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维修基金应该交给谁管理?
业主们平常是接触不到这笔基金的。一般情况下,维修基金由物业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监督设立,由物业管理公司代为管理和使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后,公共维修金就会划转到业委会,由业委会行使管理权利。
业主委员会应到房地产主管部门指定的商业银行设立公共维修基金专用帐户,并将账户情况报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备案,该帐户是该物业范围内业主缴纳的全部维修基金的情况。该帐户只能用于维修基金的存储和管理,不得挪作他用。
银行同时为每位业主设立分户帐户,用来显示该业主所有维修基金部分的使用和留存情况。维修基金的使用及补充需经业主大会作出决议。
公共维修基金其实就是用来修房子的公共部分基金,所有业主都要缴纳,属所有业主共同所有,基金一般由业主委员会来管理。
哪些情况可以使用公共维修基金?
公共维修基金的使用范围主要包括小区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具体来讲,公共部位是指由单幢住宅内业主或者单幢住宅内业主及与之结构相连的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部位,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而共用设施、设备,一般包括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
一旦上述提到的小区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出现问题,就可以申请试用公共维修基金。如果业主遇到紧急情况,可以走绿色通道加急提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以下6种情况可紧急提取公共维修基金:1、房屋防水损坏造成渗漏;2、消防系统出现功能障碍、消防管理部门要求对消防设施设备维修、更新、改造的;3、专用排水设施因坍塌、堵塞、爆裂等造成功能障碍,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 4、楼梯单侧外立面五分之一以上有脱落危险的; 5、高层住宅水泵损坏导致供水中断的; 6、电梯故障危及人身安全的。
公共维修基金如何申请?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维修资金的使用,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1、由物业服务企业提出使用建议,无物业服务企业的由相关业主提出使用建议;
2、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讨论通过使用建议;
3、物业服务企业或相关业主组织实施使用方案;
4、物业服务企业或相关业主持有关资料向房地产主管部门申请列支;
5、房地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向专户管理银行发出划转维修资金的通知;
6、专户管理银行将所需维修资金划转至维修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