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现金
(1)从银行提取现金
借:现金
贷:银行存款
(2)根据银行退回的进账单第一联。
借:银行存款
贷:现金
(3)因支付内部职工出差等原因所需的现金
借:其他应收款
贷:现金
(4)收到出差人员交回的差旅费剩余款结算时
借:现金
贷:其他应收款。
(5)因其他原因收到现金
借:现金
贷:有关科目
(6)支出现金
借:有关科目
贷:现金
(7)如为现金短缺,属于应由责任人或保险公司赔偿的部分
借:其他应收款
贷:现金
(8)属于无法查明的其他原因的部分
借:管理费用
贷:现金
(9)如为现金溢余,属于应支付给有关人员或单位的部分
借:现金
贷:其他应付款
(10)属于无法查明的其他原因的部分
借:现金
贷:其他收入
2.银行存款
(1)将款项存入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
借:银行存款
贷:现金/应收账款/捐赠收入/会费收入
(2)提取和支出存款时
借:现金/应付账款/业务活动成本/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
(3)收到的存款利息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筹资费用
(4)收到的属于在借款费用应予资本化的期间内发生的与购建固定资产专门借款有关的存
款利息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在建工程
(5)以外币购入商品、设备、服务等
借:固定资产/存货
贷:现金/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6)以外币销售商品、提供服务或者获得外币捐赠等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
贷:捐赠收入/提供服务收入/商品销售收入
(7)借入外币借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短期借款/长期借款
(8)偿还外币借款时
借:短期借款/长期借款
贷:银行存款
(9)发生外币兑换业务时,如为购入外币
借;银行存款(外币账户
贷:银行存款(人民币账户)
贷:筹资费用(差额)(10)如为卖出外币
借:银行存款(人民币账户
贷:银行存款(外币账户)
贷:筹资费用(差额)
(11)年末折算人民币时
差额作为汇兑损益计入当期费用
若属于资本化期间,计入“在建工程”
3.其他货币资金
(1)民间非营利组织将款项委托当地银行汇往采购地开立专户时
借:其他货币资金
贷:银行存款
(2)收到采购员交来供应单位发票账单等报销凭证时
借:存货
贷:其他货币资金
(3)将多余的外埠存款转回当地银行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货币资金
(4)民间非营利组织在填送“银行汇票申请书”并将款项交存银行,取得银行汇票后
借:其他货币资金
贷:银行存款
(5)民间非营利组织使用银行汇票后
借:存货
贷:其他货币资金
(6)如有多余款或因汇票超过付款期等原因而退回款项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货币资金
(7)民间非营利组织向银行提交“银行本票申请书”并将款项交存银行,取得银行本票后
借:其他货币资金
贷:银行存款
(8)民间非营利组织使用银行本票后
借:存货
贷:其他货币资金
(9)因本票超过付款期等原因而要求退款时
借:银行存款贷:其他货币资金
(10)民间非营利组织应按规定填制申请表,连同支票和有关资料一并送交发卡银行。
借:其他货币资金
贷:银行存款
(11)民间非营利组织用信用卡购物或支付有关费用
借:有关科目
贷:其他货币资金
(12)民间非营利组织信用卡在使用过程中,需向其账户续存资金的
借:其他货币资金
贷:银行存款
(13)民间非营利组织向银行交纳保证金
借:其他货币资金
贷:银行存款
(14)根据开证行交来的信用证来单通知书及有关单据列明的金额
借:存货
贷:其他货币资金
银行存款
(15)民间非营利组织向证券公司划出资金时
借:其他货币资金
贷:银行存款
(16)购买股票、债券等时
借:短期投资
贷:其他货币资金
4.短期投资
(1)短期投资在取得时应当按照投资成本计量,以现金购入的短期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
全部价款,包括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作为其投资成本
借:短期投资
贷:银行存款
(2)如果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
债券利息。
借:短期投资
其他应收款
贷:银行存款(3)接受捐赠的短期投资。
借:短期投资
贷:捐赠收入
(4)收到被投资单位发放的利息或现金股利
借:银行存款
贷:短期投资
(5)实际收到在购买时已记入“其他应收款”科目的利息或现金股利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
(6)出售短期投资或到期收回债券本息
借:银行存款
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贷:短期投资
其他应收款
投资收益(差额)
5.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1)如果短期投资的期末市价低于账面价值
借:管理费用—短期投资跌价损失
贷: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2)如果以前期间已计提跌价准备的短期投资的价值在当期得以恢复,即短期投资的期末
市价高于账面价值。
借: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贷:管理费用——短期投资跌价损失
6.应收票据
(1)因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等收到开出、承兑的商业汇票
借:应收票据
贷:商品销售收入、提供服务收入
(2)收到应收票据以抵偿应收账款时。
借:应收票据
贷:应收账款
(3)持未到期的应收票据向银行贴现,应当根据银行盖章退回的贴现凭证第四联收账通知。
借:银行存款
筹资费用(差额)
贷:应收票据
(4)贴现的商业承兑汇票到期,因承兑人的银行账户不足支付,申请贴现的民间非营利组
织收到银行退回的应收票据、支款通知和拒绝付款理由书或付款人未付票款通知书时。
借:应收账款
