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 13条《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缓解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政策措施》,其中,包括了房租减免、社保费返还等举措。接下来,我们来具体了解下!
第一,这些措施为中小企业减负
重点来看看第四条措施,假设中小企业经营用房属于国有资产类的承租性质,则可进行一至三个月的房租减免。
疫情期间, 大力鼓励大型商务楼宇、商场及综合性市场运营主体对中小企业进行适当的房租减免。减免房租的业主也会获得适度的财政补贴。
第二,这些措施对中小企业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重点来看看第五条、第六条措施:
第五条:银行业的金融机构需按照政策范围内的最低标准发放贷款。中小微企业存量贷款疫情防控期间——续贷/展期办理期间,利率应当在原合同的基础上下浮10%的比例。如果是新增的贷款利率,银行应当按照基准利率的基础下浮10%的比例。
第六条:如果是受疫情影响,中小企业发展遭遇困难,银行不得采取抽贷、断贷、压贷及罚息的相关措施,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调整:
1、对还款安排及付息周期进行变更;
2、对还款期限进行适当延长;
3、对于逾期利息进行减免;
4、无还本续贷方式;
第三,这些措施能够大力支持企业稳岗
我们重点来看看第十一条政策:
如果参保企业由于受疫情影响,发生暂时性的生产经营困难,并且满足不裁员/少裁员的条件,可享受社会保险费返还。
1、按照六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及参保职工人数确定的标准给予返还。
2、按照企业及职工六个月本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百分之五十进行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