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现将2023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 审计整改工作部署落实情况
(一)周密部署审计整改工作。博山区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组成整改推进工作专班,制定《关于推进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方案》,召开专题部署会议,统筹安排整改任务。按照“五批次”“五明确”的总体安排,将整改任务分解为五个批次,对中央、省、市、区级审计和以前年度审计查出未整改的问题,分批次推动整改,明确整改内容、整改重点、组织方式、时间安排和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计划性,保证整改工作的效果和效益。
(二)多措并举推动整改责任落实。一是开展巡视巡察和审计发现突出问题整改季活动。以“巡察+审计”的工作模式,联合编组、同步进驻、分工协作、联动处置;二是坚持有解思维,勇于突破僵点、难点,对典型问题实施专题研究。先后召开关于“违规为房地产公司贷款并回购其房产为其还款,所购房产部分处于闲置状态”问题和供销系统专项审计问题整改工作等专题会议,对难点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力求找到解决问题的最优方案;三是将问题整改与审计计划相结合,力争一花多果,持续推动审计整改进一步落实。在安排的审计项目中,凡涉及以前年度审计发现问题未整改到位的,审计组一并列为审计关注事项,督促整改到位。
(三)探索创新审计整改工作模式。坚持治已病、防未病,推动揭示问题与解决问题相统一。一是探索对需整改问题分类提出整改要求,并对审计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促检查;二是探索约谈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方式,督促被审计单位提高认识,积极落实问题整改主体责任;三是探索整改工作的督办和通报。对已到规定期限未落实的事项,发出催办通知书,对整改不力的给予通报。
二、审计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2023年度,博山区审计局开展审计项目43个,发现问题416个,问题金额116466.59万元,通过整改,共整改完成问题382个,部分整改14个,未整改20个。
(一)经济责任审计
2023年度开展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共计27个,发现问题281个,问题金额47287.57万元,通过整改,共整改完成问题256个,部分整改11个,未整改14个。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方面
其中,博山区水利局出台的政策文件与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不符,已整改完成;博山区基础教育发展研究中心无依据设立非税收入项目并编制非税收入预算、收取试题印刷返还款24.61万元,已整改完成;博山区池上镇中心学校违规委托经营学校食堂,已整改完成;淄博一中助学金利用率低,部分助学金用于非合理用途问题,已整改完成;博山区八陡镇人民政府执行政府采购合同不规范,工程建设未履行政府采购手续、部分工程采购流于形式、超出合同内容、合同价款支付相关款项22.96万元,已整改完成;博山区市政园林环卫服务中心防疫捐款支出不规范,涉及问题金额0.5万元,个别季度月份落实大整治大提升行动不力,已整改完成;博山区自然资源局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后期管护不到位,中介机构脱钩不彻底,已整改完成;淄博工贸学校未与长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已整改完成;博山区山头街道中心学校挤占作业本费,涉及金额0.05万元,已整改完成;博山区房产事业服务中心未完成已收取物业质量保修金退还工作,已整改完成;博山区供销社在推进基层社改造工作中履行职责不力,历史遗留问题久拖不决,落实巡察整改不力,已整改完成;博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一链办理”宣传不到位,拖欠民营企业债务318.51万元,已整改完成;原博山区商业服务中心未制定职工代表培训规划或者实施办法,相关职责未履行到位,已整改完成。
博山区自然资源局项目前期可行性研究不充分,导致项目停滞,尚未完工,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涉及问题金额2653.86万元,部分整改完成;博山区实验中学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政策未执行到位,部分整改完成。
2.重要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的制定、执行和效果方面
