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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底做的暂估入库,次年收到部分发票,怎么做账?汇算清缴需要调整吗?<榜单怎么做账>

年底做的暂估入库,次年收到部分发票,怎么做账?汇算清缴需要调整吗?

购进货物,货到票未到的账务处理您参考:

1、货物已到达并验收入库,但尚未收到发票的先暂估入库:

借:库存商品(估价不估税,即不含进项税的金额)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

提醒:实务中处理比较灵活,如果企业取得普票或者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票不用于抵扣的情形下,暂估的金额可以直接按照含税的金额入账的。如果企业不确定后续是取得专票还是普票,建议按照不含税金额暂估哦。

2、次年取得发票后,若未销售,先红字冲销原账务处理,然后做如下处理: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票时才涉及)

贷:应付账款等

3、次年暂估入库的商品已销售,若暂估的金额与实际发票金额不一致,需要调整已售商品的成本:

(1)若账上多暂估了,等于是多结转了成本,需要冲减成本: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负数)

贷:库存商品(负数)

会计报表调整减少上年度主营业务成本和库存商品。汇算清缴期内取得发票,不需要纳税调整。

(2)若账上少暂估了,等于是少结转了成本,需要补结转成本: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库存商品

会计报表调整增加上年度主营业务成本和库存商品。汇算清缴期内取得发票,不需要纳税调整。

小贴士:实务中,有些企业暂估材料金额跟发票金额一致的话,可能不单独再做账务处理了,会将采购发票直接附到暂估凭证中,但从账务规范角度考虑,建议冲销原分录,重新按照发票入账哟。

参考文件:《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号)附件二(一)4.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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