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杠杆效应的形式
财务杠杆效应的三种形式:
财务杠杆效应包含着以下三种形式:三种方式为:经营杠杆、财务杠杆和复合杠杆。
1、经营杠杆
经营杠杆的含义
经营杠杆是指由于固定成本的存在而导致息税前利润变动大于产销业务量变动的杠杆效应。
经营杠杆的计量
对经营杠杆的计量最常用的指标是经营杠杆系数或经营杠杆度。经营杠杆系数,是指息税前利润变动率相当于产销业务量变动率的倍数。
计算公式为:
经营杠杆系数=息税前利润变动率/产销业务量变动率
经营杠杆系数的简化公式为:
报告期经营杠杆系数=基期边际贡献/基期息税前利润
经营杠杆与经营风险的关系:
经营杠杆系数、固定成本和经营风险三者呈同方向变化,即在其他因素一定的情况下,固定成本越高,经营杠杆系数越大,企业经营风险也就越大。其关系可表示为:
经营杠杆系数=基期边际贡献/(边际贡献-基期固定成本)
2、财务杠杆
财务杠杆的概念
财务杠杆是指由于债务的存在而导致普通股每股利润变动大于息税前利润变动的杠杆效应。
财务杠杆的计量
对财务杠杆计量的主要指标是财务杠杆系数。财务杠杆系数是指普通股每股利润的变动率相当于息税前利润变动率的倍数。
计算公式为:
财务杠杆系数=普通股每股利润变动率/息税前利润变动率=基期息税前利润/(基期息税前利润-基期利息)
对于同时存在银行借款、融资租赁,且发行优先股的企业来说,可以按以下公式计算财务杠杆系数:
财务杠杆系数=息税前利润/[息税前利润-利息-融资租赁积金-(优先股股利/1-所得税税率)]
财务杠杆与财务风险的关系
财务风险是指企业为取得财务杠杆利益而利用负债资金时,增加了破产机会或普通股每股利润大幅度变动的机会所带来的风险。财务杠杆会加大财务风险,企业举债比重越大,财务杠杆效应越强,财务风险越大。财务杠杆与财务风险的关系可通过计算分析不同资金结构下普通股每股利润及其标准离差和标准离差率来进行测试。
3、复合杠杆
复合杠杆的概念
复合杠杆是指由于固定生产经营成本和固定财务费用的存在而导致的普通股每股利润变动大于产销业务量变动的杠杆效应。
复合杠杆的计量
对复合杠杆计量的主要指标是复合杠杆系数或复合杠杆度。复合杠杆系数是指普通股每股利润变动率相当于业务量变动率的倍数。
其计算公式为:
复合杠杆系数=普通股每股利润变动率/产销业务量变动率
或:复合杠杆系数=经营杠杆系数×财务杠杆系数
复合杠杆与企业风险的关系
由于复合杠杆作用使普通股每股利润大幅度波动而造成的风险,称为复合风险。复合风险直接反映企业的整体风险。在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复合杠杆系数越大,复合风险越大;复合杠杆系数越小,复合风险越小。通过计算分析复合杠杆系数及普通股每股利润的标准离差和标准离差率可以揭示复合杠杆同复合风险的内在联系。
财务杠杆效应的表现
(一)财务杠杆的正面效应
1、利息抵税效应
一方面,负债相对于权益资本最主要的特点是它可以给企业带来减少上缴税金的优惠。即负债利息可以从税前利润中扣除,从而减少应纳税所得额而给企业带来价值的增加。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规定负债免征所得税。我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中也明确规定:”在生产经营期间,向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可按照实际发生数扣除。”负债利息抵税效用可以量化,用公式表示为:利息抵税效用=负债额×负债利率×所得税税率。所以在既定负债利率和所得税税率的情况下,企业的负债额越多,那么利息抵税效用也就越大。另一方面,由于负债利息可以从税前利润中扣除,减少了企业上缴所得税,也就相对降低了企业的综合资金成本。
2、高额收益效应
债务资本和和权益资本一样获取相应的投资利润,虽然债权人对企业的资产求偿权在先,但只能获得固定的利息收人和到期的本金,而所创造的剩余高额利润全部归权益资本所有,提高了权益资本利润率,这就是负债的财务杠杆效用。需要注意的是,财务杠杆是一种税后效用,因为无论是债务资本产生的利润还是权益资本产生的利润都要征收企业所得税。所以,财务杠杆的最终效用可以用公式来表示:财务杠杆效用=负债额×(资本利润率-负债利率)×(l-所得税税率)。在负债比率、负债利率、所得税税率既定的情况下,资本利润率越高,财务杠杆效用就越大;资本利润率等于负债利率时,财务杠杆效用为零;小于负债利率时,财务杠杆效用为负。所以,财务杠杆也可能给企业带来负效用,企业能否获益于财务杠杆效用、收益程度如何,取决于资本利润率与负债利率的对比关系。
(二)财务杠杆的负面效应
1、财务危机效应
负债一方面会增加企业固定的成本费用,给企业增加了定期支付的压力。首先本金和利息的支付是企业必须承担的合同义务,如果企业无法偿还,还会面临财务危机,而财务危机又会增加企业额外的成本,减少企业所创造的现金流量。财务危机成本可以分为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直接成本是企业依法破产时所支付的费用,企业破产后,其资产所有权将让渡给债权人,在此过程中所发生的诉讼费、管理费、律师费和顾问费等都属于直接成本。直接成本是显而易见的,但是在宣布破产之前企业可能已经承担了巨大的间接财务危机成本。例如,由于企业负债过多,不得不放弃有价值的投资机会,失去期望的收益;消费者可能因此会对企业的生产能力和服务质量提出质疑,最终放弃使用该企业的产品或服务;供应商可能会拒绝向企业提供商业信用;企业可能会流失大量优秀的员工。
所有这些间接成本都不表现为企业直接的现金支出,但给企业带来的负面影响是巨大的。并且随着企业负债额的增加,这种影响会越来越显著。另一方面会导致企业资不抵债甚至破产。企业的负债总额过大,资不抵债,或者是无力归还到期的流动负债,都会引起债权人催要债务,甚至向法院起诉,最终导致企业的破产。
2、利益冲突效应
即过度的负债有可能会引起所有者和债权人之间的利益冲突。一方面,债权人利益不受损害的一个前提条件是企业的风险程度要处于预测所允许的范围之内,而在现实的经济生活中,所有者往往喜欢投资于高风险的项目。因为如果项目成功,债权人只能获得固定的利息和本金,剩余的高额利润均归所有者,于是就实现了财富由债权人向所有者的转移;如果高风险项目失败,则损失由所有者和债权人共同承担,有的债权人的损失要远远大于所有者的损失,这就是所谓的“赌输债权人的钱”。另一方面,企业为了获得新的债务资本,往往会给新债权人更优先的索偿权,也会损害原债权人的利益,使原债权人承担的风险加大。而债权人为保护自己的利益,把风险限制在一定的程度内,往往会要求在借款协议中写人保证条款来限制企业增加高风险的投资机会;为了防止发行新债,债权人也会在契约中加人回售条款,即如果发行新债,允许原债券持有者按面值将证券售还给公司。这样就限制了企业的正常投资和融资,给企业带来一种无形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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