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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及残疾人“两项补贴”提标<邵阳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

邵阳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及残疾人“两项补贴”提标

        (全媒体记者 伍洁  通讯员  肖策文)5月21日,邵阳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扶贫办、市残联联合下发《关于提高2023年全市城乡低保标准、城乡特困供养标准及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的通知》,要求各地从2023年1月1日起开始按新标准发放补贴。

        今年全市城市低保保障标准调整为470元/月,(去年标准为450元/月),救助水平不得低于330元/月(去年标准为320元/月);农村低保保障标准调整为310元/月(去年标准为285元/月),救助水平不得低于185元/月(去年标准为170元/月)。对于2018年城乡低保救助水平高于本通知的地区,2023年的救助水平只升不降。

        全市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调整为7332元/年(去年标准为7020/年);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调整为4836元/年(去年标准为4446元/年)。全市城乡特困人员全自理、半护理、全护理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分别不得低于1536元/年、2560元/年、5120元/年。

          全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标准调整为60元/月。

          根据通知要求,各地要严格按照政策,做好城乡低保对象的审核审批、特困供养人员的认定评估和残疾人“两项补贴”认定工作,坚持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做到对象认定精准,不错不漏。

        各县市区民政、财政部门要加强配合,做好资金测算,统筹使用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县市区财政部门要按照提标要求足额安排2023年社会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所需资金预算,切实做好资金兜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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