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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 order提单是什么意思<外贸提单英文定义是什么>

To order提单是指示提单,它是一种特殊的海运提单形式,其特点在于收货人一栏填写为“凭指示”(to order)或“凭某人指示”(to the order of)。这种提单不直接指定最终的收货人,而是需要通过背书来转让物权。

To order 指示提单:

1、凭指示性质:To order提单意味着货物的交付不是直接给某个具体的个人或公司,而是给提单的持有人或提单上指定的指示方。如果提单上写的是“to order”,则需要发货人的背书来转让;如果是“to order of xxx”,则需要xxx的背书。

2、转让灵活性:由于需要背书,这种提单可以在货物运输途中通过背书的方式进行转让,从而允许货物的所有权在不同贸易方之间转移,直到最终收货人出现并完成提货。

3、物权凭证:To order提单作为物权凭证,持有提单的人拥有提取货物的权利。在国际贸易中,尤其是信用证交易中,提单的背书转让是货物所有权转移的重要环节。

4、通知人角色:虽然与 To order 提单直接相关的是背书和物权转移,但在实际操作中,提单上还会有一个通知人(Notify Party),负责在货物到达目的港时接收通知,并协助实际收货人提货,但通知人本身并不直接拥有提货权。

5、合同证明:提单还证明了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的运输合同,列明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尽管它不是双方协商的结果,而是承运人单方面提供的条款。

6、电放限制:对于To order提单,理论上需要通过背书来转让,但在实际操作中,可以通过电放(Telex Release)的方式,即不签发或收回正本提单,直接通知目的港代理放货,但这需要发货人的明确指示,并非所有情况下都允许电放。

因此,To order提单在国际贸易中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它提供了一种灵活而安全的货物所有权转移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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