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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起电费要涨价?多地回应<苏州电费要涨价了吗>

6月1日起电费要涨价?多地回应

据大象新闻,近日,一则有关居民电价调整的消息,引发不少网友关注。该消息称,6月1日起,取消谷峰计价,改成分段计价,而且电费涨价了。

发布该消息的网友IP地址为湖北,其发文称,电费涨价了,电价调整从2024年6月1日起,取消谷峰计划,改成分段计价。分段计价共分为五个时段,早上8点—12点,(电价为每千瓦时)1.08元;12点—17点,(电价为每千瓦时)0.68元,17点—21点,(电价为每千瓦时)1.08元,21点—0点,(电价为每千瓦时)0.68元,0点—早上8点,(电价为每千瓦时)0.31元,甚至称“还有20天的缓冲期。”

对于这一消息,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热线工作人员表示,并未收到相关通知,目前湖北居民用电收费标准分为三档,第一档每年用电量为0千瓦时至2160千瓦时,电价为每千瓦时0.558元;第二档每年用电量2161千瓦时至4800千瓦时,电价每千瓦时0.608元;第三档每年用电量4800千瓦时及以上,电价每千瓦时0.858元。

搜索发现,此前,四川、江苏等地也有所谓“居民用电要取消谷峰计价,改成分段计价”的相关消息传出,均被官方进行了辟谣。对此,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热线工作人员提醒广大用户,不信谣,不传谣,电价要以官方为准。

据东方网,近日,一段“上海6月1日起取消谷峰计价,改成分段计价”的电费涨价内容在社交媒体平台传播。国家电网95598服务热线回应,上海市电力公司近期没有收到政府部门对于电价调整的相关通知,“上海居民电价没有涨价或者变动,还是和之前一样。”

根据相关规定,民用电价、水价事关社会公众利益与民生保障,公用事业费调价前会提前公示。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公布的《关于本市电价政策信息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显示,制定和调整本市电力用户销售电价等有关电价政策信息,将至少提前一个电费账单周期(一般为一个月),通过市发展改革委网站对社会公布。

另据极目新闻,进入5月份,湖北黄石多个小区群内一些业主纷纷转载着一则“提示”,从6月1日开始,居民电价将取消谷峰计价,改成分段计价,电费涨价了。读者易先生发给记者的“提示”上写着,电价调整了,从6月1日开始,居民电价将取消谷峰计价,改成分段计价,电费涨价了。该“提示”显示,每日8点至12点,每度电价为1.08元;12点至17点,每度电价为0.68元,17点至21点,每度电价又恢复到1.08元;21点至0点,每度电价又回到0.68元;0点至8点,是每天电价最低的时段,每度电价为0.31元。该“提示”还贴心地提醒:“节省用电告诉用家和邻居,啥时候用电一目了然,请自己把握掌控用电。”

“我们根本没有接到这样的通知,这肯定是谣言。”国网黄石供电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黄石“一户一表”居民用电实行的是年度阶梯电价,第一档,每户不超过2160度的用电量,执行基础电价,每度为0.558元;第二档,超过2160度但不超过4800度的用电量,电价每度加价0.05元,即每度0.608元;第三档,超过4800度的用电量,电价每度加价0.30元,即每度0.858元。

据中国城市报,2023年,北京、山东、湖北、辽宁、宁夏、新疆、甘肃、福建、河北、云南、青海等11个省份出台了关于分时电价的新政策。其中山东推出《关于进一步优化工商业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及福建省发展改革委下发《关于完善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进一步推动输配电价改革、拉大峰谷价差。湖北则推出《关于做好工商业分时电价机制有关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调整工商业电价至“午时谷电”模式倒逼用户侧增加光伏配储。

“可以说2023年以来,各省份分时电价相关政策百花齐放,但从整体趋势上来看,主要呈现出拉大峰谷价差和‘两充两放’地区渗透率提高上。”长期从事新能源投资的卢先生说。

近日,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能源局下发《关于进一步优化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对峰谷分时电价浮动比例和季节性尖峰电价作了调整。新政策自2024年4月1日起执行,将目前执行的7月、8月两个月峰谷时间段扩大到7、8、9、1、12五个月。

来源 | 每日经济新闻、大象新闻、东方网、极目新闻、揭西发布、中国城市报、公开信息编辑 | 李楠审核丨谷晓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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