其中,淄博一中签订合同与招投标情况不符,在结算审核时多计工程款,涉及问题金额6.21万元,多计工程税款,涉及问题金额40.97万元,零星工程程序不规范,已整改完成;博山区中医院薪酬分配方案未报主管部门备案,薪酬发放账目资料不完整,已整改完成;博山区八陡镇人民政府自创特色党建品牌建设过程中相关奖补文件不规范,已整改完成;博山区市政园林环卫中心广场管理存在漏洞,已整改完成;博山区自然资源局存在护林员超龄,已整改完成;博山区供销社未完成省市供销社2023培育壮大工程重点任务年指标,已整改完成;博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未按时完成全区村(社区)便民服务标准化,帮办代办质量不高,企业开办帮办代办作用发挥不明显,已整改完成;原博山区商业服务中心未做实编制中期财政规划,已整改完成。
3.在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执行和效果情况方面
其中,博山区水利局履行水利行政执法监督职能不到位、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不到位,出台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内容错误,未对“三重一大”事项清单动态调整、未建立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制度,已整改完成;博山区文化馆未建立“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已整改完成;博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重大经济事项未履行集体决策程序,已整改完成;博山区城西街道办事处部分重大经济事项履行集体决策程序不到位,已整改完成;博山区池上镇人民政府项目工程未进行政府投资项目结算审计备案,已整改完成;博山区池上镇中心学校未经上级部门审批调拨固定资产,涉及问题金额409.83万元,已整改完成;淄博一中未严格执行单位“三重一大”议事程序,学校食堂餐饮服务未进行招投标,托儿费报销标准过低,已整改完成;博山区中医院国有资产出租未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应收未收相关费用,涉及问题金额5.32万元,已整改完成;博山区八陡镇与黑山公司政企不分,黑山公司账务资料显示的部分重大经济事项八陡镇、黑山公司无集体决策会议记录,已整改完成;博山区白塔镇卫生院未按规定申领施工许可证,超进度支付工程款,涉及问题金额74.16万元,已整改完成;博山区市政园林环卫中心部分重大事项未经集体研究决策,未履行招投标程序,涉及问题金额1200万元,已整改完成;博山区淄博工贸学校未严格执行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制度,涉及问题金额55.25万元,已整改完成;博山区山头街道中心校重大经济事项的认定标准偏离学校实际,重大经济事项议事决策程序不规范,涉及问题金额10万元,已整改完成;博山区市场监管局部分事项未体现决策过程,置换国有资产使用权,未履行报备报批手续,已整改完成;博山区实验中学未通过招投标等方式公开引入社会力量承包食堂,重大支出未经过“三重一大”讨论决策程序,未按照规定办理采购,已整改完成;博山区供销社部分大额资金使用未履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发生代偿未及时入账并进行追偿,涉及问题金额89.80万元,违规将生产经营权交由刑满释放人员,对资产管理不力,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监管不力,造成重大的社有资产流失和损失风险,已整改完成;博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年度预算安排未经集体决策,重大经济事项决策程序不规范,已整改完成;原博山区商业服务中心年度预算安排未经集体决策,重大经济事项决策程序不规范,未积极采取措施追讨欠款,未收回欠款并上交区财政,涉及问题金额51.65万元,已整改完成。
博山区八陡镇人民政府向淄博赛能外墙保温工程有限公司出借大额资金,逾期未收回、应取未取利息50万元,部分整改完成;博山区房产事业服务中心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在租赁年限和租赁费方面不符合规定,部分整改完成。
博山区八陡镇人民政府所属国有公司向辖区村居出借资金不规范,逾期未收回,应取未取利息490.75万元,向济宁城际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出借大额资金,逾期未收回,应取未取利息300万元,向招商引资企业出借千万国有资金,后转为股权,未产生收益,涉及问题金额1828万元,未整改;博山区房产事业服务中心房屋租金收取不及时,涉及问题金额16万元,未整改;博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违规借用资金,未整改。
4.财政财务管理、经济风险防范、生态文明建设项目、资金等管理使用和效益方面
