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财会考〔2023〕3号
各市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调整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办会〔2023〕23号)精神,2023年度我省会计专业技术初、高级资格考试调整为2023年8月举行,考试采用无纸化方式。现就考试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考试时间
2023年度我省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以下简称初级资格考试)于8月1日至7日举行,《初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105分钟,《经济法基础》科目考试时长为75分钟,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以下简称高级资格考试)于8月7日举行。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日期考试时间及科目初级资格考试:8月1日至7日
8:30-11:30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14:30-17:30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高级资格考试:8月7日
8:30-12:00高级会计实务
二、考务日程安排
(一)2023年7月15日前,省会计考办向社会公布初、高级资格考试准考证网上打印起止日期。
(二)2023年7月28日前,各市会考机构向社会公布考试值班电话,并将值班电话、值班人员等情况报省会计考办。
(三)2023年8月15日前,各市会考机构在检查数据完整性、进行违纪违规处理后,及时上报本地区初、高级资格考试所有批次考试数据和违规情况。9月10日前,省会计考办向社会发布初级资格考试成绩查询通知。各市会考机构同时公布本地区考试成绩、咨询电话和电子邮箱。
(四)2023年9月30日前,省会计考办向社会发布高级资格考试成绩查询通知。各市会考机构同时公布本地区考试成绩、咨询电话和电子邮箱。
(五)考试成绩与合格标准公布后1个月内,各市会考机构完成合格人员相关信息复核、确认工作,并向省会计考办报送考试合格人员相关信息及书面报告。
三、其他事项
(一)各市会考机构于考试开始2日前完成对监考人员、考试工作人员培训等各项考前准备工作。加强协调沟通,于考试开始前1日内完成对所有考点、考场和考试机检测等工作,并做好防范和打击作弊活动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各市会考机构要提高服务意识,认真负责,精心细致做好考务管理各环节工作,及时把调整后的考试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考生,确保2023年度初、高级资格考试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三)各市会考机构应按照本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要求,制定疫情防控措施和应急预案,做好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出现突发疫情紧急情况,确实不能在本通知规定的时间范围内组织考试的地区,相关考试并入下一年度进行。要密切关注舆情并向考生做好解释工作。
安徽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