贷银行存款
(5)如果申请贴现的民间非营利组织的银行存款账户余额不足,银行作逾期贷款处理时
借:应收账款
贷:短期借款
(6)将持有的应收票据背书转让,已取得所需物资时
借:存货
贷:应收票据
银行存款(可能在借方)
(7)应收票据到期时,收回应收票。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票据
(8)应收票据到期时,因付款人无力支付票款,收到银行退回的商业承兑汇票、委托收款
凭证、未付票款通知书或拒绝付款证明等
借:应收账款
贷:应收票据
(9)如果有确凿证据表明所持有的未到期应收票据不能够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不大时。
借:应收账款
贷:应收票据
(10)如果应收票据为带息票据,应当在持有期间的期末、贴现、背书转让或票据到期时
借:应收票据
贷:筹资费用
(11)到期不能收回的带息应收票据,转入“应收账款”科目核算后,期末不再计提利息,
其所包含的利息,在有关备查簿中进行登记,待实际收到时再冲减收到当期的筹资费用。
借:银行存款
贷:筹资费用
7.应收账款
(1)发生应收账款时
借:应收账款
贷:会费收入/提供服务收入/商品销售收入
(2)收回应收账款时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3)如果应收账款改用商业汇票结算,在收到承兑的商业汇票时。
借:应收票据
贷:应收账款
(4)按照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金额.
借:坏账准备
贷:应收账款
(5)如果已转销的应收账款在以后期间又收回.
借:应收账款
贷:坏账准备
同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8.其他应收款
(1)对外进行短期或长期股权投资应收取的现金股利,购入股票时,如果实际支付的价款中
包含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
借:短期投资/长期股权投资
其他应收款
贷:银行存款
(2)对外长期股权投资应分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应当于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
分派利润时.
借:其他应收款
贷:投资收益/长期股权投资
(3)实际收到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
(4)对外进行短期或长期债权投资应收取的利息,购入债券,如果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
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
借:短期投资/长期债权投资
其他应收款
贷:银行存款(5)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债券以及分期付息的其他长期债权投资持有期间,已到付息
期而应收未收的利息,应于确认投资收益时。
借:其他应收款
贷:投资收益
(6)实际收到的利息。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
(7)发生的其他各项应收、暂付款项等
借:其他应收款
贷:现金/银行存款
(8)收回(7)各项款项时
借:现金/银行存款
贷: 其他应收款
(9)对于确实无法收回的其他应收款应当及时查明原因,并根据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
无法收回的其他应收款金额.
借:坏账准备
贷:其他应收款
(10)如果已转销的其他应收款在以后期间又收回。
借:其他应收款
贷:坏账准备
同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
9.坏账准备
(1)提取坏账准备时。
借:管理费用——坏账损失
贷:坏账准备
(2)冲减坏账准备时.
借:坏账准备
贷:管理费用——坏账损失
(3)对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应当及时查明原因,并根据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
借:坏账准备
贷: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
(4)如果已确认并转销的应收款项在以后期间又收回.借: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
贷:坏账准备
同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
10.预付账款
(1)因购货而预付款项时.
借:预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2)收到所购货物时。
借:存货
银行存款(退回)
贷:预付账款
银行存款(补付)
(3)如果有确凿证据表明预付账款并不符合预付款项性质,或者因供货单位破产、撤销等
原因已无望再收到所购货物的。
借:其他应收款
贷:预付账款
11.存货
(1)存货在取得时,外购的存货
借:存货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2)自行加工或委托加工完成的存货。
借:存货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应付工资
(3)接受捐赠的存货.
借:存货
贷:捐赠收入
(4)存货在发出时,业务活动过程中领用存货。
借:管理费用
贷:存货
(5)对外出售或捐赠存货.
借:业务活动成本
贷:存货(6)如为存货盘盈。
借:存货
贷:其他收入
(7)如为存货盘亏或者毁损。
借:管理费用
现金/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
贷:存货
12.存货跌价准备
(1)如果存货的期末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价值.
借:管理费用——存货跌价损失
贷:存货跌价准备
(2)如果以前期间已计提跌价准备的存货价值在当期得以恢复,即存货的期末可变现净
值高于账面价值。
借:存货跌价准备
贷:管理费用——存货跌价损失
13.待摊费用
(1)发生待摊费用,如预付保险费、预付租金时.
借:待摊费用
贷:现金/银行存款
(2)按照受益期限分期平均摊销时.
