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增值税专用发票规格型号是必填栏吗?
问题描述
殷老师:您好!我司是一家施工企业的会计,公司购买水泥一批。与供应商签订材料购销合同500万元,合同上有规格型号。现供应商开具500万的水泥专用发票一张。在货物名称上写:水泥P32.5C,规格型号没有填写。遇到以下几个问题。
问题一:请问供货商上把规格型号P32.5C写在货物名称后面,规格型号那栏没填写。这张专用发票我们能拒收吗?理由是什么
问题二:专用发票没有填写规格型号能认证抵扣吗?抵扣的话对我司有风险吗?
问题三:该物品有规格型号,可是开票时没有填写?这张票可以销抵扣进项税吗?
问题四:专用发票,规格型号是必填栏吗?依据是什么?
金方圆财务专家回复
1、增值税专用发票规格型号栏不填,不影响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正常认证。没有看到发票的票样,如果在货物栏填写了规格和型号也是可以的,可以收下。如果货物栏也没有规格、型号,则需要退回开票方重新开具。
《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2、发票认证是指税务机关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和运输发票抵扣联,利用扫描仪自行采集其密文和明文图像,运用识别技术将图像转换成电子数据,然后对发票密文进行解密,并与发票明文逐一核对,以判别其真伪的过程。与发票认证过程相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是运用加密技术,将增值税专用发票中的发票代码、开票日期、发票号码、购销双方纳税人识别号、金额、税率、税额等七个方面的数据进行多次加密,产生发票中的密文或二维码。
3、规格型号栏不填,但不属于增值税专用发票加密产生密文或二维码的数据项目,对密文的解密不产生影响,所以,增值税发票规格型号栏不填能认证。只要是真实业务就可以认证,但是需要在其他栏(如货物栏)标明型号和规格。
4、规格型号栏不填,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的规定:“第二十条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为本规定所称作废条件:
(一)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二)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三)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也就是说,纳税人识别号、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出现错误,属于开票错误而作废的条件,其他不影响发票认证的错误,如购买方开户行账号错了、地址上有一个字错了、货物规格型号栏不填、联系电话这些错误,均不作为发票作废的条件。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