批人对本单位的经济活动负有哪些责任?
答:①本单位财务收支预算的编报负重要领导责任,对执行结果负主要领导责任。
②对学校下达的预算经费和分配资源的合理使用负直接责任。
③对本单位财务规章制度制定和实施情况负主要领导责任。
④对本单位报账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负主要领导责任。
⑤对本单位财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12、我校如何实行的经费“一支笔”审批权限?
答:①本部门经费由“一支笔”负责人审批;
②部门“一支笔”(副职)本人的一切开支由本部门正职负责人审批,部门“一支笔”(正职)本人的一切开支由分管校领导审批。
③各部门的“一支笔”负责人因出差等事由须委托他人审批签字的,应写书面委托书(加盖部门公章)交给计财处备案。
13、品名规格为“办公用品”或“文具”等的发票,为什么必须附有商品清单才可以报账?
答:根据中央纪委[2003]1号《关于坚决制止开具虚假发票公款报销行为的通知》,品名规格为“办公用品”或“文具”等的发票在预算经费和创收项目中列支的必须附有商品清单方可报账。
14、为什么各教学单位购置图书必须报增固定资产?
答:根据《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规定,学校购置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和建筑物、设备、图书等必须报增资产。因为它是高校开展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等活动必不可少的物资基础,高校所拥有的固定资产的数量及价量,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并代表了学校的办学规模及办学水平。各教学单位购置图书先要到图书馆办理图书入库手续后再到计财处报账。
15、为什么1000元以上的支出必须开具支票?
答:国务院《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为了加强现金安全管理,加强经济现金安全管理,加强经济活动监督,开户单位之间结算起点1000元以上的支出必须以银行转账支票支付。
16、现金支出范围有哪些?
答:《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第二章第五条规定: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一)职工工资、津贴;
(二)个人劳务报酬;
(三)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
(四)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五)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
(六)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七)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结算起点定为1000元,超过1000元通过银行转账结算。
(八)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17、缴纳学费刷卡是否收取银行手续费?
答:刷卡缴纳学费不收银行手续费。
用卡范围:银行卡片上有“银联”标记的各银行和邮储借记卡和贷记卡。
18、如何查询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
答: 我校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管理单位是“四川省省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有三种方式:
(1)银行查询:职工持有中国建设银行发行的“公积金龙卡”,可以到全是所有自动柜员机查询;
(2)电话查询:拨打电话86742111后,根据语音提示,输入个人身份证号码或者公积金账号查询。个人公积金账号可在本人《工资条》查找;
(3)管理中心查询:前往金东华正街42号四川广电国际大厦6层,可在查询机前查询或人工查询。
19、如何更换工资卡(银行卡)?
答:通常情况下我们不需要更换工资银行卡。但是,由于
(1)发生工资卡遗失、消磁、更名等事项;
(2)我校财政零余额账户开户在农行,工资直发需要统一在农行办理。
以上原因需要统一更换为中国农业银行借记银行卡。办理程序是:
(1)持本人身份证到本市农行储蓄机构(最好是到十二桥支行)办理开户手续,取得银行卡并激活银行卡;
(2)复印银行卡卡号,准确填写个人姓名并签名申请更换银行卡;
(3)换卡期间注意对账,旧卡暂时保留。
20.一天领取多少现金需提前预约?怎样预约?
一天领取现金超过1万元的,应在用款前一天的11:30分之前到核算科报用款计划,预约用款时间和用款金额,也可以电话预约用款,预约电话61800183或87772056。
已预约用款的须在预约的时间内提款,未按时提款的需重新预约。
21.外国汇入的款项怎样办理落款?
确定将有国外的款项汇入我校账户时,经办人员应到财务处资金科登记汇出款项的国度、单位、款项用途和经办人员联系方式等。核算科在收到银行发出的结汇通知后将及时办理涉外收入申报手续,按申报当日的汇率转换成人民币,待款项落入我校账户之后,通知经办人员前来办理落款手续。
22.怎样取得学校的账号信息?
因汇入款项或其它原因需要学校账号信息的,请与核算科联系。因学校开立的银行账户较多,经办人应向核算科说明账号的用途及经费性质,避免账号提供错误给落款造成不必要的麻烦。核算科咨询电话61800183或87772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