借:管理费用
贷:待摊费用
14.长期股权投资
(1)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以现金购入的长期股权投资。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银行存款
(2)如果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则按照实际支付的全部价
款减去其中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后的金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
借:长期股权投资
其他应收款
贷:银行存款
(3)接受捐赠的长期股权投资。
借:长期股权投资贷:捐赠收入
(4)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时。
借:其他应收款
贷:投资收益
(5)实际收到现金股利或利润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
(6)期末,按照应当享有或应当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当年实现的净利润或发生的净亏损的份
额,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如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投资收益
(7)如被投资单位发生净亏损。
借:投资收益
贷:长期股权投资
(8)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利润或现金股利时。
借:其他应收款
贷:长期股权投资
(9)在实际收到现金股利或利润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
(10)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
借:银行存款
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贷:长期股权投资
其他应收款
投资收益(差额,可能在借方)
(11)改变投资目的,将短期股权投资划转为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短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与市价孰低结转,并按此确定的价值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借:长期股权投资
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贷:短期投资
贷:管理费用(差额,可能在借方)
15.长期债权投资
(1)以现金购入的长期债权投资.借:长期股债投资
贷:银行存款
(2)如果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到付息日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
借:长期股债投资
其他应收款
贷:银行存款
(3)接受捐赠的长期债权投资.
借:长期股债投资
贷:捐赠收入
(4)长期债权投资持有期间,应当按照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按期计算确认利息收入,如为
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债券投资。
借:应收利息
贷:投资收益
(5)如为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债权投资.
借:其他应收款
贷:投资收益
(6)长期债券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债券面值之间的差额。如初始投资成本高于债券面
值。
借:投资收益
贷:长期股债投资
(7)如初始投资成本低于债券面值.
借:长期股债投资
贷:投资收益
(8)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为股份时。
借:长期股权投资
现金/银行存款
贷:长期股债投资
(9)处置长期债权投资时。
借:银行存款
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贷:长期股债投资
应收利息/其他应收款
投资收益(差额,可能在借方)
(10)改变投资目的,将短期债权投资划转为长期债权投资。
借:长期股债投资
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贷:短期投资
管理费用
16.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1)如果长期投资的期末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
借:管理费用—长期投资减值损失
贷: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2)如果以前期间已计提减值准备的长期投资价值在当期得以恢复,即长期投资的期末可
收回金额高于账面价值。
借: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贷:管理费用—长期投资减值损失
17.固定资产
(1)外购的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2)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
(3)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
借: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贷:长期应付款
(4)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
贷:捐赠收入
(5)按月提取固定资产折旧时。
借:存货—生产成本/管理费用
贷:累计折旧
(6)发生后续支出时。
借:在建工程/固定资产
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
银行存款
(7)固定资产出售、报废或者毁损,或以其他方式处置时。
借: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8)如为固定资产盘盈。
借:固定资产
贷:其他收入
(9)如为固定资产盘亏。
借:管理费用
现金/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18.累计折旧
(1)按月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时。
借:存货—生产成本/管理费用
贷:累计折旧
19.在建工程
(1)自营工程,领用材料物资时
借:在建工程
贷:存货
(2)自营工程,发生应负担的职工工资时。
借:在建工程
贷:应付工资
(3)自营工程,工程应当分摊的水、电等其他费用。
借:在建工程
贷:银行存款
(4)出包工程,按照合同规定向承包商预付工程款、备料款时。
借:在建工程
贷:银行存款
(5)出包工程,与承包商办理工程价款结算时。
借:在建工程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6)出包工程,在建工程发生的工程管理费、征地费、可行性研究费等。
借:在建工程贷:银行存款
(7)为购建固定资产而发生的专门借款的借款费用,在允许资本化的期间内。
借:在建工程
贷:长期借款
(8)出售在建工程,在建工程报废、毁损或者以其他方式处置在建工程时。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在建工程
(9)所购建的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
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
20.文物文化资产
(1)外购的文物文化资产。
借:文物文化资产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2)接受捐赠的文物文化资产。
借:文物文化资产
贷:捐赠收入
(3)出售文物文化资产,文物文化资产毁损或者以其他方式处置文物文化资产时。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文物文化资产
(4)如为文物文化资产盘盈。
借:文物文化资产
贷:其他收入
(5)如为文物文化资产盘亏.
借:管理费用
现金/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
贷:文物文化资产
21.固定资产清理
(1)所处置固定资产转入清理时.
借: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2)清理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和相关税金。
借:固定资产清理贷:银行存款
(3)收回所处置固定资产的价款、残料价值和变价收入等。
借:银行存款
现金/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
贷:固定资产清理等科目
(4)固定资产清理后的净收益.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其他收入
(5)固定资产清理后的净损失.
