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议和问题都是代表在会议期间的主动权利。在介绍这两个概念之前,有必要让各位代表清楚地认识到,代表才是推动会议的主导力量,主席团的作用只是控制会议的节奏,而不是遵循主席团的指示和命令,台上和台下的地位是完全平等的。
在会场中当主席说到:“Are there any points or motions on the floor? (台下有无问题或动议)”的时候,代表就可以纷纷高举国家牌喊出自己的诉求类型了。
01
动议 Motion
我们在一般说明规则流程的时候也会使用到这样一个表格:
动议类型
说明
更改发言时间
Motion to Set
Speaking Time
认为发言时间过长或过短
暂时中断正式辩论
Motion to Suspend the Formal Debate
进入有主持/自由磋商
动议暂停会议
Motion to Suspend the Meeting
结束当前会议场次
这里只列举了动议的一些常见类型,除此之外只要是影响到整个会议节奏的主动要求,代表都可以提出动议,例如:开启发言名单、介绍工作文件、进行唱名投票等等。所有的动议也需要达到一定的投票数字才能获得通过,比如全场过半数的代表认可。
需要再介绍一个小尾巴, 并不是所有提出的动议都会直接进入到投票环节,主席团在询问是否有动议之后,还会多说一句:“Is there any second? (台下有无附议)”这里实际也在征求代表的意见,问其他代表你们是否觉得这个动议有意义啊?只要有一个附议,就可以把动议送入投票环节了。如果全场静默,那这个动议就不会被投票。
02
问题 Point
我们中文的相关资料中会把Point翻译成“问题”,虽然不十足贴切,但point的表现形式确实也是以“问题”为主,就姑且这样叫。问题的优先级要高于动议,场下如果同时有人发动议、有人提问题,主席会优先解决问题。这并非因为动议与很多代表很喜欢的“个人特权问题”相关,而是动议不属于讨论范畴,当场就可以解决,也不需要进行投票。
动议分为以下几种:
问题
说明
组织性问题
Point of Order
指出主席团在会议主持中的某些错误
咨询性问题
Point of
Parliament Inquiry
对于会议程序不明白时进行确认
回复性问题
Point of Right to
Reply
对某位代表特别针对自己代表国的攻击性发言或质疑感到了严重不满,需要进行反驳或解释
个人特权问题
Point of Personal Privilege
场上有个人不适
需要主席团批准休息或协助解决
以上就是本次课程的重点内容,下面我们做好笔记一起来看视频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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