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由于雨水与上党地区地方民生休戚相关,迎神祈雨活动本身集中体现了村社之间的管理与组织,甚至形成了跨村落的村村联合,发挥了凝聚社群的功能。
“社”,最早用于土地崇拜,在汉代演化为“社神”,于是对“社”的崇祀便融进了地方保护的基本元素,并开始崇拜一些不朽的人物,尤其是那些一旦被证明是非常灵验的神明。*在北宋朝廷敕封的号召下,成汤信仰在晋东南地区的影响持续发酵和扩散。《阳城县志》有云:
赛社迎神,断无不洁之粢盛,祷雨祈年尤深严肃。每岁仲春,各里人民向析城、崦山换取神水,仪从糜费,不能枚举。*
现存较早的汤王行宫,始建于金代并存留至今者不胜枚举。如,金皇统九年(1149)的泽城村汤帝庙,金正隆二年(1157)的西上坊村成汤王庙,金大定二十年(1180)的辛壁村成汤庙,金大定二十三年(1183)东冶镇汤王庙,金泰和八年(1208)的下孔村成汤庙,金大安元年(1209)的南底村成汤庙,金大安三年(1211)的下交村汤帝庙,金大安二年(1210)的封头村汤帝庙,等等。正是在金元时期,析城山成汤庙便成为当地官员、士绅主持祈雨祭祀的场所,也成为衡量其政绩的重要依据。元顺帝至元四年(1338)阳城大旱,主簿周克明扶病徒行析城山祷雨获应,县城乡各处纷纷立碑赞颂,《阳城金石录》中就录有四通碑文*。碑刻中记载的另一个“超然有为而克尽厥职者”,即监州公忽都贴木儿。在《山西石刻丛编》中录有两通碑文称颂他的事迹*。
社祭与农业生产紧密相关,在古代祭祀仪礼中占有极为重要的地位。汤祷为致雨,社祭为祈稷,均有祈求风调雨顺的功用,这或许是很多地方的汤王行宫逐渐成为村中“大庙”的缘由。正是从自宋代开始,泽州地区的“社”经历了从土地神崇拜到雨神崇拜的转变。*始建于金代的泽城成汤庙,有明万历四十五年(1617)《重修成汤圣帝神庙记》载:“由衙道土地祠前,居民建立汤帝祀焉,盖有年矣。”*此言在土地祠的重要位置上,村民又建立了成汤庙,表明成汤祭祀逐渐被赋予了社庙的性质。元至治二年(1322)的《创建圣王行宫之碑》,碑阴题名参与修庙的就有十六个村落,可见,在元代,沁水县土沃乡下格碑村圣王行宫实际上就是附近十几个村社联合祭祀成汤的社庙。明清时期,成汤行宫作为社庙的意义更为清晰,以至于“县中各里皆有成汤庙以祈雨泽”*。这种联村的祭祀组织,保证了村社传统的延续。不过,随着历史的发展,个别分散的村落开始从原来的祭祀系统中分立出来以独立的姿态与其余的社交往,清中期后,社在泽州的组成总趋势是由几十村组成的大社逐渐向数村组成的社以及单个村落组成的社发展。*但与此同时,村落自治也出现了多元化的格局。
根据社会学现代化的理论来说,一个传统到现代化转型的社会,必定会伴随着传统价值的衰落。当代中国社会经历着剧烈的社会变迁,一段时间内,随着城市发展和工业化,普遍将宗教与信仰视为封建迷信的残渣余孽,造成很多地方的民间信仰传播和延续的断层。农村社区由于较少获得政府的重视,民间宗教活动在一定程度上获得自治的空间。在很多地方,村民们开始重建庙宇,以此表达他们对神灵的敬仰以及对传统价值的恢复。民间信仰的丰富内容和实践活动正在成为人们寻求意义、获得群体归属的重要支持。今临汾市翼城县的一篇《汤王庙赋》,就是村民对汤王敬仰之情的真切描绘:“赤地七载荒旱,祈雨祭身桑林。登坛六责兮,当警天下人主;爱民无己兮,垂裕万代后昆。……”*维持这种稳定性背后的力量,就是历史传统本身的凝聚力。由此,在乡村的宗教世界里,“人们重视的是与正面力量和谐共处及合作下所达致的生存和成就”*。
再次,人们借用以成汤为代表、受到国家敕封的人格神,继承了传统祈报和社祭仪式,广建庙宇,并通过赛社演剧等祭祀活动,强化了村社自制组织的权威性。
商汤的德政,是受到当世百姓的爱戴和后世百姓崇拜的基础,也奠定了其在《荀子·议兵篇》中尧、舜、禹、汤“四帝”的祀典地位,对历朝历代统治者的施政行为亦影响深远。《泽州府志》和《潞安府志》就分别记载了唐玄宗为晋东南民众祈雨的史实:“开元十二年(724),泽、潞大旱,帝设坛宫中,亲祷暴立三日。”*泽、潞的旱情让皇帝亲自设坛暴立祷告,显然是对上古时期“商汤祷雨”仪式的模仿,这说明统治者对于晋东南的农业用水相当重视。特别是清代,乾隆帝继承了顺治、康熙、雍正重农的政策与思想,提升了雩祭在国家祭统中的地位。乾隆二十四年(1759),全国大旱,乾隆帝亲祈圜丘,虔诚地对天帝称臣,历数施政过失,感召甘霖,使有清一朝祈雨祭神活动达到了极致。这种宗教崇拜最终逐步演变为中原农业社会普遍认同的“能御大灾则祀之,能捍大患则祀之”的圣王之祀。
