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网站 2016-11-06
关于提高机电、成品油等产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财税[2016]1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经国务院批准,提高机电、成品油等产品的增值税出口退税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将照相机、摄影机、内燃发动机、汽油、航空煤油、柴油等产品的出口退税率提高至17%。提高出口退税率的产品清单见附件。
二、本通知自2016年11月1日起执行。本通知所列货物适用的出口退税率,以出口货物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界定。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11月4日
附件:提高出口退税率的产品清单
提高出口退税率的产品清单序号产品编码产品名称调整后退税率(%)127101210车用汽油及航空汽油17227101911航空煤油17327101923柴油17439093010聚合MDI17568141000粘聚或复制云母制的板、片、带17670022010光导纤维预制棒1777006000001液晶玻璃基板,6代以上,不含6代1787006000002液晶玻璃基板,6代及以下17970071190车辆用钢化安全玻璃171070072190车辆用层压安全玻璃171170199021002多层印制电路板用玻璃纤维布浸胶制粘结片171273158100日字环节链171373158200其他焊接链171484071020输出功率>298kw航空器点燃式发动机171584073100排气量≤50cc往复式活塞发动机171684073200排气量50-250cc往复式活塞发动机171784073300排气量250-1000cc往复式活塞发动机17188408209020升功率≥50kw的输出功率<132.39kw的轿车用柴油发动机17198408209090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