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进货物,货到票未到的账务处理您参考:
1、货物已到达并验收入库,但尚未收到发票的先暂估入库:
借:库存商品(估价不估税,即不含进项税的金额)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
提醒:实务中处理比较灵活,如果企业取得普票或者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票不用于抵扣的情形下,暂估的金额可以直接按照含税的金额入账的。如果企业不确定后续是取得专票还是普票,建议按照不含税金额暂估哦。
2、次年取得发票后,若未销售,先红字冲销原账务处理,然后做如下处理: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票时才涉及)
贷:应付账款等
3、次年暂估入库的商品已销售,若暂估的金额与实际发票金额不一致,需要调整已售商品的成本:
(1)若账上多暂估了,等于是多结转了成本,需要冲减成本: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负数)
贷:库存商品(负数)
会计报表调整减少上年度主营业务成本和库存商品。汇算清缴期内取得发票,不需要纳税调整。
(2)若账上少暂估了,等于是少结转了成本,需要补结转成本: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库存商品
会计报表调整增加上年度主营业务成本和库存商品。汇算清缴期内取得发票,不需要纳税调整。
小贴士:实务中,有些企业暂估材料金额跟发票金额一致的话,可能不单独再做账务处理了,会将采购发票直接附到暂估凭证中,但从账务规范角度考虑,建议冲销原分录,重新按照发票入账哟。
参考文件:《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号)附件二(一)4.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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