亏损合同(收入准则应用案例)
背景资料
甲建筑公司与其客户签订一项总金额为580万元的固定造价合同,该合同不可撤销。甲公司负责工程的施工及全面管理,客户按照第三方工程监理公司确认的工程完工量,每年与甲公司结算一次;该工程已于2×18年2月开工,预计2×21年6月完工;预计可能发生的工程总成本为550万元。
到2×19年底,由于材料价格上涨等因素,甲公司将预计工程总成本调整为600万元。2×20年末根据工程最新情况将预计工程总成本调整为610万元。
假定该建造工程整体构成单项履约义务,并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该公司采用成本法确定履约进度,不考虑其他相关因素。
该合同的其他有关资料如表所示。
按照合同约定,工程质保金30万元需等到客户于2×22年底保证期结束且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方能收款。上述价款均为不含税价款,不考虑相关税费的影响。
案例分析
会计处理:
1.2×18年账务处理如下:
(1)实际发生合同成本。
(2)确认计量当年的收入并结转成本。
履约进度=1 540 000÷(1 540 000+3 960 000)=28%
合同收入=5 800 000×28%=1 624 000(元)
(3)结算合同价款。
(4)实际收到合同价款。
2×18年12月31日,“合同结算”科目的余额为贷方11.6万元(174-162.4),表明甲公司已经与客户结算但尚未履行履约义务的金额为11.6万元,由于甲公司预计该部分履约义务将在2×19年内完成,因此,应在资产负债表中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2.2×19年的账务处理如下:
(1)实际发生合同成本。
(2)确认计量当年的收入并结转成本,同时,确认合同预计损失。
履约进度=3 000 000÷(3 000 000+3 000 000)=50%
合同收入=5 800 000×50%-1 624 000=1 276 000(元)
合同预计损失=(3 000 000+3 000 000-5 800 000)×(1-50%)=100 000(元)
在2×19年底,由于该合同预计总成本(600万元)大于合同总收入(580万元),预计发生损失总额为20万元,由于其中20万元×50%=10万元已经反映在损益中,因此应将剩余的、为完成工程将发生的预计损失10万元确认为当期损失。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的相关规定,待执行合同变成亏损合同的,该亏损合同产生的义务满足相关条件的,则应当对亏损合同确认预计负债。因此,为完成工程将发生的预计损失10万元应当确认为预计负债。
(3)结算合同价款。
(4)实际收到合同价款。
2×19年12月31日,“合同结算”科目的余额为贷方80万元(11.6+196-127.6),表明甲公司已经与客户结算但尚未履行履约义务的金额为80万元,由于甲公司预计该部分履约义务将在2×20年内完成,因此,应在资产负债表中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3.2×20年的账务处理如下:
(1)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
(2)确认计量当年的合同收入并结转成本,同时调整合同预计损失。
履约进度=4 880 000÷(4 880 000+1 220 000)=80%
合同收入=5 800 000×80%-1 624 000-1 276 000=1 740 000(元)
合同预计损失=(4 880 000+1 220 000-5 800 000)×(1-80%)-100 000=-40 000(元)
在2×20年底,由于该合同预计总成本(610万元)大于合同总收入(580万元),预计发生损失总额为30万元,由于其中30万元×80%=24万元已经反映在损益中,因此预计负债的余额为30万元-24万元=6万元,反映剩余的、为完成工程将发生的预计损失,因此,本期应转回合同预计损失4万元。
(3)结算合同价款。
(4)实际收到合同价款。
2×20年12月31日,“合同结算”科目的余额为贷方86万元(80+180-174),表明甲公司已经与客户结算但尚未履行履约义务的金额为86万元,由于该部分履约义务将在2×21年6月底前完成,因此,应在资产负债表中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4.2×21年1-6月的账务处理如下:
(1)实际发生合同成本。
(2)确认计量当期的合同收入并结转成本及已计提的合同损失。
2×21年1-6月确认的合同收入=合同总金额-截至目前累计已确认的收入=5 800 000-1 624 000-1 276 000-1 740 000=1 160 000(元)
2×21年6月30日,“合同结算”科目的余额为借方30(86-116)万元,是工程质保金,需等到客户于2x22年底保质期结束且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后方能收款,应当资产负债表中作为合同资产列示。
5.2×22年的账务处理:
(1)保质期结束且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2)实际收到合同价款。
披露示例
601390.SH 中国中铁
收入
根据新收入准则的相关规定,本集团及本公司对于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2018 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首次执行该准则对2018 年年初留存收益无重大影响。2017 年度的比较财务报表未重列,其采用的会计政策与本集团编制2017 年度财务报表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一致。
二、EPC业务会计处理
致同分析
设计施工总承包(Engineering Procurement Construction,EPC)是指公司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通常公司在总承包合同条件下,对其所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费用和进度负责。在EPC模式中,Engineering不仅包括具体的设计工作,而且可能包括整个建设工程内容的总体策划以及整个建设工程实施组织管理的策划和具体工作;Procurement也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建筑设备材料采购,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