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为做好酒泉市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企业)就业工作,搭建起用人单位与毕业生供需双向交流平台,更有力地促进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现请招聘到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基层单位、各企业积极为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申请酒泉市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企业)就业生活补贴。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用人单位范围
(一)省级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项目用人单位范围:县级及以下教育机构、卫生机构、街道社区、基层站所等,“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十大生态产业相关的国有企业,各类民营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上述属事业单位性质的,参加项目人员不占事业编制,按临聘人员管理,签订劳动合同。
(二)市级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企业)就业项目用人单位范围参照省级项目范围征集。
二、人员范围
1.省级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项目人员范围:未就业的应往届甘肃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和愿意在我市就业的省内院校新疆、西藏籍少数民族毕业生,我省藏区毕业生可放宽至普通中专学历。“未就业”以未参加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作为判断标准。
2.市级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企业)就业项目人员范围:尚未就业的应往届酒泉市户籍普通高校毕业生。
三、坚决排除罔顾政策和失信单位
1.不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不依法订立劳动合同,不履行社会保险参保义务的企业和单位。
2.对招聘毕业生补贴期内,不及时发放工资报酬的单位,不及时办理社会保险的企业和单位。
3.违法经营、不按章纳税,有不良诚信记录的企业和单位。
4.上年度或本年度受到劳动监察部门查处,有拖欠员工工资、不为招聘人员办理社会保险的企业和单位。
5. 经营管理松散,上年度和本年度被有关部门通报批评或受到自理的企业和单位。
6、对未缴纳社会保险,反复被纳入进项目的企业和单位要取消申报资格,两年内不得列入就业项目。
四、扶持政策
省、市财政对聘用在岗的毕业生按照每人每月150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补贴,补贴期限3年。用人单位与毕业生依法订立劳动合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用人单位建立日常管理台账,市人社部门根据审核通过的毕业生名单,将生活补贴按月直接发放至毕业生个人社保卡账户。
五、申报项目单位及招聘岗位有关事宜
(一)申报所需材料
1.通过工作QQ群(521329519):1-酒泉市进基层(企业)就业见习联系群(市人才中心)下载并上传;
2.新增单位通过工作QQ群(545416406):2-酒泉市进基层(企业)就业见习联系群(市人才中心)下载并上传。
(二)申报地址:酒泉市人社大厦4楼6409室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2668135
新增单位请加入工作QQ群:
群名称:2-酒泉市进基层(企业)就业见习联系群(市人才中心 )
群号:545416406。
来源:酒泉人力资源市场
编辑:苗佩轩
责任编辑:王金刚
监制:葛万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