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预算部门及单位、全校教职员工:
年终届临,为了全面检查教育事业各项经费的使用情况和效益,做好年终结算的准备工作,及时、准确地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有关事业计划的完成和效益情况,现将年终清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希望各预算部门、单位领导及项目负责人按照通知要求,高度重视,认真传达,积极协助配合,并落实专人切实抓好年终清账工作。
1、为了保证年终账务结转工作的顺利进行,财务处将于12月21日停止对外报账与转账业务。各部门、各单位已经发生的支出费用,务必于12月21日前完成资料审批手续并到财务处报销。学校当年安排的各类公用支出和专项经费的预算应抓紧实施。跨年度的票据原则上不予报销。
2、对各部门的预借款项,请安排专人进行清理并及时办理报销手续。对于当年无法结清的预付款,应书面说明理由并征得所在部门领导及财务处同意后,方可延至下一年办理冲账手续。
3、各分管部门应抓紧催收应返回或上交学校的各类费用,包括上缴利润、房租、管理费、水电费、取暖费、人员工资等。并在12月15日前完成清缴。部门取得的收入不及时上缴,一旦发现,将按“小金库”处置。
4、为了做好学校的年度收入决算,请相关部门及学院协助做好学生欠费的催缴工作。
5、各部门举办的培训班、各类收费项目应抓紧办理费用结算。
6、教务处请于12月15日前结清当年教材的有关账目,对教师用书进行核对清理,并办理费用结转手续。
7、请各单位严格按项目及预算控制使用经费,加快项目资金执行进度。12月底,我处将根据相关文件政策对各部门、各项目的结余经费进行清理。除上级规定的或经部门提出申请,学校审批可以结转的专项项目经费外,各部门本年度预算指标全部清零。对于由于财政项目预算执行不力,造成项目资金收回的,其损失由项目实施部门和个人自行承担。
8、各部门预开的票据,请尽快催缴,并及时与财务处联系了解到款信息,办理入账手续;原则上12月15日后不再办理预开票事项。
9、各部门应当坚持勤俭办学理念,提高经费使用效益,防止年底突击花钱;进一步明确和强化经费使用审批责任,加强经费支出审核,各类经费的使用必须根据教学、科研等相关工作的实际需要,以真实发生的经济业务,取得合法票据办理财务报销。严禁虚构经济业务,虚开发票套取经费。
10、财务年终报销截止于12月21日,12月21日(周一)全天办理。21日后财务处将进行内部账务调整及年度决算工作,不再对外报销。
11、2023年元旦过后开账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23年11月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