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发生跨年度的费用调整时,应该怎么办呢?可能一个不小心就会出错,发生的跨年度费用应该怎么调整呢?接下来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一)跨年度的费用应该怎么调整?
有以下几种情况:
按照权责发生制,当期发生的费用应该当期直接入账,而不是等到拿到发票的时候才入账,如果发生费用的时间在上一个年度,那么调整的时候,计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即可。
如果发生的金额不大,那么可以直接列今年的费用或者是成本;如果发生的金额比较大,那么就要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调整去年年末的“未分配利润”;如果是正常合理的费用,金额比较小,可以计入收入发票的当期,如果费用的金额比较大,可以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调整,调整去年的应税所得额。
(二)案例分析
企业收回了上年度的一笔支出20000元,这笔款打入了财政的国库账户,这时候还要根据国库账户来转给企业,相关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财政应返还额度 20000
贷:财政拨款结转—年初余额调整20000
年底要将“剩余结转”的科目金额全部结转到剩余明细中;
借:财政拨款结转—年初余额调整20000
贷:财政拨款结转—剩余结转 20000
可是实际工作中,大部分的企业都是像以下分录这么做:
借:财政应返还额度 20000
贷:财政拨款结转—剩余结转 20000
直接省掉了中间的那一步骤,调整账目和退回的资金性质不同,会计科目也会不同,但是原理是一样的。
以上就是有关跨年度费用应该怎么调整的一些方法,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