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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离职后,会计该怎么做最后一笔账呢?

员工离职后,会计该怎么做最后一笔账呢?

一般在员工被辞退后,公司都会给一笔补偿金,这笔补偿金该怎么做账呢?会涉及到哪些知识?会计又该如何做账呢?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首先,大家要知道,补偿属于哪一个科目。

由于员工离职后,并不属于任何一个部门了,这时候该把补偿归于那个科目呢?

我们要明白,离职补偿还是属于应付职工薪酬的一部分的,应该通过应付职工薪酬进行中转,但和还在为企业服务的员工又 稍有不同,作为已经不能为企业提供服务的离职员工,不能根据员工以前的从属部门来归类费用的。

1、计提离职员工补偿时

借:管理费用——离职补偿

贷:应付职工薪酬——离职补偿

2、发放离职员工补偿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离职补偿

贷:银行存款

根据中国劳动合同法第四章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应该依照员工在每满一年要支付一个月的工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当企业给员工的离职补偿超过合同法的标准的,超过部分需要扣缴个税

1、计提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离职补偿

贷:银行存款

其他应付款——代扣个税

2、支付时

借:其他应付款——代扣个税

贷:银行存款

以上就是对于员工要离职的时候,会计需要做的一些账务处理,在账务处理中,离职补偿虽然归属于“应付职工薪酬”的核算范围,但是不属于企业所得税规定的“工资薪金”范围,所以离职补偿不作为计提三项经费的基数,也不作为残保金的计提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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