借:其他费用
贷:固定资产清理
22.无形资产
(1)接受捐赠的无形资产。
借:无形资产
贷:捐赠收入
(2)自行开发并按法律程序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
借:无形资产
贷:银行存款
(3)依法取得前,在研究与开发过程中发生的材料费用、直接参与开发人员的工资及福
利费、开发过程中发生的租金、借款费用等直接计入当期费用。
借: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
(4)无形资产应当自取得当月起在预计使用年限内分期平均摊销。
借:管理费用
贷:无形资产
(5)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无形资产。
借:银行存款
其他费用
贷:无形资产
其他收入
23.受托代理资产
(1)收到受托代理资产时。
借:受托代理资产
贷:受托代理负债
(2)转赠或者转出受托代理资产。
借:受托代理负债
贷:受托代理资产
负债类1.短期借款
(1)借入各种短期借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短期借款
(2)发生短期借款利息时.
借:筹资费用
贷:预提费用/银行存款
(3)归还借款时.
借:短期借款
贷:银行存款
2.应付票据
(1)因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服务等开出、承兑商业汇票时。
借:存货
贷:应付票据
(2)以承兑商业汇票抵付应付账款时。
借:应付账款
贷:应付票据
(3)支付银行承兑汇票的手续费时.
借:筹资费用
贷:银行存款
(4)应付票据到期,收到银行支付到期票据的付款通知时。
借:应付票据
贷:银行存款
(5)如无力支付票款.
借:应付票据
贷:应付账款
(6)如果为带息应付票据,应当在期末或到期时计算应付利息.
借:筹资费用
贷:应付票据
3.应付账款
(1)发生应付账款时。
借:存货/管理费用
贷:应付账款
(2)偿付应付账款时。
借:应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3)开出、承兑商业汇票抵付应付账款时。
借:应付账款
贷:应付票据
(4)确实无法支付或由其他单位承担的应付账款。
借:应付账款
贷:其他收入
4.预收账款
(1)向购货单位预收款项时。
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
(2)确认收入时。
借:预收账款
贷:商品销售收入
银行存款(可能在借方)
5.应付工资
(1)支付工资时。
借:应付工资
贷:现金/银行存款
(2)从应付工资中扣还的各种款项(代垫的房租、家属药费、个人所得税等)。
借:应付工资
贷:其他应收款/应交税金
(3)期末,应当将本期应付工资进行分配,行政管理人员的工资。
借:管理费用
贷:应付工资
(4)应当记入各项业务活动成本的人员工资.借:业务活动成本/存货—生产成本
贷:应付工资
(5)应当由在建工程负担的人员工资.
借:在建工程
贷:应付工资
6.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1)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
借:材料采购/在途物资/原材料/库存商品/生产成本/无形资产/固定资产/管理费用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
(2)发生退货的,如原增值税专用发票已做认证,应根据税务机关开具的红字增值税专用
发票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借: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
贷:材料采购/在途物资/原材料/库存商品/生产成本/无形资产/固定资产/管理费用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一般纳税人自 2016 年 5 月 1 日后取得并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或者 2016 年 5 月 1
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自取得之日起分 2 年从销项
税额中抵。
借:固定资产/在建工程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应交税金—待抵扣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
(4)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待以后期间允许抵扣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金—待抵扣进项税额
(5)原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因改变用途等用于允许抵扣
进项税额的应税项目的。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7.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1)交纳当月应交的增值税。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
8.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1)月度终了,应当将当月应交未交或多交的增值税自“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转入“未
交增值税”明细科目。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9.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1)当期直接减免的增值税。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贷: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等
(2)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
术维护费允许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贷:管理费用
10.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
借: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固定资产清理/工程结算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发生销售退回的,应根据按规定开具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固定资产清理/工程结算
贷: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银行存款
(3)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确认收入或利得的时点早于按照增值税制度确认增值税纳税
义务发生时点的,应将相关销项税额计入“应交税金—待转销项税额”科目,待实际发生纳
税义务时再转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应交税金—待转销项税额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4)发生税法上视同销售的行为,应当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制度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
处理,并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计算的销项税额(或采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的应纳增值税
额),(小规模纳税人应计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
借:应付职工薪酬/利润分配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在建工程使用本小企业的产品或商品。
借:在建工程
贷:库存商品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1.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1)未实行“免、抵、退”办法的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按规定退税的,按规定计算的应收
出口退税额。
借:应收出口退税款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2)实行“免、抵、退”办法的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按规定计算的当期出口货物的进项
税抵减内销产品的应纳税额。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3)实行“免、抵、退”办法的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在规定期限内,内销产品的应纳税
额不足以抵减出口货物的进项税额,不足部分按有关税法规定给予退税的,应在实际收到退
税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12.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1)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用于简易计税
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其进项税额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
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经税务机关认证后。
借:材料采购/在途物资/原材料/库存商品/生产成本/无形资产/固定资产/管理费用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未实行“免、抵、退”办法的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退税额低于购进时取得的增值税
专用发票上的增值税额的差额时,或实行“免、抵、退”办法的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在货
物出口销售后结转产品销售成本时,按规定计算的退税额低于购进时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上的增值税额的差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3)因发生非正常损失或改变用途等,原已计入进项税额、待抵扣进项税额或待认证进项
