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会〔2023〕3号)规定,现将深圳考区202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高级资格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调整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一)初级资格考试。考试日期为8月1日至7日,《初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105分钟,《经济法基础》科目考试时长为75分钟,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及科目
8月1日至7日
8:30—11:3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14:30—17:3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二)高级资格考试。《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日期为2023年8月7日,考试时间为8:30—12:00。
二、考务日程安排
(一)准考证打印。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高级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打印准考证方式,初级资格考试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23年7月20日至31日,高级资格考试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23年7月27日至8月6日,考生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打印准考证。如发现准考证姓名或身份证号码等相关信息有误,务必及时到公布的报名点变更登记,逾期因未打印准考证造成无法参加考试后果由报考人自负。准考证相关信息必须和身份证一致,否则禁止参加考试。考生务必保存好准考证,用于后期成绩查询。
(二)成绩公布。9月10日前,公布初级资格考试成绩,9月30日前,公布高级资格考试成绩。考生可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查询。
(三)考后资格复核。初、高级考试成绩公布后一个月内,组织深圳考区考后资格复核。考后资格复核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请成绩合格考生留意深圳市财政局门户网站、深圳市会计管理综合平台(微信公众号)公布的考后资格复核通知。
三、初、高级资格考试退费
深圳考区考生如因考试时间延期无法参加本年度考试的,可提出申请办理退费,具体安排如下:
(一)退费时间。初、高级资格考试申请退费时间为2023年6月29日至7月7日,逾期不予受理。考生一经提交退费申请,将无法参加本年度考试,应慎重决定是否申请考试退费。
(二)申请退费对象。在深圳考区报名参加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高级资格考试,且已缴费成功的考生均可申请退费。
(三)申请退费流程。申请退费考生,登录“深圳财科中心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点击“考试服务”→“考试退费”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流程请查看附件《深圳市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高级资格考试退费申请流程》。
(深圳财科中心服务平台公众号)
(四)注意事项。初、高级资格退费考生一经提交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高级资格考试退费申请后,系统将无法进行更改,请慎重决定是否申请会计初、高级资格考试退费。此外,请已申请退费考生及时关注退费信息,逾期未收到退款的考生,请及时联系深圳财政科学研究中心(咨询电话:0755—25595033、83256125、26664656)。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市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高级资格考试退费申请流程
深圳市财政局2023年6月27日
附件:
附件:深圳市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高级资格考试退费申请流程.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