其中,博山区水利局未及时进行会计核算,应征未征水土保持补偿费,预算编制不规范,预算执行不到位,未对项目支出进行绩效评价,公务接待费超预算支出,已整改完成;博山区文化馆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未及时进行会计核算,未按规定使用票据,未按规定科目进行核算,超出规定限额使用现金,已整改完成;博山区基础教育发展研究中心预算编制不全面,造成部分项目无预算支出、预算安排不充分,部分项目超预算支出、预算执行不到位,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未依法设立会计账簿,未及时处置待报废资产,已整改完成;博山区投资促进中心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账表不符,未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商务活动未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接待费报销不规范,加班餐费、接待费、差旅费审批手续不规范,超预算支出5.56万元、无预算支出12.99万元,已整改完成;博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差旅费审批与报销手续不规范,公务接待费审批与报销手续不规范,购置固定资产未办理国有资产购置审批手续,超预算支出2.12万元,已整改完成;博山区城西街道办事处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无依据支付工程款,履行政府采购手续不规范,建设工地扬尘及工程渣土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餐饮行业油烟污染,已整改完成;博山区应急管理局公务卡结算制度执行不到位,涉及问题金额0.65万元,未登记固定资产账,涉及问题金额2.8万元,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决算报表数据与会计账簿数据不一致, 账表不符,已整改完成;博山区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往来款中列支费用,涉及问题金额1.64万元,公务卡结算制度执行不到位,涉及问题金额0.48万元,记账不及时,涉及问题金额0.88万元,已整改完成;博山区池上镇财务管理不规范,涉及问题金额0.49万元,超限额使用现金,涉及问题金额0.48万元,已整改完成;博山区池上镇中心学校超限额使用现金,涉及问题金额2.84万元,违规开立银行账户,已整改完成;淄博一中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情况不完整,取得原始票据不合规,涉及问题金额1.17万元,已整改完成;博山区中医院账实不符,现金账记录失真,白条抵库,涉及问题金额15.96万元,大额现金支出,银行存款管理存在漏洞、大额资金进出未在账面反映或有反映但未记录事由,涉及问题金额69.99万元,银行账目登记入账存在漏记、重复计入的事项,涉及问题金额69.99万元,记账凭证与原始凭证不对应或无原始支撑材料,应使用未使用往来结算票据、应开具未开具发票,涉及问题金额50.28万元,错记会计科目,固定资产未及时入账,涉及问题金额1.02万元,已整改完成;博山区八陡镇人民政府虚列收支,坐收坐支非税收入,涉及问题金额108.96万元,专项资金未单独进行核算,涉及问题金额257.45万元,会计核算不规范,无依据调账,决算报表与实际支出不一致,涉及问题金额9.99万元,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未严格执行报账制,涉及问题金额85万元,已整改完成;博山区区委区直机关工委支出审核不严,部分费用报销未附明细表,个别支出列入往来科目核算,涉及问题金额1.04万元,已整改完成;博山区夏家庄卫生院入账单据不规范,部分账务处理缺少原始凭证,未执行公务接待清单制度,涉及问题金额0.1万元,专项资金未单独进行核算,涉及问题金额5万元,白条长期抵库,涉及问题金额18.84万元,已整改完成;博山区白塔镇卫生院未按规定使用票据,涉及问题金额58.18万元,部分账务处理缺少原始凭证,已整改完成;博山区市政园林环卫中心差旅费报销不规范,未优先考虑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涉及问题金额1.59万元,大额支出未附明细,涉及问题金额0.99万元,食堂工作餐就餐标准较高,涉及问题金额0.11万元,已整改完成;博山区自然资源局部门预算编制不完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不规范,项目支出绩效年度绩效指标设置不合理,超协议价格结算会议培训费,涉及问题金额0.08万元,未申请成立工会组织,支出职工活动费用,涉及问题金额6.05万元,公车使用管理不规范,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已整改完成;博山区淄博工贸学校项目预算执行不到位,现金管理不规范,已整改完成;博山区山头街道中心校会计核算不完整,未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已整改完成;博山区房产事业服务中心多报销差旅费0.03万元,出借专项资金8500万元,资金拨付流程不规范,资金申请材料审核不严,已整改完成;博山一中超范围报销差旅费0.02万元,固定资产未入账5.48万元,已整改完成;博山区市场监管局预算编制不完整、不规范,库存现金余额大,已整改完成;博山区实验中学预算编制不规范,加班餐未在校内食堂就餐,已整改完成;博山区供销社资产闲置,未确保资产收益,资产收益未做到应收尽收,涉及问题金额94.25万元,部门预算与决算不衔接,涉及问题金额101.7万元,无预算支出1.17万元,超预算支出2.44万元,库存现金余额大,金额2.14万元,未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未及时确认损失并进行账务处理,涉及问题金额79.97万元,固定资产账实不符,已整改完成;博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培训费报销不规范,决算编制不实,已整改完成;原博山区商业服务中心无预算支出,决算编制不实,超出规定范围和限额使用现金,已整改完成。
