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科是审计处的内设业务机构,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内部审计相关规定和学校的规章制度,独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相关审计法规制度,建立健全科室内部工作规范和流程,促进科室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
二、根据审计处的总体发展规划和中心工作,制定本科室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并保证工作计划的实施。
三、具体负责对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校办产业等进行内部审计和监督。
四、具体负责对学校中层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内部审计。
五、具体负责对学校及校内有关单位的经济活动以及经济效益情况进行内部审计。
六、负责加强监督管理学校招聘社会中介机构开展各类审计工作的具体事宜。协调并督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做好工程项目造价结算审核。
七、做好对学校基建、维修工程项目相关物资设备、大宗材料的市场询价、招标采购以及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的审计监督;
八、做好对大宗物资、教学仪器设备的市场询价、招标采购和验收的内部审计监督。
九、具体负责协调并督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做好基建、维修工程项目招标限价等工作。
十、具体负责做好工程项目的跟踪审计,严格审核工程进度。
十一、具体负责对学校基建、维修工程项目设计、施工、监理等招标评标的审计监督。
十二、根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定期提出并审核造价咨询服务费用。
十三、根据项目审计结果,对学校相关部门内控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意见或建议。
十四、负责做好审计业务档案的管理归档工作。
十五、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