税额,但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应付职工薪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4)纳入营改增试点当月月初,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按不得从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不
动产的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留抵税额。
借:应交税金—增值税留抵税额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13.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1)实行“免、抵、退”办法的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按规定计算的当期出口货物的进项
税抵减内销产品的应纳税额。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14.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1)月度终了,企业应当将当月应交未交或多交的增值税自“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转入
“未 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对于当月应交未交的增值税。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2)对于当月多交的增值税。
借: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15.应交税金-销项税额抵减
(1)企业发生相关成本费用允许扣减销售额。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小企业发生相关成本
费用允许扣减销售额的。
借:主营业务成本/存货/工程施工
贷: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
(2)待取得合规增值税扣税凭证且发生纳税义务。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
贷:主营业务成本/存货/工程施工
16.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1)月度终了,应当将当月应交未交或多交的增值税自“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转入“未
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对于当月应交未交的增值税。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2)对于当月多交的增值税。
借: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3)小企业交纳以前期间未交的增值税。
借: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17.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1)需要交纳消费税的物资。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2)将应交纳消费税的产品用于在建工程、非生产机构。
借:在建工程/管理费用
贷: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3)需要交纳消费税的委托加工物资(受托加工或翻新改制金银首饰除外),受托方代收
代缴税款。
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4)因受托加工或翻新改制金银首饰按照税法规定应交纳的消费税,向委托方交货时。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5)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按照税法规定准予抵扣的。
借: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
(6)金银首饰批发、零售业务的企业将金银首饰用于馈赠、 赞助。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7)金银首饰批发、零售业务的企业将金银首饰用于广告。
借:销售费用
贷: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8)金银首饰批发、零售业务的企业将金银首饰用于职工福利、奖励。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9)需要交纳消费税的进口物资,其交纳的消费税应计入该项物资的成本。
借:材料采购/在途物资/库存商品/固定资产
贷: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18.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1)计提营业税。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2)出售原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的不动产应缴纳的营业税。
借:固定资产清理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3)交纳营业税
借:应交税金- 应交营业税
19.应交税金-资源税
(1)计提应纳的资源税时。
借: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应交资源税
(2)自产自用的物资应交纳的资源税。
借:生产成本
贷:应交税金-应交资源税
企业按规定实际缴纳资源税税款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资源税
贷:银行存款
(3)收购未税矿产品。
借:材料采购/在途物资
贷:银行存款
(4)按代扣代缴的资源税税额。
借:材料采购/在途物资
贷:应交税金—应交资源税
(5)按照税法规定,纳税人以外购的液体盐加工固体盐,其加工固体盐所耗用的液体盐的
已纳税额准予扣除。小企业在购入液体盐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资源税
材料采购/在途物资/原材料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6)液体盐加工成固体盐出售时,按计算出的固体盐应交缴的资源税。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应交资源税
(7)将销售固体盐应纳资源税税额抵扣液体盐已纳资源税后的差额上交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资源税
贷:银行存款
(8)交纳的资源税。
借:应交税金—应交资源税
贷:银行存款
20.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
(1)应交的所得税。
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
(2)交纳企业所得税。
借: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21.应交税金-应交土地增值税
(1)转让土地使用权应交纳的土地增值税,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一并在
“固定资产”科目核算时。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应交税金—应交土地增值税
(2)转让土地使用权应交纳的土地增值税,土地使用权在“无形资产”科目核算时。
借:银行存款
累计摊销
营业外支出-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贷:应交税金—应交土地增值税
无形资产
营业外收入-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收益
(3)房地产开发经营小企业销售房地产应交纳的土地增值税。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应交土地增值税
(4)交纳土地增值税。
借:应交税金—应交土地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22.应交税金-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1)应交的城市维护建设税。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2)交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借:应交税金—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贷:银行存款
23.应交税金-应交房产税
(1)按照规定应交纳的房产税.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金-应交房产税
(2)交纳的房产税。
借:应交税金-应交房产税
贷:银行存款等
24.应交城镇土地使用税
(1)按照规定应交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应交城镇土地使用税
(2)交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借:应交税金-应交城市城镇使用税
贷:银行存款等
25.应交税金-应交车船使用税
(1)按规定计算应缴的车船使用税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应交车船使用税
(2)交纳的车船使用税
借:应交税金-应交车船使用税
贷:银行存款等
26.应交税金-应交个人所得税
(1)按规定计算的应代扣代交的职工个人所得税。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应交税金-应交个人所得税
(2)交纳的个人所得税,
借:应交税金-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等
27.教育费附加
(1)教育费附加是按增值税额的 3%提取的提取时。
借: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教育费附加
(2)月底结转时。
借:本年利润
贷: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3)缴纳时。借:应交税金----教育费附加
贷:银行存款
28.地方教育费附加
(1)应交的地方教育附加费。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应交地方教育附加费
(2)交纳地方教育附加费。
借:应交税金—应交地方教育附加费
贷:银行存款
29.矿产资源补偿费
(1)按照规定应交纳的矿产资源补偿费。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应交矿产资源补偿费
(2)交纳的矿产资源补偿费。
借:应交税金-应交矿产资源补偿费
贷:银行存款
30.排污费
(1)按照规定应交纳的排污费。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应交排污费
(2)交纳的排污费.
