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党和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国经济正迎来数十年发展的最好机遇期。经济发展程度的不断提高也需要相关制度的不断更新进步,特别是与经济联系密切的会计法律制度近年来发展很快。但近年来会计活动中出现的诸多违反会计法律现象,例如一些上市公司为了自身的利益,在会计数据上做文章,偷税漏税、非法转移资产,即使相关法律法律法规已经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但是会计人员的违规行为并没有得到本质上的改变。随着法律体系的逐步建立,我们都必须严守法律法规,当前的世界逐步纳入法制轨道,所有企业也必须依法办事规范经营。为了尽快完善会计法规,让那些无视会计法规屡次xxxx的违法行为者得到相应的惩罚,我们必须加强修订和完善会计法律法规,这样更有利于维护会计法律的有效执行。
1会计法律责任概述1.1法律责任的含义法律责任制度是国家任何的法律部门制定法律制度中不可缺少的社会责任,在当今的法制社会中,它与其他的道德、纪律、感情责任相比,它的层次最高。
1.2会计法律责任的基本内容法律责任是指我们在日常行为中触犯了法律所规定的,且必须要去承担责任和义务。法律责任按不同的人对它的理解程度也不同,它也有大小之分,比较大的方面是指单位或者个人做了一些违法行为,且必须要承担的法律后果。我国对于会计法律责任的划分也分为三个层次,分别是会计部门规章、会计行政法规以及会计法律。在以上这三个不同的会计法律责任法律当中,它们也有自己特殊的规定,它们来自不同的国家机关或者部门通过产生的,这些部门产生之后,再对其中的法律责任当进行细分的去制定不同的相关法律。例如会计法律,也是我国会计法律当中最主要的法律,是其他相关法律制定的依据,并对此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比如说:《公司法》等法律文献中都对会计行为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会计部门规章以会计法律为制定的依据,以会计行政法规为制定的参考文献,它的相关法律有如: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2005年1月22日颁布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以及《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等等。以上的三个会计法律责任的层次中,其层次最高的是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会计部门规章,它们都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
《会计法》中对会计行为的法律责任进行了明确的划分,依次分为:刑事责任、民事责任以及行政责任三个层次。而它们之间也有特定的法律法规,既然制定了相应的法律法规,为了能够如实的去履行,在会计的职务行为上,如果有会计人员触犯了以上的规定,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行政责任指的是会计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出现了一些违反法规制度的行为,但其情节的严重程度未构成犯罪行为,但依旧要承担其违规操作产生的不良后果的行为,针对这一法律责任界限的划分已经有了明确的规定,分为: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虽然这二者都是对于会计法律责任的规定,但这二者之间还是有所差别的,前者指的是会计内部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出现了违反规定的操作行为,并且其违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行为,依照法律法规对违规操作人员进行的处罚,对其违规操作行为造成的不良社会后果负责。后者指的是企业内部工作人员在工作的过程中出现了违反规定的行为,但情节不足以构成犯罪,对违规人员操作行为进行的一种责任追究。《刑法》中针对会计从业人员的操作行为有着明确规定,对违规程度不同的操作行为的处罚也有着明确的划分。
2我国会计职务行为的法律责任概述2.1会计职务行为内涵与外延2.1.1会计的概念
