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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开发合同纳税有什么规定<技术开发合同 免税 细节>

技术开发合同纳税有什么规定

技术开发合同可以分为委托开发合同和合作开发合同,其标的物具有新颖性,包括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接下来由找法网的小编为您介绍技术开发合同纳税有什么规定。

一、技术开发合同纳税有什么规定?

1、对于单位和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财税字[1999]273号文件)

2、企业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据此明确,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二、技术开发合同免税办理程序

技术合同减免税由企业申报,经市科技局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审核,报省科技厅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批准,具体程序如下:

1、办理技术合同认定;

2、填写减免税申请报告表;

3、持技术合同正本一份、技术合同认定证明到负责征收的税务机关办理减免税手续。

三、技术开发合同具有怎样的特征?

1、标的物具有新颖性,包括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

2、技术开发合同的内容是进行研究开发工作;

3、技术开发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合同履行具有协作性;

4、技术开发合同的风险由双方共同负担。

以上便是找法网的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技术开发合同纳税有什么规定的内容。此外需要注意的是,在履行技术开发合同的过程中,因出现无法克服的技术困难,导致研究开发生败或者部分失败的,其风险责任由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合同没有约定的,风险责任由当事人共同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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