借:应交税金-应交排污费
贷:银行存款等
31.印花税
(1)按照规定应交纳的印花税。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应交印花税
(2)交纳的印花税。
借:应交税金-应交印花税
贷:银行存款等
32.预交增值税
(1)预缴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金-预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2)月末,应将“预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余额转入“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
借: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金-预交增值税
33.应交税金-待抵扣进项税额
(1)一般纳税人自 2016 年 5 月 1 日后取得并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或者 2016 年 5 月 1
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自取得之日起分 2 年从销项
税额中抵扣。
借:固定资产/在建工程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应交税金—待抵扣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
(2)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待以后期间允许抵扣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金—待抵扣进项税额
(3)因发生非正常损失或改变用途等,原已计入进项税额、待抵扣进项税额或待认证进项
税额,但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应付职工薪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贷:应交税金—待抵扣进项税额
(4)一般纳税人购进时已全额计提进项税额的货物或服务等转用于不动产在建工程的,对
于结转以后期间的进项税额。
借:应交税金—待抵扣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34.应交税金-待认证进项税额
(1)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
借:材料采购/在途物资/原材料/库存商品/生产成本/无形资产/固定资产/管理费用
应交税金—待认证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
(2)发生退货的,如原增值税专用发票未做认证,应将发票退回并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借: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
贷:材料采购/在途物资/原材料/库存商品/生产成本/无形资产/固定资产/管理费用
应交税金—待认证进项税额
(3)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用于简易计税
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其进项税额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
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借:材料采购/在途物资/原材料/库存商品/生产成本/无形资产/固定资产/管理费用
应交税金—待认证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
(4)因发生非正常损失或改变用途等,原已计入进项税额、待抵扣进项税额或待认证进项
税额,但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应付职工薪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贷:应交税金—待认证进项税额
35.应交税金-待转销项税额
(1)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确认收入或利得的时点早于按照增值税制度确认增值税纳税
义务发生时点的。
借:应收账款/应收票据
贷: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固定资产清理/工程结算
应交税金—待转销项税额
(2)待实际发生纳税义务时再转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或“应交税金
—简易计税”科目。
借:应交税金—待转销项税额/应交税金—简易计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前已确认收入,已经计提营业税且未缴纳的,在达到增值税纳税义
务时点时。
借: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金—待转销项税额
36.应交税金-增值税留抵税额
(1)纳入营改增试点当月月初,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按不得从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
产的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留抵税额。
借:应交税金—增值税留抵税额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待以后期间允许抵扣时,按允许抵扣的金额。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金—增值税留抵税额
37.应交税金-简易计税
(1)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
借: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固定资产清理/工程结算
应交税金—简易计税
(2)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确认收入或利得的时点早于按照增值税制度确认增值税纳税
义务发生时点。
借:应交税金—待转销项税额
贷:应交税金—简易计税
(3)发生税法上视同销售的行为,应当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制度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
处理,并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计算的销项税额(或采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的应纳增值税
额)。
借:应付职工薪酬/利润分配
贷:应交税金—简易计税
(4)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小企业发生相关成本费用允许扣减销售额的。
借:主营业务收入/存货/工程施工
贷: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
(5)待取得合规增值税扣税凭证且纳税义务发生时。
借:应交税金—简易计税
贷:主营业务成本/存货/工程施工
38.应交税金-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
(1)金融商品实际转让月末,如产生转让收益。如产生转让损失,则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借:投资收益
贷:应交税金—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
(2)交纳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金—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3)年末,本科目如有借方余额。
借:投资收益
贷:应交税金—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
39.应交税金-代扣代交增值税
(1)境内一般纳税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按应计入相关成本费用或资产的金
额。
借:生产成本/无形资产/固定资产/管理费用
应交税金—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
应交税金—代扣代交增值税
(2)实际缴纳代扣代缴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金—代扣代交增值税贷:银行存款
40. 其他应付款
(1)发生的各项应付、暂收款项。
借:银行存款/管理费用。
贷:其他应付款
(2)支付款项时。
借:其他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
41. 预提费用
(1)按照规定预提计入本期费用时。
借:管理费用
贷:预提费用
(2)实际支出时。
借:预提费用
贷:银行存款
42. 预计负债
(1)确认预计负债时。
借:管理费用
贷:预计负债
(2)实际偿付负债时。
借:预计负债
贷:银行存款
(3)转回预计负债时。
借:预计负债
贷:管理费用
43. 长期借款
(1)借入长期借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借款
(2)发生的借款费用。
借:筹资费用
贷:长期借款
(3)如为购建固定资产而发生的专门借款的借款费用,在允许资本化的期间内。
借:在建工程
贷:长期借款
(4)归还长期借款时。
借:长期借款
贷:银行存款
44.长期应付款
(1)发生长期应付款时。
借:有关科目
贷:长期应付款
(2)支付长期应付款项时。
借:长期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
45.受托代理负债
(1)收到受托代理资产。
借:受托代理资产
贷:受托代理负债
(2)转赠或者转出受托代理资产.