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就没有停止过对会计职务行为的法律责任研究和探讨,且在不断的修订和完善。在我国,与会计理论相关的概念包括:“艺术论”、“信息系统论”和“管理活动论”等观点。当前经济社会对会计的定义主要是从其功效方面来考虑的,会计的主要功能就是对资金流动情况的监督和核算,并且根据核算把得出的经济信息反馈给相关的管理机关。传统思维认为会计就是对过去的账目情况和经济信息进行收集,对以后的经济发展贡献不大。但是实际上会计信息的核算和收集不仅能够对以前的经济信息和经营状况有了必要的了解,而且对将来公司的各项经济业务的开展能够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2.1.2会计职务行为的种类
会计分为多种职务行为,但其都是会计工作人员依据会计法中的相关规定,履行其相关的义务承担其相应的责任,是会计操作人员进行的与会计职务相关的操作行为。
会计职位也称会计岗位,这一规定是对会计人员工作范围以及责任的划分。主要是为工作的需要而存在,会计职位也具有层次性,例如对于一个新手会计来说,想要升级到高级层次的职称,就要先经过初级会计职称这个层次,这就是职位之间的跨越。会计岗位也具有流程性,对于不同的企业,它们设计的会计岗位也不同,一般都会根据需要而设定不同的岗位,但在设计岗位的过程中还是要考虑企业的组织结构、业务种类等因素来进行。
2.1.3会计职务行为法律责任的概念
会计职务行为法律责任是在会计主体进行业务操作过程中,对其违规操作造成的不良社会后果的一种责任的承担,这是对会计主体操作行为的一种强制性的约束,即会计主体对违规行为的处罚。会计主体不仅包括会计从业人员,还包括从事会计工作的事业单位,它是对整个会计行业的约束。《会计法》中对于会计行为的法律责任划分有着明确的规定,法律责任主要包括刑事责任、行政责任以及民事责任,对于不同层次的法律责任其处罚程度自然也会有所不同,其中关于违规操作行为的责任划分也有了进一步的说明,会计法律的目的就在于对会计主体的操作行为进行约束,稳定会计行业的运行秩序。简单来说,会计法律责任的划分还可以分为会计操作人员或其他单位对会计数据的xxxx以及侵吞公司企事业单位财产,以及单位负责人打击、报复会计人员所应承担的刑事责任。
2.2我国会计职务行为旳法律责任演进历程第一,《会计法》内会计法律责任规定的演变历程。
伴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繁荣以及科学技术水平的不断提升,会计责任行为规范体系得以进一步发展,我国对于会计法律责任的划分也进一步明确。改革开放初期,我国对于会计主体的行为规范还不够健全,市场经济的发展也受到了一定的约束,为了改变这一现状,《会计法》随之颁布。其目的是针对我国会计法律制度的确立,让我国的经济在管理上得到快速发展。
第二,其它法律法规中有关会计法律责任的发展历程。
法律责任划分的法律法规是必不可少的,但是其他法律法规的约束作用也不容忽视。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繁荣以及经济业务的不断增加,这必然也离不开市场经济的主体,所以就非常需要其他法律法规给予对会计职务行为法律责任的支持。并且不断的让法律法规之间相互协调、相互统一,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会计职务行为离不开在市场经济活动中的各种业务。会计职务行为与市场经济活动二者之间有着紧密的联系,会计职务行为会直接影响到各项经济业务的运行状况,基于二者联系的紧密性,《刑法》中对会计职务行为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这一规定不仅是对会计主体操作行为的规范,它也是为了促进市场经济秩序稳定的一个重要因素。
第三,《证券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会计法律责任的发展进程。
现如今,经济发展水平以及科学技术水平都处于不断发展的上升阶段,经济业务的种类也不断的丰富起来,在这些因素的推动下,会计职务的种类也在不断的增加,与此同时,其种类的增加在一定程度上也造成了对于会计主体管理难度的上升,面对这一发展现状,我们必须要对《会计法》、《证券法》、《会计法》同时进行有效的连接,对以上三个条款中,它们虽然都有自己的规定,都设立了法律法规及违法行为应承担的后果,但是还是不够完善,故操作性不强,还需要进一步的去加强和完善。但面对我国经济不断上升的趋势当中,我国的经济类型越来越多元化,不同的经济业务在在市场上都各有显现,由于经济种类的繁多,也会形成一个负面的影响是:存在越来越多的会计职务违法行为。这就会直接影响到了投资者在经济上的利益,导致经济上遭受重大损失。
