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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海文:文科学术论文摘要的正确写法<第三人称文章范例>

杨海文:文科学术论文摘要的正确写法

梅谦立教授是法国籍学者,这篇长达11页的论文十分深入地讨论了晚明《达道纪言》与西方政治观的东渐。责任编辑之初,笔者就直观地觉得:这份摘要并未等量地释放论文本身内含的精彩论点;也就是说,论文极有分量,而摘要却泛泛而谈,没有履行为论文导航的职分。责任编辑之际,笔者更是感到:既然摘要是精彩论点的集萃,论文是精彩论点的铺开,那么,只要我们期望读者经由摘要的指引而走向正文的解读,这篇论文的摘要就应当被重写。考虑到作者是外籍学者,笔者以责任编辑的身份代写了以下这份新摘要:

1636年出版的《达道纪言》,由意大利耶稣会传教士高一志“手授”、山西地方官吏韩云“纂述”。该书作为西方政制人伦的“语录”汇集,取材于古希腊和古拉丁文学,编译成中文共355条;并以中国传统的“五伦”为原则,编排成五类,着墨最多的是君臣(158条),其次是朋友(122条),再次分别是兄弟(31条)、夫妇(23条)、父子(21条)。《达道纪言》处于儒家、基督宗教和斯多葛学派几大传统的交汇之处,目的却不是要建立一本历史档案集,而是借助于贤人的格言,试图培养起某种政治伦理的态度。尤其是从对君王之修养、君臣关系、拒绝暴力、平民主义的君主制度以及法治、经济、税务政策等问题的分析看,该书发挥了西方古代的政治修养,并且与儒家传统相结合,建造起了一个道德榜样,旨在教导人们如何趋善避恶。晚明耶稣会传教士在《达道纪言》中所表达的西方古典政治学,鲜明地体现了古中国和古西方在政治观念上第一次相遇的奇特情形,极其有助于深化目前的西学东渐研究。[①]

梅谦立副教授这篇论文的旧摘要,折射的其实还是理科立场。国家标准局1986年6月14日发布的《文摘编写规则》,规定目的、方法、结果、结论是文摘的基本要素;以国家教育委员会办公厅文件(教技厅[1998]1号)下发的《中国高等学校自然科学学报编排规范(修订版)》,同样认为“摘要的内容包括研究的目的、方法、结果和结论”[②]。前者是国家标准,后者是行业规范,两者可谓步调一致,均被收入新闻出版总署科技发展司、新闻出版总署图书出版管理司、中国标准出版社编,中国标准出版社2008年5月出版的《作者编辑常用标准及规范(第三版)》。可是,这部133万字并作为“新闻出版行业质量管理与标准化系列图书”之一的工具书,却没有收录以教育部办公厅文件(教社政厅[2000]1号)发布的《中国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编排规范(修订版)》。以理科规范作为国家标准来一统学术期刊界,这种意识何以如此根深蒂固、积重难返呢?!

笔者代写的新摘要,要还原的则是文科立场。《中国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编排规范(修订版)》指出:“摘要应能客观地反映论文主要内容的信息,具有独立性和自含性。”[③]依据这个并不十分严谨的定义,加上文科学术期刊编辑长期以来形成的集体共识,我们以为,文科学术论文摘要的撰写在最低限度上必须遵循以下两个基本原则:第一,从独立性看,摘要是第三人称的客观叙说,务必杜绝“作者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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