借:受托代理负债
贷:受托代理资产
净资产类
1.非限定性净产
(1)期末,将各收入类科目所属“非限定性收入”明细科目的余额转入本科目。
借:捐赠
收入—非限定性收入/会费收入—非限定性收入/
提供服务收入—非限定性收入/政府补助收入——非限定性收入/
商品销售收入—非限定性收入/投资收益—非限定性收入/
其他收入——非限定性收入
贷:非限定性资产
同时,将各费用类科目的余额转入本科目。
借:非限定性资产
贷:业务活动成本/管理费用/筹资费用/其他费用
(2)如果限定性净资产的限制已经解除,应当对净资产进行重新分类,将限定性净资产转
为非限定性净资产。
借:限定性净资产贷:非限定性资产
2.限定性净资产
(1)期末,将各收入类科目所属“限定性收入”明细科目的余额转入本科目,借:捐赠收
入—限定性收入/政府补助收入—限定性收入
贷:限定性净资产
(2)如果限定性净资产的限制已经解除,应当对净资产进行重新分类,将限定性净资产转
为非限定性净资产.
借:限定性净资产
贷:非限定性净资产
收入费用类1.捐赠收入
(1)接受的捐赠。
借:现金/银行存款/短期投资/存货/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债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贷:
捐赠收入-限定性收入/捐赠收入-非限定性收入
(2)对于接受的附条件捐赠,如果存在需要偿还全部或部分捐赠资产或者相应金额的现时
义务时(比如因无法满足捐赠所附条件而必须将部分捐赠款退还给捐赠人时)。
借:管理费用
贷:其他应付款
(3)如果限定性捐赠收入的限制在确认收入的当期得以解除,应当将其转为非限定性捐赠
收入。
借:捐赠收入-限定性收入
贷:捐赠收入-非限定性收入
(4)期末,将本科目各明细科目的余额分别转入限定性净资产和非限定性净资产。
2.会费收入
(1)向会员收取会费。
借: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
贷:会费收入-非限定性收入/会费收入-非限定性收入
(2)期末,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非限定性净资产。
借:会费收入-非限定性收入
贷:会费收入-非限定性净资产
(3)如果存在限定性会费收入,则将其金额转入限定性净资产。
借:会费收入-限定性收入贷:会费收入-限定性净资产
3.提供服务收入
(1)提供服务取得收入时.
借: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
贷:提供服务收入
预收账款
(2)在以后期间确认提供服务收入时。
借:预收账款
贷:提供服务收入-非限定性收入/提供服务收入-限定性收入
(3)期末,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非限定性净资产。
借:提供服务收入-非限定性收入
贷:非限定性净资产
4.政府补助收入
(1)接受的政府补助
借:现金/银行存款
贷:政府补助收入-限定性收入/:政府补助收入-非限定性收入
(2)对于接受的附条件政府补助,如果民间非营利组织存在需要偿还全部或部分政府补助
资产或者相应金额的现时义务时(比如因无法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而必须退还部分政府
补助时),按照需要偿还的金额。
借:管理费用
贷:其他应付款
(3)如果限定性政府补助收入的限制在确认收入的当期得以解除,应当将其转为非限定性
捐赠收入.