社,随着金元时期权力的扩大,逐渐成为最为重要的地方基层组织和乡村秩序的核心;春祈秋报、迎神赛社、祈雨取水等村落活动,无一不通过“社”而在大庙中隆重举行。由此,析城山成汤庙“四方请水以祷旱者,岁以万计”*,影响所至,到元代已成为联合晋南豫北很多村社的大型祭祀中心。再如,下麓村成汤庙《补修成汤庙碑记》载:“我泽郡下麓村,有成汤圣帝庙,为春秋祈报之所,长幼萃集之区”*。在成为村社大庙的过程中,乡民们不仅继承了先祖对风调雨顺的期盼,还赋予了汤王各种社会需求的职能,给商汤崇拜打上了实用的烙印,使其充溢于晋东南和豫北地方社会生活的各个侧面,于是,以村社为单位的祭祀活动变得越来越频繁和越来越重要。汤王崇拜,已然不仅是一个古老的传说,而是经过历史积淀留存在乡民记忆中的“集体无意识”。从开始对“土地神”祭祀,再到围绕祈雨与社神祭祀相融合形成地缘组织,为强化村社大庙的权威性,而进一步扩展与左右村社的联合,“社”逐渐成为村民长幼咸集、恭敬神明、劝善惩恶的公共地点和议事场所。
二、汤王崇拜与乡村地方经济
首先,宗族在中国的传统社会具有极其特殊的地位,几乎把持了乡村生活的一切事物,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社会地位是由经济实力来彰显的。据张研先生所述,从文教仓储、水利赈济到道路津梁、社会保障等全部是基层社会实体组织的家族宗族乡族以及族绅、邑绅主持的*,而世家大族不仅捐助本村办大庙,而且还需担任社首来体现本族的地位,这也是弘扬家族声名的好时机。
沁水县湾则村汤帝庙《湾寨村重修汤帝庙碑记》载:齐氏三兄弟齐智、齐义、齐信把地基捐施大社,才创建了社庙汤帝庙,且从碑阴的捐款名单看,齐氏占据了多数,并连续三代作社首,与本村其他姓氏一起管理社事;*沁水县苏庄村汤帝庙《重修汤帝庙碑记》亦载,碑文撰写者乡耆崔含珠父子及侄子崔致君都长期充任社首,从雍正十年(1732)其父首倡本社修舞楼戏房,又在到乾隆间“外募客伙,内出己资”,用六年盖起正殿并修了耳殿、配殿、看楼、大门等,之后叔侄前后相继捐己资,外募捐,得百金而重修大庙,在主持社事与维修庙宇中展示了家族强大的经济实力。*据此,作为祭赛汤王的“社”,在村社被纳入国家基层建制后,逐渐成为庙宇筹建的主导社会力量,而且还在乡村公益事业的投资上扮演了非常重要的角色。阳城县郭峪村《汤帝庙公约墙碑》就约定,汤帝庙作为“公所”,不得寄放“污秽之物”,不得损毁庙中之物,亦不许“任意借取”“庙中对象”以至于“失落无存”。*
由此可见,明清时期,即使是凡尘落素中的一个小小村落,重修庙宇之规模盛大、历时之冗长,也不可想象。由于对于成汤的崇拜,村民往往不惜财力物力对庙宇加以整修崇饰。辛壁村清嘉庆二十二年(1817)《重修成汤殿碑记》的作者即惊叹:“闲尝游历村落,见夫山庄弹丸,亦皆崇尚神工,多有为增修庙宇,不惜财力,或开拓旧日规模,或增饰前人制作,极宏敞之势,尽壮丽之观。”*泽州县辛壁成汤庙明弘治十四年(1501)碑又道:“尔来十载,经营络绎不绝,其用功也深,费财也庶”,故“刻诸坚铭,属予为志”。*清乾隆四十五年(1780)《重修成汤大帝庙碑记》,即记长子县王晃村清乾隆间有马王社七人,同住持请合村社首“公议创建,兼议重修”庙宇:
是举也,其所费者,马王社七人,素积资财三百三十八千也。又村中照地捐谷,催拔人工与牛工者,大社社首千一人也。至总督其事而鸠工庀材,又请村中素有经济六人,递更代而寒暑不辍,以共勷厥成者,则道会司郭来源功也。*
晋东南地区村落之间的关系,因共同拥有、经营神庙,且共同负责年度祈雨活动而更加紧密。汤王庙碑中频频出现“鸠工庀材”,建修之绩,不胜枚举。在各村社事务中,主持、修缮、捐款一系列的大项目都源于村民们对于地方传统信仰汤王崇拜及祭祀活动的执着和虔诚,在很大程度上,保证了金元鼎革中该区域村社组织的延续性,在当地民间的威信力可想而知。正是“今之祠宇,或敝而后修,或未敝而重修,且或不甚敝而大为改修,则力多费繁。以今视古,其难易有较然者,而人情世风于此,亦概可见焉。”*
其次,商人对庙宇的捐助,以及通过举行盛大的庙会活动也是带动古代乡村经济运行和发展的一个重要动因。
士农工商中,商人地位一直最低,但修庙宇、建戏台他们为村社捐银往往最多。晋东南有地方势力之家,即潞泽商人属于晋商中实力雄厚的重要组成。李俊民是金代状元,他的儿子、侄儿都在洛阳一带行商;郭峪商人张子仁的儿子,就是阳城县郭峪村汤帝庙《郭峪镇重修大庙记》碑的撰写者,赐进士第、奉政大夫、詹事府左春坊、左谕德兼内翰林秘书院修撰张尔素,清顺治三年(1646)进士。民国年间山西著名的书画金石家杨兰阶,清末在山东曹县吉隆号典当铺做相公。大约从明代开始,随着山西煤矿的发展和商业的兴盛,商人家庭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