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发改审批〔2023〕5号
关于对驻马店火车站地下停车场收费标准的
批复
驻马店市万德置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驻马店火车站站前广场地下停车场收费标准的请示》(驻万德〔2023〕01号)已收悉。根据《常务会议纪要》(驻政阅〔2016〕131号)文件精神,根据河南省发改委、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实施意见》(豫发改收费〔2016〕1661号)有关规定,经成本调查,并考虑我省周边地市现行收费水平和广大群众经济收入,结合目前我市停车场停车收费标准实际情况,经研究同意,现将驻马店火车站地下停车场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停车场规模:经实地测量地驻马店市火车站地下停车场,共有397个停车位。
二、停车服务收费标准:1、小型车20分钟以内(包括20分钟)免收停车费用,停车1小时以内(包括1小时)收费5元/辆次,以后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全天(24小时)收费不超过30元/辆次;小型车为2吨以下(含有牌照新能源电动汽车)、10座以下(含10座)客车。
2、客车(10座以上)收费10元/辆次,全天不超过30元,收费标准按第一条规定收取。
3、连续停车超过24小时的,不再享受20分钟内免费停车,按上述标准重新计费。
4、军车、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环卫清运车、市政工程抢修车辆等免收停车费。
三、严格执行公示制度。你公司应加强停车收费管理,在停车场的醒目位置公布收费标准、收费依据、价格举报电话等,同时要做好车辆进出时间确认工作,作为停车收费依据,使用税务专用发票,主动接受市场监管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
本批复自2023年1月22日执行,试运行一年,到期后另行报批。试运行期间如果有新的停车场收费政策,按照新的收费政策执行,此文自行废止。
2023年1月21日
驻马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