借:政府补助收入-限定性收入
贷:政府补助收入-非限定性收入
(4)期末,将本科目各明细科目的余额分别转入限定性净资产和非限定性净资产
借:政府补助收入-限定性收入
政府补助收入-非限定性收入
贷:限定性净资产
非限定性净资产
5.商品销售收入
(1)销售商品取得收入时
借:现金/银行存款/应收票据/应收账款
贷:商品销售收入-非限定性收入(如果是限定性的,贷记本科目限定性收入)预收账款
(2)在以后期间确认商品销售收入时。
借:预收账款
贷:商品销售收入-非限定性收入(如果是限定性的,贷记本科目限定性收入)
(3)销售退回,是指民间非营利组织售出的商品,由于质量、品种不符合要求等原因而发
生的退货。销售退回应当分别情况处理:
A.未确认收入的已发出商品的退回,不需要进行会计处理。
B.已确认收入的销售商品退回,一般情况下直接冲减退回当月的商品销售收入、商品销售
成本等。
借:商品销售收入
存货
贷: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
业务活动成本
C.报告期间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生的报告期间或以前期间的销售
退回,应当作为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调整事项处理,调整报告期间会计报表的相关项
目。
借:非限定性净资产(如果属于限定性收入则是限定性净资产)
存货
贷: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
非限定性净资产
(4)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筹资费用。
借:银行存款
筹资费用
贷:应收账款/应收票据
(5)购买方实际获得的现金折扣,冲减取得当期的筹资费用。
借:应付账款/应付票据
贷:筹资费用
银行存款
(5)期末,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非限定性净资产。
借:商品销售收入
贷:非限定性净资产
(6)如果存在限定性商品销售收入,则将其金额转入限定性净资产。
借:商品销售收入
贷:限定性净资产
6.投资收益
(1)短期投资。出售短期投资或到期收回债券本息。
借:银行存款
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贷:短期投资
其他应收款
投资收益(差额,可能在借方)
(2)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的,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时。
借:其他应收款
贷:投资收益
(3)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期末。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投资收益
(4)如被投资单位发生净亏损.
借:投资收益
贷:长期股权投资
(5)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
借:银行存款
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贷:长期股权投资
其他应收款
投资收益(差额,可能在借方)
(6)长期债权投资。长期债权投资持有期间的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债券投资,
借:长期债
权投资—债券投资(应收利息)
贷:长期债券投资
(7)如为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债权投资.
借:其他应收款
贷:长期债券投资
(8)长期债券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债券面值之间的差额,应当在债券存续期间,按照直
线法于确认相关债券利息收入时摊销,如初始投资成本高于债券面值。
借:长期债券投资
贷:长期债权投资(9)如初始投资成本低于债券面值.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长期债券投资
(10)处置长期债权投资时.
借:银行存款
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贷:长期债权投资
其他应收款/长期债权投资—债券投资(应收利息)
长期债券投资(差额,可能在借方)
(11)期末,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非限定性净资产。
借:长期债券投资
贷:非限定性净资产
(12)如果存在限定性投资收益.
借:长期债券投资
贷:限定性净资产
7.其他收入
(1)现金、存货、固定资产等盘盈的,根据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
借:现金/存货/固定资产/文物文化资产
贷:其他收入-非限定性收入/其他收入-限定性收入
(2)对于固定资产处置净收入。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其他收入
(3)对于无形资产处置净收入.
借:银行存款
贷:无形资产
其他收入
(4)确认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
借:应付账款
贷:其他收入
(5)在非货币性交易中收到补价情况下应确认的损益.
借:有关科目
贷:其他收入
(6)期末,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非限定性净资产.
借:其他收入贷:非限定性净资产/限定性净资产
8.业务活动成本
(1)发生的业务活动成本.
借:业务活动成本
贷:现金/银行存款/存货/应付账款
(2)期末,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非限定性净资产.
借:非限定性净资产
贷:业务活动成本
9.管理费用
(1)现金、存货、固定资产等盘亏,根据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
借:管理费用
现金/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
累计折旧
贷:相关资产科目
(2)对于因提取资产减值准备而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
借:管理费用
贷:相关资产减值准备科目。
(3)冲减或转回资产减值准备.
借:相关资产减值准备科目
贷:管理费用
(4)提取行政管理用固定资产折旧.
借:管理费用
贷:累计折旧
(5)无形资产摊销时.
借:管理费用
贷:无形资产
(6)发生的应归属于管理费用的应付工资、应交税金等。
借:管理费用
贷:应付工资/应交税金
(7)对于因确认预计负债而确认的损失。
借:管理费用
贷:预计负债
(8)发生的其他管理费用。
借:管理费用贷:现金/银行存款
(9)期末,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非限定性净资产。
借:管理费用
贷:非限定性净资产
10.筹资费用
(1)发生的筹资费用。
借:筹资费用
贷:预提费用/银行存款/长期借款
(2)发生的应冲减筹资费用的利息收入、汇兑收益。
借:银行存款/长期借款
贷:筹资费用
(3)期末,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非限定性净资产。
借:非限定性净资产
贷:筹资费用
11.其他费用
(1)发生的固定资产处置净损失。
借:其他费用
贷:固定资产清理
(2)发生的无形资产处置净损失。
借:银行存款
其他费用
贷:无形资产
(3)期末,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非限定性净资产。
借:非限定性净资产
贷: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