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原单位提供的固定资产清单,逐一进行清点核实(包括产权证),分品名、规格、型号分类登记。双方要对仓库的存货(含捐赠物品)进行盘点,双方负责人认可并签字。
2、现金和银行存款
1)现金的交接:清点保险柜中的现金,是否跟现金日记账相符。如果不相符,要求移交单位的会计交接时整理尚无法处理的业务,列示于交接清单。
2)银行账户的交接:保证所有银行账户余额与银行日记账余额核对相符,如果不相符,查找银行余额调节表的未达账项。清单和记录银行票据号码及张数,并获知网银U盾密码。
3、会计资料
1)整理保管的各种会计资料(如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及报表附注、审计报告、验资报告等),交接清楚,不得遗漏并列示于交接清单上。如有短缺,必须查清原因,并在交接单中加以说明,由交接单位人员负责。
2) 会计资料按时间顺序摆放,并核对账实、账账、账表是否相符,并需要在交接清单中注明会计资料数量和起止时间。
4、税务资料
纳税申报资料及税审报告、税务文书必须全部交接;核对最近一个月申报表上金额与账簿金额是否相符。金税盘(报税盘或税控盘)、IC卡、发票专用章,开票系统、税务申报软件(电子税务局涉税账户)等进行移交,并获知国地税纳税申报密码等。
5、各种会计物品(如印章、发票、证件、电算化密码等)交接
1)印章票据
银行印鉴(法人章及财务专用章)等必须交接清楚,并在交接报告中详细注明存放位置,收款收据、现金及银行支票(空白支票)、电汇凭证等,注明未开具发票数量及起止号码,与记账凭证附件进行核实。
2)办公设备及电子表格
电脑(包括登录密码)、打印机、装订机等交接;财务软件(加密狗)、财务数据及财务结账操作指南等电子表格等移交。
6、纸质档案
1)各种证件(银行开户许可证、民非登记证、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
2)购销合同,机构水电费、燃气费、电话费、有线收视费缴费标准及清单(三方协议或合同)等相关资料;
3)老人住养合同及缴费明细清单(入院老人收费标准及收费时间、离院老人的退费标准、老人预付及欠费情况明细表);
4)养老信息系统(老人出入院收退费流程及相关费用)使用指南;
5) 财务管理制度,相关会计处理的流程方法及日常处理流程(内部费用报销及付款审签流程等);
6)员工花名册(含员工通讯录)、工资薪酬标准及核算清单;
7)所有往来账款明细清单(机构所有供货商及往来单位)。
7、未了事项和遗留问题
对于未了事项和遗留问题,交接应注明原因(已处理的程度、相关的凭证资料)及事件发展进程、未来采取措施,交原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
8、内外部沟通联系人
相关工作联系部门(包括企业或机构内部和外部联系)联系人的联系方式。例如:内部包括行政人事部、采购部、护理部、维修部、仓储部等,外部有银行、税务等相关人员。
二、交接注意事项
1、交接工作前需要做好准备工作。如:针对已发生的交易凭证记账;对未确定的事项和遗留问题写出书面证明材料;编制移交清单表,注明会计资料数量和存放地点等。根据委托经营管理协议书约定的时间,合理制定交接工作进度表及交接清单。避免交接人独立处理各类业务,避免交接人仅在交接日的最后一天简单交接各类资料。
2、交接必须要有第三方即民政局负责人在场,作为监交人。双方交接完毕一定要有交接清单,核对后填写交接报告,交接双方、单位负责人、监交人签字。交接报告需要一式三份,需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签字并每人一份。
3、对原单位办税人员及财务负责人离职时,必须要办理税务登记中办税人员和财务负责人的变更登记。合理划分责任,避免税务风险。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