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标题一般用3号或4号的仿宋体。
提高党政机关公文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2012年6月29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GB/T 9704-2012)。该标准于2012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
此标准是对国标《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GB/T 9704-1999)的修订,对公文用纸、印刷装订、格式要素、式样等作出了具体规定。特别是将党政机关公文用纸统一为国际标准A4型,首次统一了党政机誉蔽雹关公文格式要素的编排规则,使党政机关公文的表现形式更加规范。
扩展资料
公文格式: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党政机关公文通用的纸张要求、排版和印制装订要求、公文格式各要素的编排规则,并给出了公文的式样。
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党政机关制发的公文。其他机关和单位的公文可以参照执行。
使用少数民族文字印制的公文,其用并念纸、幅面尺寸及版面、印制等要求按照本标准执行,其余可以参照本标准并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2、公文用纸幅面尺寸及版面要求
2.1 幅面尺寸
公文用纸采用GB/T 148中规定的A4型纸,其成品幅面尺寸为:210 mm×297 mm。
2.2 版面
页边与版心尺寸
公文用纸天头(上白边)为37 mm±1 mm,公文用纸订口(左白边)为28mm±1mm,版心尺寸为156 mm×225 mm。
2.2.2 字体和字号
如无特殊说明庆帆,公文格式各要素一般用3号仿宋体字。特定情况可以作适当调整。
2.2.3 行数和字数
一般每面排22行,每行排28个字,并撑满版心。特定情况可以作适当调整。
2.2.4 文字的颜色
如无特殊说明,公文中文字的颜色均为黑色。
参考资料来源:
人民网——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