2.3我国会计职务行为的法律责任趋势分析伴随着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以及经济业务种类的不断增加,会计行业对于经济发展起到的作用也越发的明显起来,会计行业在这一过程中也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对于会计主体操作行为的约束力也在不断增加。
第一,经济制度的完善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会计职务法律责任制度的发展。
市场经济的充分发展是推动会计行业以及会计法律责任制度不断完善的前提,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对于推动会计行业的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会计职务法律责任制度的发展离不开经济发展的推动,二者之间是紧密联系的,会计行业的完善和发展是为了更好的为经济业务服务,经济业务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也会促进会计行业的完善,二者既相互作用有互相影响。在市场经济业务中,会计职务行为无论是在市场交易、资产的核算、产权所有权问题上都有其自身的作用,其自身科学性及合理性的提升也会为经济业务的稳定发展其促进作用。环境是基本前提,能推动会计职务行为的发展,同时,会计职务行为对环境也具有推动作用,一个好的环境可以让会计职务行为发展的更好,同时,会计职务行为发展好了,能带动经济,所以它们是相互依存的。
第二,会计职务行为法律责任内容向私法与公法并举发展。
会计职务行为的法律责任发展经历了从最初的以公法管理为主,到后期私法加入管理的过程中,公法与私法并举对会计主体的行为进行约束,以此稳定我国市场经济秩序。这一改革是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转变过程的,在这一过程中法律的约束力和管理程度都在不断的加强,人们对于会计职务法律责任这一概念的定义也随之转变。
伴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私营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也随之不断发展起来,经纪业务的种类也丰富起来,我国市场经济业务整体呈现多元化的发展状态。与之相伴随的还有市场经济活动行为规范体制的不断健全,这一制度的健全使得我国市场经济发展更加规范化合理化。
市场经济的交易规模也在这一时期得以不断的扩大,交易过程中交易双方的利益平等愈发的明显起来,原本仅仅依靠维持经济秩序的阶段已经成为了过去式,公法所起到的约束能力和经济的发展状况已经不能相适应,在这一状况下,私法逐渐开始介入到对市场经济活动的管理当中来。公法和私法结合起来对市场经济活动进行管理和约束,不但顺应了市场经济发展的趋势,还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市场经济秩序的稳定性,其约束力于原本单单依靠公法进行管理的方式相比也较高。但这一应用过程并不是一帆风顺的,它经历了一段漫长的磨合期,在这以后改革目标才逐渐向着积极的方面的发展,在改革的初期,由于针对会计法律责任这方面的私法还不够完善,很对会计操作行为都没有明确的规定,这一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市场经济的发展。但随后,对于私法的缺失相关负责单位也进行了一定的调整,与会计法律责任相关的私法向着不断完善的方面发展起来,市场经济也随之发展壮大。
