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世界各国的会计年度
1、采用历年制(1月至12月)的国家和地区: 中国、朝鲜、约旦、马拉西亚、阿曼、阿尔及利亚、叙利亚、利比里亚、利比亚、
象牙海岸、卢旺达、塞内加尔、索马里、多哥、赞比亚、智利、巴西、塞浦路斯、厄瓜多尔、哥伦比亚、玻利维亚、巴拿马、秘鲁、洪都拉斯、巴拉圭、危地马拉、萨尔瓦多、多米尼加、哥斯达黎加、墨西哥、乌克兰、白俄罗斯、俄罗斯、瑞士、西班牙、罗马利亚、葡萄牙、波兰、挪威、爱尔兰、冰岛、匈牙利、希腊、德国、芬兰、斯洛伐克、捷克、保加利亚、比利时、奥地利等。
2、采用4月至次年3月制的国家和地区: 丹麦、加拿大、英国、印度、印度尼西亚、伊拉克、日本、科威特、新加坡、尼日利亚等。
3、采用7月至次年6月制的国家和地区: 瑞典、澳大利亚、孟加拉国、巴基斯坦、菲律宾、埃及、加纳、肯尼亚、毛里求斯、苏丹、坦桑尼亚等。
4、采用10月至次年9月制的国家和地区: 美国、海地、缅甸、泰国、斯里兰卡等。
二、记账本位币
会计核算需选择货币作为会计核算的计量单位,用货币形式来反映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得全过程,从而全面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人民币是我国的法定货币,在我国境内具有广泛的流动性,因此《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均规定“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同时,对于外币业务较多的企业,《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也规定“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单位,可以选定其中一种作为记账本位币,但是编报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
应当注意: 记账本位币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动,同时年末编制财务会计报告时,应当按照一定的外汇汇率折算成人民币来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