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才算不是超标电动车?
时速低于20公里,整车重量低于40公斤的电动车不算是超标的电动车。
超标电动车就是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生产的电动车。2011年3月,公安部、工信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四部委下发的一道通知——要求限期淘汰在用“超标”电动自行车,但是判定是否“超标”的标准,仍是2012年前出台的已被公认过时的电动自行车老国标。
国家规定如下:
1、以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有两个车轮;
2、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能实现人力骑行、电动或电助力功能;
3、最高车速不超过20公里每小时;
4、整车重量不大于40公斤。
扩展资料:
“超标车”上路行驶存在的主要危害:
(一)车辆无法上牌发证。由于“超标车”未列入国家机动车辆《产品公告》目录,车管部门无法给予注册登记和上牌,因而这部分车辆只能成为无牌无证的“黑车”,给道路交通安全埋下隐患。
(二)影响道路交通秩序。驾驶“超标车”的人员中,绝大部分没有驾驶证,这部分人交通安全法律知识比较缺乏,时常闯红灯、随意变更车道、横穿道路、突然调头或猛拐,以及违规载人、不戴安全头盔等,严重影响了正常的道路交通秩序,严重影响了城市的道路交通秩序和城市形象。
(三)影响社会的稳定。超标“助力车、电动车”无第三者责任保险,发生事故后,很多都无力赔偿高昂的抢救费和医疗费,一旦发生重大事故,按现行赔付标准难予赔偿,受害人得不到赔偿。
超标电动车就是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生产的电动车。也就是时速超过20公里,整车重量超过40公斤就算超标车。 国家规定作为非机动车的电动自行车车速不大于20公里/小时,重量不大于40公斤,有脚踏行驶能力,电动输出功率在240瓦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