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考生:
经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研究决定,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下简称会计资格考试)采用无纸化方式,分别于2023年5月(初级、高级)、9月(中级)举行。现就2023年度会计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报名
(一)报名参加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二)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
(三)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具备博士学位。
6.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四)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五)上述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
(六)上述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参加中级资格考试工作年限为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
(七)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后附:沧州考区报名点设置情况一览表);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在内地报名。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为在校学生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
报名参加初、中级资格考试人员,在沧州参加考试。报名高级资格考试人员,在石家庄参加考试。
(八)审核报考人员报名条件时,报考人员应提交学历或学位证书或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和其他相关资料(如:学籍、户籍、居住、社保、从事会计工作年限等)。
(九)考试报名审核方式。2023年度会计资格考试沧州考区报名审核方式为前置性审核(考试前审核)。报名方式采取“信息采集、网上报名、自动审核、网上缴费”的方式。即:报考人员登录河北省会计人员管理服务系统(http://rygl.hebcz.cn/)进行信息采集。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中级、高级和正高级)证书或者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尚未进行信息采集的会计人员)点击注册按钮注册。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中级、高级和正高级)证书而且没有从事会计工作的报考人员点击报名审核按钮注册,选择参加会计资格考试对应级别,注册成功登录系统完善基本信息、职称信息、单位信息、学历信息、人才信息,上传相关资料,预览确认填报的信息无误后,提交信息等待财政部门审核,审核通过以后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报名缴费(需要通过邮箱注册、支付宝实名认证、绑定微信)。
已经采集审核通过的人员,可以直接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报名缴费(需要通过邮箱注册、支付宝实名认证、绑定微信)。
如果提示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可以通过登录河北省会计人员管理服务系统(http://rygl.hebcz.cn/)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信息变更,信息变更通过以后再进行报名缴费操作。
报名时使用的照片,将用于制作准考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考生须准备标准证件数字照片(白色背景,JPG格式,大于10KB,像素大于等于295*413),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对报名照片格式进行预处理后再进行上传。
(十)考试报名时间安排。
初、高级资格考试报名时间为2023年1月10日至1月24日,考试报名及缴费统一在1月24日14:00截止。
中级资格考试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17日至3月31日,考试报名及缴费统一在3月31日14:00截止。
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并缴费成功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报名条件,对填写和上传的基本信息、照片和相关资料的规范性、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因填写或上传虚假信息、资料,经查实后,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或取消考试成绩,并将其列入我市会计行业失信人员名单。
二、考试科目
(一)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
(二)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
(三)高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高级会计实务》。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初级资格证书;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中级资格证书;参加高级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下载打印考试成绩合格单,3年内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有效。
三、考试大纲
会计资格考试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2023年度会计资格考试大纲。
四、考试时间
初级资格考试于2023年5月7日至11日,5月14日至15日,分两个时间段进行,共14个批次。具体安排如下:
《初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105分钟,《经济法基础》科目考试时长为75分钟,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
高级资格考试《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日期为2023年5月7日,考试时间为8:30-12:00。
中级资格考试于2023年9月3日至5日举行,共3个批次,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时间和考点由系统随机安排,不能变动。
五、考务日程
(一)初级、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
1.2023年5月2日开始,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打印准考证。
2.2023年5月7日组织高级资格考试,5月7日至11日、5月14日至15日组织初级资格考试。
3. 6月10日“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公布初级考试成绩。
4. 6月22日“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公布高级考试成绩。
(二)中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
1.2023年8月29日开始,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打印准考证。
2.2023年9月3日至5日组织中级资格考试。
3.2023年10月20日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公布中级考试成绩。
初、中级资格证书发放的相关事宜和具体时间,请关注河北省财政厅-会计服务-沧州市栏目公告(网址http://czt.hebei.gov.cn/kjfw/gs/cz/)。
六、其他事项
(一)考生应遵守考试纪律,认真备考,诚信参加考试。有关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及《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对违法违规人员进行处理。
(二)考生要按照报考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个人疫情防控工作,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考生,将不能参加考试。
(三)需要开具缴款票据的考生,向市财政局会计科申请开具非税收入缴款票据。
初级资格报名考生可于2023年2月14日至2月18日申请开具。
中级资格报名考生可于2023年4月4日至4月8日申请开具。
附件:沧州考区报名点设置情况一览表
沧州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2月22日
附件:沧州考区报名点设置情况一览表。
序号
单位
地址或单位
区域代码
电话
1
新华区财政局
解放东路24号中国银行办公楼四楼
130561
0317-3012640
2
运河区财政局
解放西路13号(清风楼西200米)
130564
0317-3132200
3
黄骅市财政局
黄骅市渤海路中段
130557
0317-5227549
4
河间市财政局
河间市曙光中路48号财政局四楼
130555
0317-3279812
5
泊头市财政局
泊头市财政局四楼406室
130556
0317-8188035
6
任丘市财政局
任丘市裕华中路13号
130554
0317-2218368
7
南皮县财政局
南皮县财政局三楼301会计国资科
130568
0317-8856815
8
吴桥县财政局
吴桥县财政局一楼会计股
130571
0317-7364085
9
肃宁县财政局
肃宁县聚贤街10号
130569
0317-5021407
10
盐山县财政局
盐山县财政局二楼会计股平津大街618号
130567
0317-6262379
11
海兴县财政局
海兴县财政局一楼会计股
130573
0317-6628309
12
东光县财政局
东光县财政局三楼会计股府前大街152号
130570
0317-7721117
13
孟村回族自治县财政局
孟村回族自治县财政局三楼会计股
130565
0317-6723361
14
献县财政局
献县水源路72号
130558
0317-4622624
15
青县财政局
青县财政局二楼会计股
130560
0317-4022307
16
沧县财政局
沧县财政局四楼会计稽查股黄河东路35号
130566
0317-3161075
17
渤海新区财政局
黄骅港航运中心大厦1802室
130562
0317-8553791
18
华北石油报名点
华北油田公司人事处二十楼东技术干部科
130559
0317-2722220
19
中捷产业园区财政局
中捷财政局会计科418室
130563
0317-5487779
20
南大港财政局
南大港财政局会计科4018室
130572
0317-5897821
21
沧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
沧州市运河区求是大道与向海路交叉口沧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305室
130553
0317-8697691
22
沧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沧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兴业路23号管委会财政局2412室
130552
0317-3096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