3我国会计职务行为的法律责任问题3.1会计刑事责任的问题在当代对会计法律法规的规定下,不同的会计法律法规,所确定的会计职务犯罪主体也不同。对于违反会计职务的主体,必须要为其行为承担会计职务行为刑事责任,这在会计的非法要素中是非常重要的。对于犯罪主体的范围及其概述是有所不同的,在我国的与会计相关的刑事法律规定下,其相关含义不太明确。举个例子来说,刑法第255条规定了“打击报复会计和统计犯罪”。在该项刑法规定下:“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等的领导者,对于那些不同意违反会计法律法规、xxxx受贿、坚持自己职业道德的会计、统计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情节严重的,将对其进行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的惩罚。从上面我们可以看出这个违反会计法律的主体是单位的领导者,但是《会计法》中的第46小条上又清楚地指出:对遵守会计法律法规的会计工作人员实行打击报复的,单位负责人必须要为此承担刑事责任。但是在实际的实行过程中,我国的单位领导人员一般都在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中担任重要职位,他们为了自己的利益,不会对会计主体进行清楚的规定,这也就造成了无法会计主体追究责任的局面。因此,应该对《会计法》进行修改,明确单位负责人的责任,消除歧义。同时司法机关也要依法行事,各司其职,明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查找可能会出现的问题,及时对违反会计法律法规的人员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我国一些跟会计有关的刑事法律责任规定中,很多在关于犯罪主体的概念、特征、定义、规定和对其内容的描述都还比较模糊不够全面。为了让会计职务行为在我们工作上或者日常当中收到重视刑事责任是必不可少的。要想更好的去制定和完善我国的会计职务行为,细节决定成败,我就应该从会计法律中的每个细节去考虑,对于会计的刑事责任问题,我们就要更加的去重视,只有不断的加强和完善会计刑事责任的问题,才能对一些存在会计职务的违法行为者起到约束作用,才能够更好的去维护和减轻在会计职务在刑事责任上的违法行为。
3.2会计行政责任的问题改革开放以后,因为经济和政治上的原因,导致我国现行的会计行政责任无法满足我们现在的经济发展需要。相比于欧美发达国家,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起步较晚,在一些法律或者条例方面会存在一些漏洞。因此,在有关会计主体的法律问题还存在着部分问题迫于完善。其中我国会计法律责任体系主要是行政责任,辅助的是刑事责任,民事责任还不被大家所熟知。在会计法律责任的刑事责任当中,虽然是作为追究法律责任最为严厉的类型,两者之间虽然都具备各自的特点。因此,在会计公法责任方面我国的规定较为详细,会计私法责任的发展还不健全,发展较慢。这造成的后果就是:对会计公法的规定十分苛刻并且十分详细,刑事责任虽然有较强的判决职能,但是却不能与会计行政责任相辅相成,不能让真正的违法犯罪者得到应有的惩罚,使其钻了会计刑事责任的空子;同时,由于会计民事责任的不健全,违反会计职务的人员不用对受到伤害的人员进行补偿,受害人不能够及时追究其损失,这样就造成了会计职务违反行为的成本低下,人们更加肆无忌惮,违反行为不断增加。在会计法律责任的刑事责任当中,虽然是作为追究法律责任最为严厉的类型,两者之间虽然都具备各自的特点,但是两者之间的衔接不太紧密,不能连贯起来,这也就会计职务违法者更加的肆无忌惮去挑战法律法规。这就完全忽视了会计刑事责任,使我们在法律上没有做到很好的规范。另一方面,会计民事责任在我们日常工作当中也至关重要,对于民事责任问题如果我们不断的加强监督和管理,对我们都会有很大的帮助,例如可以让我们更加的遵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规章制度,这就不会造成违反行为的屡次发生。当前,我国民事违法行为不断发生,这是因为国家在违反民事责任方面的法律不健全,监督管理的不到位,相关的法律知识不了解,违法者在违反法律下不用承担任何的刑事责任,也不会有任何的损失,因此,他们就不会害怕违反法律法,这就是为什么我国的违法行为源源不断的原因了。
3.3会计民事责任的问题自从十五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无论在经济、教育或者科技等众多领域有了明显的发展。各行各业为满足社会发展需求,硬要求迅速出现并得到良好的发展,为满足社会经济的进度,其中会计行业得到充分的发展。如今我国现在运行的会计民事责任已经没办法满足现在经济发展的需要。为了能够更快让会计民事责任与我国现在的市场经济并步发展,使经济在发展的过程中,也有会计民事责任的参与管理,我们就必须要紧紧的抓住会计的民事责任问题,而如何加强会计的民事责任也成为我们要关注的焦点,为了不让会计民事责任落后于我们现在的经济。我们在制定的同时,也要给予它特有的规定,同时也要定期或者不定期的对它进行深入研究和完善。