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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创新引领作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所有的国有企业>

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创新引领作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创新引领作用

文章来源:经济日报发布时间:2023-07-29

企业既是创新的主体,也是科技和经济紧密结合的重要力量,更是推动创新创造的生力军。国有企业具有很强的创新能力、创新实力和创新优势,有能力、有条件在创新引领方面有更大作为。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强调,要推动国有企业完善创新体系、增强创新能力、激发创新活力,促进产业链创新链深度融合,提升国有企业原创技术需求牵引、源头供给、资源配置、转化应用能力,打造原创技术策源地。当前,在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国有企业已经成为创新驱动发展的关键力量,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在创新中的引领作用,对服务国家重大战略、构建新发展格局有重大现实意义。

发挥国有企业在创新中的引领作用,有助于实现科技自立自强。从发达国家经验看,企业作为创新主体,在世界科技强国建设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在新发展阶段,以创新激励和创新协同为着力点,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应用,增强国有企业自主创新内在动力,是强化经济循环科技支撑、提升我国产业全球价值链地位的有效路径。国有企业在整合集聚创新资源、提供新技术迭代与应用环境等方面有基础优势,尤其是能够在攻克关键核心技术、实现原始创新领域重大科技突破、塑造大国竞争领先优势中发挥基础性、主导性作用。

发挥国有企业在创新要素跨区域流动方面的集聚作用,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注入强大动能。创新要素的集聚,会带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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