博山区城西街道办事处白条抵库、应缴未缴财政款22.08万元,死亡抚恤金政策未落实到位,农用地管理不到位,部分整改完成。
博山区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往来款清理不及时,涉及问题金额281.04万元,未整改;博山区市政园林环卫中心固定资产账实不符,涉及问题金额1857.54万元,未整改;博山区自然资源局超范围租用车辆,未整改;博山区房产事业服务中心未按规定取得发票2228.32万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定期存单对外质押11700万元,未整改。
5.内部管理和对所属单位有关经济活动的监管方面
其中,博山区水利局未开展内审工作虚假整改,已整改完成;博山区文化馆以建设标准代替管理制度,制定的财务管理制度不严谨,操作性不强,已整改完成;博山区基础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内控制度建设不到位,制定的制度内容违反现行法律法规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已整改完成;博山区投资促进中心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已整改完成;博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内控制度建设不到位,已整改完成;博山区应急管理局制定的内部控制措施无效,未严格执行防疫物资储备管理办法,已整改完成;博山区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内控制度建设不到位,已整改完成;博山区池上镇中心学校内部控制制度制定不严,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对食堂监管不到位,已整改完成;淄博一中食堂在经营期间未连续与学校签订经营合同,已整改完成;博山区中医院差旅费管理不规范、未执行事前审批制度,专家劳务费发放不规范,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缺失、监管与执行不到位,已整改完成;博山区八陡镇人民政府内控制度执行不严格,不完善,已整改完成;博山区委区直机关工委内控制度制定不严格,已整改完成;博山区夏家庄卫生院内控制度制定不规范,货物采购与验收职责权限未分离,已整改完成;博山区市政园林环卫中心项目档案管理不规范,项目合同签订不规范,未制定公务接待制度,费用支出手续不合规,涉及问题金额1.44万元,苗圃苗木等资产管理不规范,价值未入账核算,现金管理不规范,涉及问题金额9.37万元,已整改完成;博山区淄博工贸学校未参与投资企业利润分配,食堂餐饮服务未进行招投标,对食堂监管不到位,未能达成合同约定事项,内控制度建设不到位,已整改完成;博山区山头街道中心校制定的出差审批制度执行不到位,已整改完成;原博山区房屋修建公司账面列支招待费以及购买花生油、面粉、烟、食品等未按规定执行,应缴未缴财政收入5.55万元,已整改完成;博山一中制定的出差制度中关于报销差旅费的出差地区不符合规定,已整改完成;博山区市场监管局内部管理制度未得到有效执行和落实,银行票据与有关印章保管的职务未相互分离,现金发放劳务人员工资,未经本人签字,已整改完成;博山区供销社未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且执行不力,对所属单位经济活动疏于管理,已整改完成;博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未健全工会的财务报销制度、资金使用等内部管理制度,未按规定拨缴经费收入6.14万元,已整改完成;原博山区商业服务中心制定的“三重一大”事项制度不适合本单位实际,未按规定拨缴经费2.38万元,已整改完成。
博山区市政园林环卫中心苗圃经营管理基本停滞,造成资产闲置,部分整改完成。
6.预算管理中执行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方面
其中,博山区文化馆未严格执行《博山区文化馆机构职能编制规定》,已整改完成;博山区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决算编制不实,已整改完成。
7.经济活动中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遵守廉洁从政规定方面
其中,博山区文化馆报销差旅费手续不规范,已整改完成;博山区基础教育发展研究中心未按规定报销差旅费,已整改完成;博山区应急管理局未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相关规定,涉及问题金额0.75万元,行政人员区内使用公车,已整改完成;博山区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违规使用下属单位公车,已整改完成;博山区池上镇人民政府公务接待制度执行不严格,已整改完成;淄博一中公务接待不规范,已整改完成;博山区中医院专家聘任协议签订内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已整改完成;博山区八陡镇人民政府招商引资活动产生的接待费用报销不规范,涉及问题金额0.48