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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群众”:《乌合之众》在中国传播的知识社会学考察<乌合之众不同版本>

定义“群众”:《乌合之众》在中国传播的知识社会学考察

内容提要:

19世纪末期以来,解释群众现象的心理学语言在全球范围内流传,影响了人们对群众的理解,中国亦不例外。《乌合之众》的“群众”观是其中的代表学说。借助知识社会学探讨《乌合之众》在中国的传播及影响,可发现:近现代以来,《乌合之众》两度被引入中国。民国时期,勒庞的学说塑造和强化了知识界对于群众的犹疑和畏惧态度。由于革命和战争的需要,它还被用于群众动员和操控的培训。2000年之后,《乌合之众》多被用于解释群体性事件、网络群体性事件、网络舆情等问题。这些也是中国学界使用勒庞学说进行知识生产的主要领域。“网民素质”“舆论引导”“净网”等治理话语的形成也与群众心理学的解释框架有一定的关联。这一框架虽有一些洞见,但会忽视群体心理形成的制度、文化等原因,缺乏对于制度和权力问题的关注,导致对于“群众”现象的分析窄化。透过《乌合之众》的中国之旅,我们也能够看到知识和社会的相互作用。

作者简介:

袁光锋,南京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副教授;刘朝璞,南京大学新闻传播学院硕士生。

 

一、作为知识的《乌合之众》

“人同此群,群同此心,心同此理。”

1923年,钟健闳将勒庞(Gustave Le Bon)的Psychologie des foules英译本The Crowd一书译为《群众》(作者译为鲁滂),在序言中写下这句话,表达了勒庞学说对于中国的适用性。此时距离勒庞在法国出版这本书已有28年的时间。其间,中国社会风云变化,各种类型的群众运动兴起,勒庞的群众心理学成为人们理解“群众”的知识资源。在钟健闳之前,The Crowd已被商务印书馆在1920年译为《群众心理》(作者译为黎朋)。2000年之后,勒庞学说再次在中国流行,这本书的新译名是《乌合之众》,这是一个在中国知识界非常响亮的名字,一个带有强烈情感色彩和修辞色彩的词语。群体性事件的频发和互联网集群现象是这一时期勒庞学说传播的主要背景,也是这套知识被述说的主要对象。这套解释群众现象的心理学语言影响中国已有百年时间。历史变迁,影响力依然不减,因为它触及了一个重要的政治话题:何谓“群众”。

如何理解“群众”是政治思想史的核心议题。抽象的人群有时被认为是现代政治的合法性基础,此时常被表述为“人民”,它与一套自然法、现代性等语言联系在一起;有时被理解为民主制度的运作主体,即我们所说的“选民”;有时又被认为是社会秩序的破坏者,即“暴民”“群众”。同样的群体,不同的称谓背后是不同的知识体系和价值立场。对于“群众”知识的研究,有助于我们理解现代政治观念的变化及其内在张力。“群众”知识包含多个类型,其中,群众心理学是一套影响深远的知识体系,其贡献是建立了一套解释群众现象的心理学知识——用心理学的语言来批判群众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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