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已开始确认,大家需要在2019年12月内由本人进行确认下一个纳税年度的专项扣除情况,这些问题千万不要错过哦。
如果你已填报过2019年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就要留意今年是否有新变化需要更改,例如任职受雇单位是否发生变化,子女达是否已经到了入托、入学年龄,父母是否已达到赡养年龄等等情况。如果不进行修改,已填报的个税专项扣除信息将自动视同有效并延长至2020年。
如果你还没填报过,就要认真往下看啦!
自2018年10月1日起,个人所得税基本减除费用标准上调至5000元/月(6万元/年)。2019年1月1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正式实施,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依法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等6大专项附加扣除。
在子女教育方面,纳税人子女从年满3岁开始一直到整个全日制学历教育阶段的支出,按照每孩每月1000元标准扣除。
在继续教育方面,纳税人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按每月400元的标准扣除,接受技能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在取得证书的当年按3600元的标准扣除。
在大病医疗方面,纳税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医保目录范围内自付的医药费用超过1.5万元部分,在每年8万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在住房贷款利息方面,纳税人或其配偶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按每月1000元的标准扣除。
在住房租金方面,按所在城市不同,分别按每月800元、1100元、1500元的标准扣除。
在赡养老人方面,独生子女按每月2000元的标准扣除,非独生子女与其兄弟姐妹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分摊扣除,但每个人的分摊额度不能超过1000元。
也就是说,如果你月收入在1万元以下,享受赡养老人、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后,基本无需缴纳个税!
那么该如何填报呢?只需简单两步:
第一步:下载最新版的“个人所得税”APP
第二步:点击“确认2020年度专项附加扣除”
信息提交成功后,可以在APP中点击“查询”-专项附加扣除填报记录-选择年份2020,查看信息是否确认成功。
最后,小编提醒还未填报、修改的网友,无论工作多忙,无论拖延症多严重,一定要及时确认,毕竟这是与我们切身利益相关的,错过了可真是损失一个亿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