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总征税是海关对进出口税收进行征缴的一种作业模式,与现行逐票征税模式不同,对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出口纳税义务人,海关可以对其一段时期内多次进出口产生的税款集中进行汇总计征。
缴税期限
02
每月第5个工作日结束前,完成上月应纳税款的汇总电子支付。保险金额可根据企业税款缴纳情况在保险期间内循环使用。税款缴库后,企业担保额度自动恢复。
备案方式
03
电子数据备案(冻结)由属地直属海关完成。一份担保可以在包括属地海关在内的一个、多个乃至全国海关使用。
(二)
纳税期限担保
概念
01
纳税期限担保是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事务担保条例》第四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担保事务。(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在办结海关手续前向海关申请提供担保,要求提前放行货物:(三)在纳税期限内税款尚未缴纳的。)
缴税期限
02
应自报关单审结生成电子税款信息之日起10日内,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74号和第117号的规定,通过新一代海关税费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税款。
备案方式
03
电子数据备案(冻结)由属地直属海关完成。一份担保可以在包括属地海关在内的一个、多个乃至全国海关使用。
(三)
征税要素担保
概念
01
征税要素担保是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事务担保条例》第四条第一款第一、二、五项及第五条第一款第二、三、四项规定的担保事务。(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在办结海关手续前向海关申请提供担保,要求提前放行货物:(一)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归类、完税价格、原产地尚未确定的;(二)有效报关单证尚未提供的;(五)其他海关手续尚未办结的。第五条 当事人申请办理下列特定海关业务的,按照海关规定提供担保:(二)货物、物品暂时进出境的;(三)货物进境修理和出境加工的;(四)租赁货物进口的。)
缴税期限
02
参照现行保金保函担保模式,在海关批准的担保期限内履行纳税义务。
备案方式
03
电子数据备案(冻结)由属地直属海关完成,线下备案由申报地口岸海关完成。一份担保仅限在申报地使用。
海关税收担保
主要方式
(一)保证金
最为传统的担保方式。企业凭海关开具的保证金收据将相应款项缴纳至海关保证金账户。
(二)银行保函
符合条件的银行开展此项业务。担保电子备案按照总署文件要求办理,线下备案在天津关区通关时还应同时符合《天津海关银行税款总担保业务管理办法》要求。
(三)关税保证保险
目前共8家试点保险公司开展此项业务,且担保备案全部实现电子化。
(四)财务公司担保
企业集团内进出口公司由集团财务公司提供税收保函,向海关申请办理担保通关事务。按照“一企一议”原则,由直属关审定相关资质、研究制定管理和操作细则后报关税司审定。
担保物在海关
的备案方式
(一)保证金
企业可在单一窗口采取电子支付方式缴纳,或由通关业务现场开具保证金征收单据,企业采取银行柜台支付方式缴纳。
(二)银行保函
已与海关联网的银行,由出具保函的银行将保函电子数据推送到海关保函备案系统中实现备案。未与海关联网的银行,由银行在海关的备案人员将保函纸质正本送达天津海关关税处备案。
(三)关税保证保险
目前参与关税保证保险试点的保险公式都实现了与海关系统的联网,所以无论哪类的保单,都是由出具保单的保险公司将保单电子数据推送到海关保单备案系统中实现备案,要说明的是,征税要素类保单备案完成后,须将纸质保单正本递交给通关现场海关。
企业如何办理
税收担保?
企业可针对进出口业务税款担保需求,直接向银行或保险公司咨询办理。
目前全国范围已经获得汇总征税担保和征税要素担保资质的保险公司有人保、中银保险、太平洋财险、平安财险、大地保险、人寿保险、阳光保险和平安保险8家公司,并已全部实现与海关联网对接。
全国范围内获得汇总征税担保资质银行有80家,其中中行、农行等19家银行已经成功与海关联网,大大提高了保函备案效率。
获得天津口岸征税要素担保资质的银行有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浦发银行、民生银行、天津银行、上海银行等10家银行。
各个企业也可向银行咨询符合海关进出口担保业务的无抵押贸易融资金融产品,目前共有10中行、工商、建设、交通、招商、浦发、中信、民生、光大、齐鲁10家银行,以及除太平保险以为的7家保险公司,专为本次推广活动制订了无抵押纯信用的贸易融资方案,可供企业在通关中应用。
以下宣传内容为方便企业对比选择担保机构而收集,由相关金融机构自身负责并做出解释,供进出口企业参考。海关不对任何金融机构予以推介,不承担法律责任。
天津市部分金融机构近期出台的具体措施
以上转自"天津海关12360热线"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