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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的北京市高级会计师考试考务信息公布<高级会计师北京报名条件>

2023年的北京市高级会计师考试考务信息公布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2023年度北京市会计专业技术初高级资格考试报名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京财会〔2023〕2426号       

市属各委、办、局、总公司、高等院校人事(干部)处,各人民团体人事(干部)部门,各区财政局(燕山财政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审计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23〕8号)文件精神,202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高级资格考试定于2023年5月举行,全部采用无纸化方式。现将2023年度北京市会计专业技术初、高级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

(一)报名参加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二)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

(三)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四)本通知所述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

(五)本通知所述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

(六)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在内地报名。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为在校学生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

所有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均在其报名所在地参加考试。

(七)审核报考人员报名条件时,报考人员应提交学历或学位证书、会计师职称证书、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等材料(详情请查看“具体说明”中的内容)。

二、考试科目

(一)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

(二)高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高级会计实务》。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才可取得初级资格证书。参加高级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下载打印考试合格成绩单,3年内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有效。

三、考试大纲

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2023年度初级、高级会计资格考试大纲。

四、考试时间

1.初级资格考试于2023年5月7日至11日,5月14日至15日,分两个时间段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初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105分钟,《经济法基础》科目考试时长为75分钟,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

2.高级资格《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日期为2023年5月7日(星期六),考试时间为8:30—12:00。

五、考试费用

北京市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费用为每科目56元,高级资格考试报名费用为70元。

六、考试报名、资格审核、缴费、准考证打印时间安排

2023年度北京市会计专业技术初、高级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付费、网上打印准考证、前期线上审核的方式。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提示,按照报名系统的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和付费。

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具体说明:

(一)首次报考人员自行上传照片:照片源文件要求清晰,完整,近期标准证件照片,白色背景,JPG格式,大于10KB,像素≥295*413。

(二)前期线上审核是指在考生报名后将规定的审核资料扫描或拍照,以压缩包的形式上传至指定邮箱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才可交费。发送邮箱主题为“姓名+身份证号后四位”。

(三)需要审核的人员为首次报考人员。

需要上传的审核资料:

初级:北京市居住证(或工作居住证或近2年内(截止到2023年1月)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的证明)、在校生提供本人在北京上学的学籍证明、身份证件、毕业证书、报名人员信息表(本人签字即可无需盖章)。

高级:北京市居住证(或工作居住证或近2年内(截止到2023年1月)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的证明)、2023年的继续教育证明(登录北京市财政局官网——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继续教育——继续教育记录查询)、会计师职称证书、身份证件、毕业证书、报名人员信息表(本人签字并加盖单位人事章或公章)。

(四)北京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按照“首次报考人员”和“非首次报考人员”两类人员管理。

首次报考人员:是指2023年度首次报考以及2023年度、2023年度首次报考初、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以前年度报考初、高级资格考试未报名成功的人员。即注册完成后不能直接交费的人员;

非首次报考人员:是指2023年在北京地区报考初、高级资格考试报名成功的人员。即注册后可以直接交费的人员。

(五)网上付费成功后,即报名成功。

报考人员须自行登录北京财政局官网:http://czj.beijing.gov.cn(请点击专题栏目—会计职称考试业务—考试相关服务—考试报名,按照提示进行登录查询)查询确认自己的报名状态。

(六)网上付费时间截止后不能再支付。请考生选择一种付费方式(支付宝或一网通),避免重复付费。

(七)打印准考证时间截止后不能再打印准考证。

(八)因北京市机位资源分布不均衡,部分考生存在跨区考试情况,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九)考试期间应严格按照北京市疫情防控规定执行。

(十)中级会计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将在2023年3月10日开始进行,具体报名时间、条件等内容请于2023年2月16日左右登录北京市财政局官网查看相关文件。

七、网上报名、付费及打印准考证网址

202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高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付费及打印准考证网址:北京财政局官http://czj.beijing.gov.cn(请点击专题栏目—会计职称考试业务—考试相关服务—考试报名,按照提示进行登录)。

八、考生注意事项

(一)为加强会计职业道德教育及会计诚信体系建设,报考人员应认真对照报名条件签署承诺书。对提交信息不实、伪造报名资料等以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以及考试期间违纪违规的,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给予取消考试成绩、记入考试诚信档案库等严肃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二)为严肃考试纪律,全国会计考办和本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将于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并组织专家进行雷同答卷的甄别和判定,对认定为雷同答卷的,按规定给予成绩无效处理,涉及违纪作弊的按相关规定追加处理。

(三)咨询电话:

语音咨询电话: 55592846

支付宝付费咨询电话:95188

一网通付费咨询电话:95555

(四)各区财政局邮箱及咨询电话:

1.初级资格审核邮箱及咨询电话 :

2.高级资格审核邮箱及咨询电话:

邮箱:kj88431559@126.com

电话:010-88431559

北京市财政局 

2023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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