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目前,广州中山、肇庆、珠海和惠州四城调整了二手房交易个税。将原有不动产销售个税2%,修改为住宅销售个税1%和非住宅销售个税1.5%,税率降幅高达50%,11月起实施。
住宅税率最低达到全国标准下限。
按照全国统一要求,个税征收是按照前后两次交易差价的20%进行征收,而免征条件为卖房持有住房满5年、唯一住房、普通住宅,这3个条件需要同时满足。
而对于无法获取原价的房屋,则按照1~3%的税率、以交易价格为基础进行计征,并根据各地根据房价情况,制定具体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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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月之内,四城降税
9月以来,广东省至少四城下调了二手房交易个税至1%。此前的9月14日、9月16日,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税务局、中山市税务局、珠海市税务局先后发布了相同的调整个人二手房转让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的公告,并自11月起实施。
9月22日,惠州市税务局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关于调整惠州市个人二手房转让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的公告(征求意见稿)》。
根据公告,惠州拟将个人转让二手住宅的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从2%降为1%,转让二手非住宅的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降为1.5%。同时,惠州还将把个人转让二手非住宅的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由目前的不低于6%调整为5%。
该政策的公开征求意见日期截止至2023年10月21日,如无意外将从2023年11月1日起开始执行。
根据新的政策,二手住宅交易的个人所得税将大幅减少一半,一套总价200万元的住宅需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将从4万元减少到2万元,等于一套房子的购买成本减少了1%。
中山、肇庆、珠海、惠州等四座城市发布的公告里都提到:“为了进一步推进区域间税务执法标准统一,公平二手房转让税负,提升办税便利度,降低征纳成本,提高税法遵从度和社会满意度。”也就是说,这次降税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