万元,已整改完成;博山区白塔镇卫生院公务接待超陪餐人员标准,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涉及问题金额0.04万元,已整改完成;博山区市政园林环卫中心在下属单位列支费用支出,涉及问题金额25.21万元,已整改完成;博山区自然资源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不到位,已整改完成;博山区山头街道中心校超范围报销差旅费,涉及问题金额0.01万元,已整改完成;博山区市场监管局党员违规从事经济活动受到党内处分,已整改完成;博山区供销社下属单位领导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公款走访及报销个人费用,设置账外账核算出租收入等,涉及问题金额43.34万元,挪用资金18万元,已整改完成。
8.以往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方面
其中,博山区应急管理局以往审计发现公务卡结算制度执行不到位、固定资产账实不符、决算编制不真实、会计基础不规范等问题仍有发生,已整改完成;博山区池上镇人民政府以往审计发现固定资产记账不及时问题仍存在,涉及问题金额16.33万元,已整改完成;博山区八陡镇人民政府未按规定取得发票,已整改完成;博山区委区直机关工委公务卡结算制度执行不到位,已整改完成;博山区白塔镇卫生院入账发票不合规,已整改完成;博山区自然资源局以往审计发现问题未整改到位,已整改完成;博山区供销社往来款长期挂账,涉及问题金额221.35万元,会计、出纳一人兼,已整改完成。
博山区市场监管局以往审计发现问题未整改到位,部分整改完成。
博山区水利局往来账长期挂账,未整改;原博山区房屋修建公司以往审计发现问题未整改到位,未整改;原博山区商业服务中心往来款长期挂账17839.70万元,未整改。
(二)预算执行审计
2023年度开展预算执行审计项目6个,发现问题48个,问题金额66223.45万元,通过整改,共整改完成问题43个,部分整改1个,未整改4个。
1.预算编制方面
其中,博山区水利局预算编制不规范,已整改完成;博山区投资促进中心账表不符,已整改完成;博山区2023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对部门、单位预决算编制管理不细化、不完整、不衔接,政府综合财务报告中资产填报不完整,已整改完成;博山区应急管理局预算编制不细化,部门预算公开不准确,决算报表数据与会计账簿数据不一致, 账表不符,已整改完成;博山区自然资源局部门预算编制不完整,已整改完成;博山区市场监管局预算编制不完整、不规范,已整改完成。
2.预算执行方面
其中,博山区水利局预算执行不到位、公务接待费超预算支出,已整改完成;博山区投资促进中心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未及时进行账务处理,接待费报销不规范,商务活动未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接待费、差旅费审批手续不规范,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超预算支出2.35万元、无预算支出12.17万元,已整改完成;博山区应急管理局行政人员区内使用公车,未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相关规定,涉及问题金额0.06万元,未严格执行防疫物资储备管理办法,公务卡结算制度执行不到位,涉及金额0.15万元,未登记固定资产账,涉及金额0.78万元,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财务资料不一致,应收未收罚款数额的加处罚款,已整改完成;博山区自然资源局未申请成立工会组织,支出职工活动费用,涉及问题金额6.05万元,公车使用管理不规范,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中介机构脱钩不彻底,已整改完成;博山区市场监管局库存现金余额大,已整改完成;博山区2023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压减支出,形成隐性赤字21717万元,已整改完成。
博山区自然资源局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涉及问题金额2653.86万元,部分整改完成。
博山区自然资源局超范围租用车辆,未整改。
3.预算绩效管理方面
其中,博山区水利局未对项目支出进行绩效评价,已整改完成;博山区2023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项目库管理不规范,项目预算执行刚性约束不强,已整改完成;博山区自然资源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不规范,支出绩效年度绩效指标设置不合理,已整改完成。博山区投资促进中心预算绩效目标编制不细化、不量化,事前绩效评估数与实际执行数额差距较大,已整改完成。
4.国有资产管理方面
其中,博山区水利局签署的租赁协议内容违法违规,未整改。
5.专项资金管理方面
其中,博山区水利局应征未征水土保持补偿费,已整改完成;博山区2023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分配不及时9902.57万元,已整改完成。
6.财政财务管理方面
其中,博山区水利局未及时进行会计核算,已整改完成。
