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加强我院内部审计监督,提高管理效率和增强审计效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中国内部审计准则》、《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卫生计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系统内部控制审计实施细则》等有关工作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本实施细则所称内部控制,是指为了完善单位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避免或降低经济和经营风险,保证经济活动正常运行而制定的内部自我协调、制约和检查的控制方法、措施和程序。内部控制审计,是指内部审计机构对单位内部控制的完整性、有效性所进行的检查、测试和评价。
三、开展内部控制审计的依据是,国家、自治区和卫生行业有关经济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以及上级部门和本单位制定的经济管理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等。
四、内部控制审计的目标:
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制定的规章制度;
2.信息的真实、可靠;
3.资产和记录的安全、完整;
4.经济有效地使用医疗等有关资源;
5.提高工作质量与工作效率。
五、内部控制审计要点
1.内部控制制度的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
2.部门或个人办理业务活动符合规定程序;
3.部门与部门之间的横向制约程序;
4.制度与制度之间衔接相通;
5.各部门对规定的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程度;
6.各种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结果与预期目标的符合性;
7.经济事项有关各方互相制约的有效性。
六、内部责任控制的审计要点
1.医院各部门、各岗位人员分工设置的合理性;
2.工作岗位责任制落实情况;
3.医院授权批准管理控制制度的健全性,授权和批准的执行情况。
七、内部牵制的审计要点
1.各项经济业务授权、经办、核准、执行、记录等步骤的职务恰当分离,相互牵制作用有效。不相容职务主要包括:授权批准与业务经办,业务经办与会计记录,会计记录与财产保管,办理采购与办理银行结算,业务经办与业务稽核,授权批准与监督检查,银行印鉴的使用与保管。
2.任何一项经济活动从发生到结束,不能由同一个人来完成。
八、内部程序控制的审计要点
1.工作环节和业务操作流程设置的合理性、合规性。
2.决策各环节的人员职务分工、权力和责任、决策程序和履行手续的过程。
3.经济业务全过程履行的手续和审批程序情况。
九、内部财务会计控制的审计要点
1.预算控制的审计
(1)预算管理过程。
(2)预算审批制度的建立、审批方式、权限、程序、责任。
(3)无预算支出。
2.收入控制的审计
(1)收入的合法性、及时性、真实性情况。
(2)收入管理及收入岗位责任制度的建立健全,不相容岗位职务相分离。
(3)票据的购买、领用、使用、核销、库存管理情况。
(4)收入报表与收款票据存根金额的一致性,收入款项缴纳、入账情况。
(5)退费的程序、审批(核准)权限。
(6)执行医疗服务价格和药品价格政策的情况。
(7)费用优惠和减免的审批程序。
3.支出控制的审计
(1)支出预算编制与审批、审批与执行等岗位不相容。
(2)费用支出的预算、申请、审批、支付、记录等环节。
(3)人员支出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
4.货币资金控制的审计
(1)货币资金不相容岗位分离。
(2)货币资金帐实、帐帐核对工作。
5.药品及库存物资采购管理控制的审计
(1)药品及物资管理的计划与审批;采购与保管;采购、验收与付款;保管与清查;物资处置的申请与审批;审批与执行;审批、执行与会计记录;采购合同订立与审核等不相容岗位分离。
(2)药品及物资的采购、验收入库、领发、盘点、保管和处置、会计记录等环节的
管理情况。
(3)采购程序及履行的情况。
6.固定资产控制的审计
(1)固定资产的购建计划与审批;验收与付款;处置的申请与审批;审批与执行;执行与相关会计记录等不相容岗位分离。
(2)固定资产的取得、验收、使用、保管、处置的管理流程;
(3)固定资产账、卡、物一致。
(4)租赁、借用、代管固定资产的管理。
(5)固定资产报废、报损、出借、出租和调拨(转让)、捐赠等的标准和程序。
(6)固定资产盘盈、盘亏的处理情况。
7.工程项目控制的审计
(1)工程项目控制范围:基本建设、房屋和基础设施维修改造、园林绿化以及修缮、装饰和零星工程等项目。
(2)工程项目的项目建议、可行性研究与项目决策;勘探设计、概预算编制与审核;项目执行与监督;项目实施与价款支付;竣工决算编制与审核等不相容岗位分离。
(3)工程项目实施过程的控制。
(4)工程款、材料设备款及其他费用支付符合相关法规、制度和合同规定。
8.对外投资控制的审计
(1)对外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与评估、决策;对外投资的决策与执行;对外投资处置的审批与执行等不相容岗位分离。
(2)投资活动的合法性、投资收益的合规性、投资资产的存在性、账簿记录的真实性。
9.财务电子信息应用控制的审计
(1)财务信息软件开发与系统操作;系统操作与维护、档案管理等不相容岗位分离。
(2)财务电子信息系统的控制。
十、审计程序
1.根据工作需要,制定内部控制审计计划和方案。
2.下达审计通知书
3.取得与审计内容有关的信息,确定审计要点,选择适当的评价标准。
4.组织实施审计工作。
5.进行审计评价,对内部控制中的重大缺陷提出书面报告,对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改进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的意见和建议。
6. 向院长提交审计报告。
十一、本实施细则由审计科负责解释。
十二、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