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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实施《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资产支持证券存续期信用风险管理指引(试行)》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资产证券化指南

关于发布实施《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资产支持证券存续期信用风险管理指引(试行)》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关于发布实施《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资产支持证券存续期信用风险管理指引(试行)》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场参与人:

为加强资产支持证券存续期信用风险管理,有效提升资产支持证券定期报告披露质量,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中证机构间报价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证报价”)制定了《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资产支持证券存续期信用风险管理指引(试行)》(以下简称《风险管理指引》)、《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资产支持证券定期报告内容与格式指引》,现予发布实施,并就贯彻实施两个指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市场参与人应当全面认真学习两个指引规定的内容,准确把握指引的精神和要求,做好两个指引实施的人员、业务和技术准备。

二、请各管理人按照《风险管理指引》要求,切实做好资产支持证券的存续期信用风险管理工作,于每年5月31日和11月30日前向报价系统报送半年度资产支持证券信用风险管理报告。首次半年度资产支持证券信用风险管理报告应于2018年6月30日前报送。

三、半年度信用风险管理报告对相关资产支持证券尚未正式确定风险分类的,可以使用初步风险分类结果。风险类、违约类资产支持证券的管理人应当严格按照《风险管理指引》规定提交信用风险管理临时报告。

四、信用风险管理报告暂定通过邮件方式发送,报告盖章扫描后发送至中证报价abs@sac.net.cn邮箱。后续报送方式如有变更,中证报价将另行通知。

五、各市场参与人在贯彻落实两个指引过程中,如有任何疑问,可通过abs@sac.net.cn及时与中证报价沟通。

特此通知。

附件:1.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资产支持证券存续期信用风险管理指引(试行)

        2.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资产支持证券定期报告内容与格式指引

中证机构间报价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五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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