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惯例,《2017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情况审计报告》将于6月份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时隔84年再次组建中央审计委员会
察时局了解到,在党的历史上,“中央审计委员会”在1934年曾有尝试。
建党初期,1933年9月苏区中央政府成立了审计委员会,由中央人民委员会直接领导,独立于财政委员会之外,监督检查各项财政收支的执行情况。
次年,中华苏维埃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苏维埃组织法》,对苏区审计体制进行改革:提高审计机构的地位和权威,规定中央审计委员会直接由中央执行委员会领导,与中央人民委员会、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临时最高法院并列,其成员由中央执行委员会主席团委任。还制定颁布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执行委员会审计条例》,以法律形式确定苏区审计的基本性质、地位、任务、职权、程序、方法等。
察时局了解到, 1934年担任首任中央审计委员会主任的,是广东青年运动先驱阮啸仙。
(阮啸仙,资料图)
有业内人士向察时局指出,建党初期便将审计监督置于“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同等重要位置,是对接受监督、保持自身廉洁的高度重视,“也可以说,接受监督、保持自身廉洁是中国共产党的基因。”
公开资料显示,随着中央审计委员会的监督和推进,苏维埃政府被评价为“空前的真正的廉洁政府”。
而 今年新组建的“中央审计委员会”,由党的最高领导人亲自任主任,规格更高于此前。
从财政资金“守护者”到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