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受波及最大的应该是消费性行业和餐饮业了,本来过年的时候,应该是增加消费的,因疫情影响,这些行业也都被封,不能营业,那么国家政府对于这类型的行业给予了哪些税收优惠措施呢?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国家税务总局在针对此次疫情已经出台了大方面的措施,比如2月份的申报纳税期延至2月24日,还有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联合发文称,自2020年1月1日~3月31日,对用于疫情防控的进口物资,实行更优惠的进口税收政策。那对于消费性行业出台了哪些政策缓解行业危机呢?在“非典”时期出台的相关政策对抗疫情起到很大的激励和支持作用,非典时期出台的政策为例:
1、在“非典”时期,一定期限内对民航的旅客运输业务、出租和公交客运业务、旅游业、饮食业和旅店业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2、对企业、个人向各级政府民政部门、卫生部门以及部分社会公益组织用于防治“非典”的捐赠,允许在缴纳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
3、凡承担“非典”防治任务的医疗机构中参加“非典”防治工作的第一线医务和防疫工作者,按照地方政府规定的标准取得的“非典”防治工作特殊临时性工作补助,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4、对集贸市场以及具有农副产品经营业务的其他各类市场的主办单位向市场内经营蔬菜、粮油的个体工商户提供经营场地、设施取得的租金收入,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
5、即对交通、旅游、餐饮、宾馆、娱乐等受灾严重的行业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
6、对各地战斗在抗击疫情一线的医务和防疫工作者取得奖金和特殊补贴给予减免税待遇
对于“非典”时期的普通税收优惠政策和特殊税收优惠政策都起到极大激励了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及人民群众对抗疫情的作用,国家出台相应政策目的是为了能让大家度过难关,以缓解企业的资金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