博山区水利局车辆账实不符、欠征淋漓湖水面租赁费,未整改。
(三)专项审计
2023年度开展博山区供销社及所属企业专项审计,发现问题36个,问题金额2055.57万元,通过整改,共整改完成问题36个。
1.服务体系建设、农资农产品等资源开发和利用方面
其中,博山区供销社部分项目未开展绩效评价,项目建成后期闲置无收益,项目未达到预期收益,财务管理不规范,已整改完成。
2.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方面
其中,博山区供销社签订长期合同,寅吃卯粮,透支以后年度租金收益,未经公开竞价招租,签订明显损害社有资产的不平等合同条款,租金长期挂账未收回,造成社有资产损失,涉及问题金额2.77万元,项目建设和运营完全由合作方控制,缺少必要监管,造成重大的社有资产流失风险,已整改完成。
3.处置社有资产等方面
其中,博山区供销社未经审批及集体研究,擅自处置资产,未经评估处置资产,违规处置国有资产,造成资产损失,土地抵账,涉嫌补造合同输送利益,固定资产账实不符,涉及问题金额522.85万元,资产管理缺失,损失租金收益,违法处置社有资产,造成资金损失7.57万元,违规将生产经营权交由刑满释放人员,设置账外账核算出租等收入,涉及问题金额43.34万元,未做到应收尽收,涉及问题金额94.25万元,资产转租,造成社有资产损失,付款审核不严,多退还租赁费2.5万元,未依法申报纳税,涉及问题金额223.05万元,已整改完成。
4.违规为民营企业借款或担保方面
其中,博山区供销社挪用资金18万元,发生代偿事项未进行追偿,涉及问题金额89.8万元,已整改完成。
5.内部控制方面
其中,博山区供销社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且执行不力,对所属单位疏于管理,内部会计监督手段缺失,未制定薪酬方面的管理制度,报销个人费用支出,涉及问题金额2.44万元,业务支出无经办人、领导签字,不合规票据入账,大额现金支付,无经营业务下列支招待费及走访费用,涉及问题金额101.58万元,收支在往来款核算,不能反映资产负债真实状况,涉及问题金额659.49万元,往来款长期挂账,涉及问题金额449.20万元,公款私存,利用社有资产优亲厚友,已整改完成。
6.其他方面
其中,博山区供销社编制和对外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已整改完成。
(四)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2023年度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3个,发现问题10个,通过整改,共整改完成问题8个,部分整改1个,未整改1个。
其中,博山区池上镇人民政府落实巡河制度不到位,森林资源保护不到位,森林防火人员年龄较大,未召开河长制工作会议,已整改完成;博山区城西街道办事处建设工地扬尘及工程渣土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餐饮行业油烟污染,已整改完成;博山区八陡镇人民政府工程采购流于形式、施工单位非政府采购中标单位,阁子前矿山修复工程未按期完工,已整改完成。
博山区城西街道办事处农用地管理不到位,部分整改完成。
博山区八陡镇人民政府阁子前矿山修复工程矿石开挖量无准确认定,八陡镇人民政府作为发包方履行矿产资源开采监督管理工作不到位,未整改。
(五)审计调查
2023年度对博山区促进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审计调查,发现问题9个,通过整改,共整改完成问题9个。
1.提升企业便利化水平方面
其中,博山区自然资源局未实际开展竣工测验合一业务,已整改完成;
博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未落实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已整改完成。
2.推动民生事项“一件事一次办”方面
其中,博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一链办理”政策宣传不到位、未推广电子印章使用,已整改完成;博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互联网+监管”系统推广使用不到位,已整改完成;博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帮办代办质量不高,企业开办帮办代办作用发挥不明显,已整改完成。
3.清理规范涉企收费方面
其中,博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对部分事项未及时进行区域评估,由企业承担新建单体项目评估费,已整改完成;博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未对接管的罚没物品建立台账制度,已整改完成。
(六)政府投资审计
2023年度开展政府投资审计项目5个,发现问题36个,问题金额900万元,通过整改,共整改完成问题34个,部分整改1个,未整改1个。
1.工程建设程序方面
