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国家会计学院(招生单位代码80403)是我国高层次财经财会人才的重要培养基地,是我国政府倡导成立的“一带一路”财经发展研究中心所在地。学院经国务院批准于2002年成立,直属于国家财政部。
学院是我国首批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MPAcc)培养单位之一,AAPEQ认证A级成员单位。目前拥有会计硕士(MPAcc)、税务硕士(MT)、审计硕士(MAud)三个专业学位授权点。建院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亲切关怀和财政部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学院坚持“国际知名会计学院”的办学目标,秉承“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坚持准则,不做假账”的校训,着力打造具有国家会计学院特色的学位教育品牌,突出应用型和国际化特色。
一、招生计划
我院2023年拟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共计98人(含推荐免试生)。其中会计硕士(125300)拟招收60人(其中含推荐免试生12人)、审计硕士(025700)拟招收20人(其中含推荐免试生4名)、税务硕士(025300)拟招收18人(其中含推荐免试生4名)。以上拟招生人数因教育部正式招生计划下达或实际录取推免生有可能产生变动。
二、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院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2023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3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院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我院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我院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院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考生应按我院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报名期间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提交我院研究生招生办核验。
7.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考试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
1.参加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
(1)会计、审计:
初试科目
1)199-管理类综合能力(200分)
2)204-英语(二)(100分)
(2)税务:
初试科目
1)101-思想政治理论(100分)
2)204-英语(二)(100分)
3)396-经济类综合能力(150分)
4)433-税务专业基础(150分)
2.初试地点:当地省、市招办指定的考点。
(二)复试
1.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复试办法和程序将在我院官网上公布。全部复试工作应在2023年4月底前完成。请各考生届时关注。
2.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加试至少两门专业课笔试。
3.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我院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4.我院各专业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不低于120%。
五、资格审核与体检
我院将在复试前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表现、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考生应按我院规定进行体检,详见当年度复试公告。
六、录取与调剂
1.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我院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并结合其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对考核成绩不及格、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体检不合格和被我院认定为学术行为不端者,不予录取。经我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审核通过的拟录取考生最终被我院正式录取。
2.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3.我院将按照教育部有关政策制定本院调剂工作办法,详细说明接受考生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等信息,并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和我院官方网站公布。
七、学制
我院各专业均为全日制学习,学制三年。
八、学费与奖、助学金
(一)学费
我院各专业研究生学费标准为:全程4.5万元。
(二)奖助学金
我院为硕士研究生提供丰富的奖助学金,奖助体系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研究生奖学金评定比例及奖励标准表
奖学金类别
等级
额度(元)
比例
新生奖学金
(仅面向一志愿考生)
一等
全额学费
6%(推免为15%)
二等
半额学费
10%(推免为25%)
三等
1/4额学费
20%
国家奖学金
不区分等级
20000
以当年公告为准
优秀奖学金
一等
10000
5%
二等
6000
10%
三等
3000
20%
专项奖学金
不区分等级
2000元/生
5名
助学金
不区分等级
600元/月/生
100%
专项助学金
不区分等级
800元/月/生
以当年公告为准
具体评定办法,可参考当年的《厦门国家会计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
九、住宿及费用
我院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提供学生宿舍,住宿条件:4人/间,住宿费1000元/人/学年,每间宿舍配有独立卫生间、公用网络、空调、24h热水。
十、监督和违规处理
1.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接受学院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对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有异议,可向我院纪检监察部门申诉,电话;0592-2578097;
2.考生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因材料虚假带来的一切后果与责任由考生本人负责;
3.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录取资格或学籍者,一经查实,我院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学籍。情节恶劣的,将移交有关部门查究。
十一、其他说明
1.已被我院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录取资格;
2.我院不提供参考书籍和历年试题。考生可根据我院公布的考试科目等信息自行采购参考书籍。
3.若上级部门在2023招生年度出台新的招生政策,我院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
4.有关招生信息请留意我院官方网站,如有变动,以报名期间网页公布的信息为准。
十二、联系方式
厦门国家会计学院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
电话:0592-2578126、2578369
E-mail:XNAIyz@xnai.edu.cn
网址:www.xnai.edu.cn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环岛南路4001号厦门国家会计学院研究生综合 楼125室,邮编:361005
厦门国家会计学院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
2023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