法律责任与经济的发展相互影响着,在经济上,想得到更好的发展,必须要有会计法律责任的参与,这就要考虑到法律责任的三个方面:行政责任、刑事责任、民事责任,它们三者之间都是作为会计法律责任上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以上的三个法律责任当中我们都要同时具备。在当中会计民事责任是非常重要的一部分,为了达到经济持续发展提出的更高的要求,我们应该对会计民事责任进行补充和修改,在有问题时候应该集中力量去解决问题,去制定更好的法律条文。但在会计民事责任方面我国当前并没有高度关注,例如会计法的基本法虽然修订了三次但仍没有修改有关会计民事责任的法律条文。在其他法律的制定中仍是这样,不注重对民事责任的确定。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持续不断地发展都是在各种平等公平的前提下,是受到民事责任制约的。
另外,从狭义的角度来看,我国现在的会计民事法律的相关法律条文很少,并且分布较为零散,在叙述主体时不清楚,主体承担的责任也不清晰,使得在现实的司法审判中很难公正的审判。
在会计人员民事责任的有关法律条文里面在会计法中没有提到,在其他的法律条文中有一点相同的内容但并不清晰,含义也不明确。因此要通过制定相关的法律条文来确定民事责任的主体和主观认识等内容。在会计主体上,要明确的分析研究,因为会计主体非常重要。在提供给企业会计信息时候有多重复杂的过程,从原始凭证到最后一步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等一个个流程都需要会计人员处理。这里所指的相关人员包括会计员、财务主管、单位领导等,还包括会计师事务所和监管部门。现在我国的会计法在对会计行为的责任和义务上没有清晰认真的确定,在其他的相关法律中提到的也不多,并且各个法律条文相同的内容主体却不同的内容表述使我国司法审判表的困难。
4完善我国会计职务行为法律责任的对策4.1完善制定刑事责任立法的对策第一,我们想要在不同法律上得到更好的修订和完善,我们就应该要学会从它的基础开始制定,特别是在《会计法》修订的同时扩大主体范围,把其中所包含的一系列不相同的法律责任问题也涉及到里面,有了规定之后我们才会去遵守,我国在这方面也存在着较大的问题,如:《会计法》与《刑法》犯罪主体之间连接不一致等等,都成为我们关注的焦点。所以为了能让我国的其他法律法规之间的衔接达成一致,我们就要不断的修订和扩大主体范围。
第二,在会计法律方面上修改和添加一些关于刑事责任主观认定方面的有关联的规则。
在修改和添加一些关于《注册会计师》的法律条文应该与《刑法》里相应的条文是相同的,两者统一才能使得法律具有权威,在制裁时才能够提供牢固的法律基础。举个例子,在《注册会计师法》中有一条规定是:注册会计师或者其事务所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形式责任,在主观方面是故意的,但是重大过失的心理的除外的。在修改后,应该是这样:注册会计师或者其事务所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形式责任,在主观方面不仅仅含有拥有故意犯罪心理,还含有重大过失心理。这样修改法律条文就可以使得在现实司法程序中,在对犯罪的会计人员进行主观方面的判定时明确的法律可依据。
第三,修改有关会计行为在刑法当中应承担的刑事责任的法律条文,使得刑法与相关会计法的内容高度一致。在当今我国的刑法和会计法中,这两者的内容有不同的地方,这就导致了会计人员利用这种漏洞赚取大量的利润而不被法律惩罚。我国应该通过修改和补充相关的条款使得两者的法律一致,避免一些违法乱罪的事情发生。举个例子,制作假的财务报告,做假账,做假的凭证等行为被记录到刑法当中,并且增加一个“打扰正常会计秩序罪”的罪名。这样做大大增加了惩罚力度,使得会计人员不敢再做违反会计法律和会计秩序的事,并且能够大大打击违法犯罪份子的狂妄的犯罪心理,为会计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秩序。
4.2完善制定行政责任立法的对策首先,我们可以通过制定法律的建立一个各司其职的责任体系,以明确会计行政责任、民事责任以及刑事责任。
自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市场得以快速的发展,为了适应国内的形势,有关会计的法律法规也应当做出适当的、符合时代要求的完善,使会计法律法规更加健全,从而能够有效的规制、引导会计的职务行为。为此我们需要将会计的刑事责任、行政责任以及民事责任统一起来,使三个责任能够协调配合,进一步使得其它的各种法律上的责任能够协调。在会计方面,对于不同的犯罪行为,需要作出调整,具体可以采取“罪责”、“刑罚”以及“赔偿”三个层次,对于直接或间接导致投资者损失的非法行为,应该及时的追偿,维护受害一方的合法权益,使社会充满公平与正义,实现以刑事责任与行政责任辅助会计民事责任的责任体系。
