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中报预告是强制的吗?
根据最新的规定,创业板中报预告不是强制性的,而是自愿的。
不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的规定,如果创业板上市公司预计年度经营业绩或者财务状况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
净利润为负;
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
实现扭亏为盈;
期末净资产为负。
因此,虽然不是强制性的,但是如果公司出现以上情况,还是需要进行业绩预告的。
没有强制
1.上交所主板、科创板、创业板:对于中报业绩预告没有强制要求,可以披露也可以不披露。
2.深交所主板:净利润为负值;实现扭亏为盈;实现盈利,且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 50%以上;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均需要披露。
3.2022年A股半年报的披露时间为7月1日至8月30日; 深交所要求对于业绩预增的公司,必须要在7月15日前披露。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于进行年报时上市公司预计全年出现亏损、扭转为盈或者净利润比上一年下降或者上涨50%的情况,应该在本年度结束后的1月31日进行业绩预告。如果没有上述三种情况,可以不进行年报的预告披露,半年报和季报没有强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