其中,博山区人民法院,博山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警务中心用房建设项目施工合同签订计划工期与招投标文件中计划工期不一致,监理合同签订计划工期与招投标文件中计划工期不一致,已整改完成;博山区供热保障服务中心高温水管网扩容工程(一期)项目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内容不全面,已整改完成;博山区中心路小学原址改建项目基坑支护工程存在违法发包行为,已整改完成;博山区中心路小学原址改建项目大门、台阶、院墙等配套工程未按规定签订书面合同,已整改完成;博山区市政园林环卫服务中心万杰污水处理厂出水管道工程(追加)未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已整改完成;博山区第六中学拆除及垃圾外运项目,南北楼中间挡土墙及支护、校园西侧挡土墙、体育器材室部分地面硬化等附属工程未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已整改完成;博山区夏家庄卫生院迁址新建项目未按照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招标控制价,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未严格执行项目财政资金预算,迁址新建项目应当执行未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已整改完成。
2.工程建设管理方面
其中,博山区人民法院,博山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警务中心用房建设项目工程支付报审表(编号005),缺少监理单位授权的专业监理工程师签字,施工进度计划报审表缺少监理单位审核意见及签字盖章,签证单12、14、16、18-22、24-30、34、41、43-47中监理单位签字人员为非监理单位授权的专业监理工程师,签证单16、25、26、33-47施工单位未盖章确认,监理单位未盖章确认,建设单位未盖章确认,已整改完成;博山区供热保障服务中心高温水管网扩容工程(一期)项目工程施工实际工期超出合同约定工期,已整改完成;博山正普城市资产运营有限公司5D智造谷综合车间外墙保温喷涂工程铲除涂料面及一遍耐碱网格布未进行施工,但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未进行书面确认,导致虚增工程价款,已整改完成;博山区池上镇人民政府2016年度淄博市博山区池上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个别签证签证不实,已整改完成;博山区夏家庄镇卫生院迁址新建项目部分变更无正式设计变更文件,工程建设档案资料编制不准确,已整改完成。
博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沿河西路雨污分流工程未按规定进行设计变更,未整改。
3.工程造价方面
其中,博山正普城市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创业大厦绿化工程多计工程价款8.87万元,5D智造谷综合车间外墙保温喷涂工程多计工程价款24.31万元,已整改完成;博山区市政园林环卫服务中心万杰污水处理厂出水管道工程及追加工程多计工程价款21.12万元,已整改完成;博山区第六中学项目多计工程价款27.67万元,已整改完成;博山区交通运输局灾后重建道路修复工程(甘泉桥)二次等工程多计工程价款1.15万元,已整改完成;博山区池上镇人民政府2016年度淄博市博山区池上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多计工程价款27.60万元,已整改完成;博山区夏家庄镇卫生院迁址新建项目工程价款结算不实,虚计工程结算价款98.17万元,已整改完成。
4.工程价款支付方面
其中,博山区人民法院,博山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警务中心用房建设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费预付款未及时支付98.86万元,农民工工资支付不及时,尚未拨付农民工工资87.09万元,工程进度款未及时足额支付,尚欠付224.86万元,监理费进度款支付不及时5.53万元,已整改完成;博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沿河西路雨污分流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预付款未及时支付13.18万元,农民工工资未及时足额拨付10.82万元,已整改完成;博山区供热保障服务中心高温水管网扩容工程(一期)项目农民工工资未及时足额拨付250.91万元,已整改完成。
5.其他方面
其中,博山区中心路小学拖延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部分整改完成。
三、整改情况分析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从整改情况来看,2023年度被审计单位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率为92%,仍有部分问题未及时整改到位。在下一步的工作中,一是要进一步加大督促整改力度,确保审计成效;二是对因程序不可逆无法整改的问题,督促单位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建立长效机制;三是进一步健全制度措施,完善审计整改工作流程,压实被审计单位整改主体责任,推动审计查出问题从根本上得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