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抽检的商品怎样会计处理
将一些自产产品交给有关的检验机关进行检验,这些送检的产品系“样品”,应当视同销售处理。
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如果经常去做的话,计入制造费用,最终转入产品成本;
另外如果是工厂内部质检部门的测试以控制产品生产质量的,应计入"制造费用-试验检验费"
如果是工厂外部质检机构(例如国家质量监督局)对产品的质量检测,应计入"管理费用-试验检验费"
如果偶尔做一次检测,可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根据有关规定,作视同销售处理的业务包括以下内容:
(1)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六条第二款规定的“条例第四条第一款所称用于其他方面,是指纳税人将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机构、提供劳务、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于移送使用时纳税”;
(2)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2007〕第512号)第二十五条规定:“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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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待损失处理一不合格产品
贷:产成品一A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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