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浙江省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小微企业共渡难关,制定出台了17条政策。接下来看看疫情期间浙江小微企业该如何共渡难关?看看浙江出台的17条政策怎么说?
浙江支持小微企业共渡难关,出台的政策意见主要包括了四个方面:
第一,对于小微企业要素成本要降低
对于小微企业用电、用气及物流成本方面,需进一步降低。比如,工业的用电价格需按国家相关政策进行调整;工业用水、天然气价格方面需下调10%的比例。期限是三个月。
第二,对于小微企业的财税要加大支持
1、小微企业的税费可进行减免
如果企业在疫情期间,生产经营方面受到很大影响,对于房产税及城镇土地使用税缴纳困难,则可进行税费减免上的申请。
2、缴纳税款可适当延期
由于受到疫情影响,,小微企业如果在税款缴纳的办理申报上确有困难,则可依法申请延期办理。期限是不超过三个月。
对于那些生产疫情防控物资的小微企业,如果申请税款缴纳延期,可优先审核批准。
3、社保可缓缴
如果确因疫情影响,小微企业由于生产经营困难,无法做到足额缴纳社保。则可进行缓缴。补缴的后续手续,疫情接触后的三个月应当完成。
4、小微企业房租可减免
如果小微企业经营用房属于国有资产类承租,可享受1个月的房租免收优惠,自当地疫情防控开始后算起。到了第2、第3个月的时候,房租可进行减半。
第三,对于小微企业金融支持力度要加大
可以通过加强信贷 纾困、融资成本降低、金融服务优化、政策性金融作用发挥等措施加大对于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
第四,小微企业外贸出口支持力度要加大
可以通过办理不可抗力证明、降低检验检疫费用及提高出口信用保险保费补贴措施,加大对小微企业外贸出口的支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