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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龙湾区2023年教师读书征文评比活动的通知<关于开展读书征文活动的通知转述>

关于开展龙湾区2023年教师读书征文评比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龙湾区2023年教师读书征文评比活动的通知 2023-06-16 15:53:29 | 龙湾区教师发展中心 |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提高教师整体素质,根据《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中小学“爱阅读”行动项目方案的通知》(温教办研〔2014〕39号)和《关于在全区中小学开展“教师读教育名著”活动的通知》(温龙教办师函〔2009〕4号)等文件要求,决定开展龙湾区2023年教师读书征文评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二、参评内容

教师自选一部教育名著,联系教育教学实际,撰写读书心得。要求主题鲜明,重点突出,有独立的思考,字数在5000字以内。以论文或者课题的形式不予参评。

三、参评要求

1.各校要结合教师专业阅读活动,以此次评比为契机,尽量鼓励教师全员参与,开展校级评比,在此基础上选择3-5篇优秀读书征文送区教师发展中心参评。学校要按规定篇数推荐征文。

2.参评征文请正确填写征文学段(幼儿园、小学、中学),便于分类评比。并填写所读图书书名、作者和出版社,以及签订承诺书。正文内不能出现学校及教师姓名。标题为三号黑体,正文为小四号宋体。标题不要加书名号,要用副标题注明是读哪本书的读后感。单位名称要与公章一致(与省平台保持一致),不能写简称,前缀“温州市”可以省略。请按照A4纸张排版,不需要打印。

3.参评截止日期:2023年9月1日(星期五)。已在区级及以上单位获奖或正式报刊杂志上发表的文章均不再参加本次评比。

4.倡导学术诚信,严禁抄袭造假,文责自负。区教师发展中心将对送审征文作相似度检测,相似度≥30%即定为抄袭。学校要做好征文的真实性检测工作,若发现弄虚作假、剽窃抄袭他人征文的,两年内不准参加征文评选,并通报给所在学校。

四、评审组织

1.龙湾区教师发展中心全面负责组织评选工作。评委会由相关专家组成,此次评比采用网络评比的方式进行(不收纸质稿,采用PDF格式电子稿上传)。本次读书征文评比活动将向获奖者颁发区级荣誉证书,并优先推荐参加省市级评比并向相关的报刊杂志投稿。

2.送交征文路径说明

教师个人按照学校推荐名单在教育局钉钉系统用PDF格式电子稿上传。上传程序如下:

①上传时间:截止2023年9月1日

②上传路径:区教育局钉钉系统--OA工作台--简道云--教师发展中心--JS05征文活动

③上传文件名:“征文学段-征文题目”样式(如“小学:寻“大写的教师”的一路风采——读《做一个大写的教师》有感”)。

联系人:江晓静,联系电话:86358612

附件:2023年龙湾区读书征文评比钉钉系统操作说明

龙湾区教师发展中心

2023年6月16日

附件下载:温龙师函〔2023〕197 号关于开展龙湾区教师读书征文评比活动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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