然后,我们可以以司法角度解释并妥善解决会计行政法律中存在的矛盾与问题。当代,人们的对法律的意识越来越强,同时也意味着人们愈来愈懂得依靠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由于法律存在的部分局限性,负责专门工作的人员能够有机会对其进行接触,其它的人很难有机会对相关方面进行了解,这就会造成法律的知识未能及时的进行普及。在我国会计法律体系不太完善的条件下,我们需要将不同的会计法律规范统一起来,使整个会计体系能够协调、配合,使会计的法律责任在会计具体职务中具有执行能力以及威慑的作用。
最重要的是,在有关会计职务行为的行政立法时,我们要做到沟通与协调,这样,有利于监管部门在执行法律的时候,消灭行政责任的竞合问题。
在立法的时候,在不同的会计监管部门之间,要及时沟通,加强协调工作,保证行政立法的时候,能够做到公正公平、具有科学性及统一性,增加会计行政立法的法理基础。在《行政处罚法》中,要重点注意“一事不再罚”这一原则。对于同一个行政违法行为,只能处以一次罚款,不能多次进行罚款。现在实行的《会计法》以及《注册会计师》和《商法》等相关法律中有关处罚规定,要在遵从法律学原则的基础上,解释解决其中的矛盾冲突问题,使不同的法律部门之间能够顺畅的解决各类问题,减少互相之间推脱、重复执法等不良现象。所以,我们应当根据会计法律中的地位层次,建立协调有效的会计法律法规体系。
4.3完善制定民事责任立法的对策首先,我们要想完善制定民事责任立法的对策,我们就应该要想到能影响民事责任立法对策的有哪些,并且能够保证他们之间的协调性是否统一,能否有效的提高民事责任立法的对策,这就要求我们要考虑到《会计法》以外其它法律法规关于会计民事责任的相关立法,因为他们之间有着紧密的关系。
会计行为民事责任的相关法律条文应该和其他法律例如《民法》等内容相对应。在赔偿方面,会计行为民事责任的相关法律条文应该与其他相关法律条文相对应,在不相符或者相对抗的条文中应该进行修改。通过修改,能够让会计行为民事法律责任的相关法律条文和其他相关法律条文相对应。
另外,在修改《会计法》时,要利用立法的方式加大违反民事责任的惩罚力度。
在我国当下的《会计法》中并没有对会计民事责任做出明确的定义,在此情况下,会计人员面对大的利益诱惑,会计人员会利用很低的犯罪成本来获取巨额的利益。此在《会计法》中加大对民事责任赔偿责任的惩罚制度非常重要。这样不只能够让受害的相关利益人受到的损失减少到最小,还能够对犯罪的主体进行严重的惩罚,让社会更加公平公正和谐美好。
5结束语我国的会计方面产生的法律责任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是不可能避免的事实。我们不可以在会计信息使用人和与利益有关的人受到侵害的时候再想起来要修改制定相关法律。因为这种时候制定的法律是不完善不完整的,是没有经过明确的分析判断而匆匆下的结论。这种结论是不合理的,不能长期使用也不能明确保证相关者的利益。在知道制定相关会计法律不可临阵磨枪这一点,对我们开始分析会计的法律责任问题是必不可少的前提。在落实会计法律责任方面建议结合法制与人治两者的优势,放大道德的制约作用。只有在会计的相关法律更加完善才能让人们的行为行驶在正确的轨道上才能让人们的思想进一步升华。但是因为现实条件的约束,没有实地调研,所以使得理论和现实不能相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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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谢本学年论文是在老师的悉心指导和热情关怀下完成的。虽然论文的写作是枯燥艰辛而又富有挑战性的,但是有了老师的谆谆诱导、同学的出谋划策及朋友的支持鼓励,我论文才这么顺利的完成。在此,我特别要感谢我的导师。从论文的选题、文献的采集、框架的设计、结构的布局到最终的论文定稿,他都尽心尽力的帮助我,当我对论题和论文框架转换感到疑惑时,李老师都会耐心解答,在此感谢导师给予我方向性的指导,没有导师的辛勤栽培、孜孜教诲,我论文就不会这么顺利的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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