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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晋城市城区工业园区安全生产“百日攻坚”冬季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百日攻坚行动工作部署情况>

关于印发《晋城市城区工业园区安全生产“百日攻坚”冬季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晋城市城区工业园区

安全生产“百日攻坚”冬季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南村工业园区:

根据《全区安全生产“百日攻坚”冬季行动工作方案》要求,现将《晋城市城区工业园区安全生产“百日攻坚”冬季行动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立即会同相关部门,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晋城市工城区业园区安全生产“百日攻坚”

                                   专项领导组(借章)

                                      2023年11月2日

晋城市城区工业园区安全生产“百日攻坚”   冬季行动工作方案

当前,全年各项重点工作进入攻坚期,赶工期、抢任务和超强度生产等问题突出,事故风险不断加大。同时,随着气温逐渐降低,雨雪冰冻大雾等极端灾害天气增多,森林火险增高,居民用电、用气激增,安全生产不利因素交织叠加,极易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为确保全区年终岁尾安全平稳,根据《晋城市城区安全生产“百日攻坚”冬季行动工作方案》,结合实际,特制定全区工业园区安全生产“百日攻坚”冬季行动工作方案,具体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不断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充分认识当前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紧紧围绕“十抓安全”的总体要求,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更严要求,扎实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冬季行动,有力有效消除整治一批安全风险隐患,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组织领导

成立晋城市城区工业园区安全生产“百日攻坚”冬季行动专项领导组,全面负责工业园区安全生产“百日攻坚”冬季行动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组      长:牛大伟  区政府副区长

副  组  长:曹  谦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陈玉霞  区工信局局长

成      员: 田江涛  区工信局副局长

            于晋涛  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张  鹏  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闫忠斌  区住建局副局长

            宋  宁  区区域合作交流中心正科干部

            常红伟  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申运马  区民营经济局副局长

            陈保红  区人社局副局长

            卢润生  区自然资源局大队长

            张志强  市生态环境局城区分局南村中队队长

            司  进  泽州产业园区发展运营有限公司代董事长

        董松亮  泽州产业园区发展运营有限公司总经理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工信局信息化股,负责工业园区安全生产“百日攻坚”冬季行动工作的综合协调以及情况收集、汇总、上报等工作,办公室主任由信息化股股长担任。

三、检查整治范围

南村绿色智能铸造创新产业园

四、主要任务

(一)开展安全责任落实攻坚战。重点督查检查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清单”落实情况,定期深入分片包联督导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重点督查检查各相关部门是否存在安全检查图形式走过场、监管执法“宽松软虚”等问题,对风险隐患视而不见、见而不查的,重大事故隐患应处罚未处罚和跟踪整改不到位的,一律从严追责问责;重点督查检查各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落实情况,主要负责人是否定期研究安全生产工作,保障安全投入,每月至少带队检查1次,严肃查处不按规定提取使用安全费用、不履行有限空间、动火等危险作业审批手续开展作业、未统一管理外包外租生产经营活动等突出问题。

(二)开展“打非治违”攻坚战。以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消防、城镇燃气、特种设备等20个行业领域为重点,严肃查处无证、无资质、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资质)范围从事生产、开采、经营、建设、储存、运输等活动,严厉打击责令停产或依法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等非法违法行为,有效治理无证上岗、未经培训开展特殊作业、严重“三违”行为等突出问题。要加强安全生产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通过曝光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公布一批违法违规行为,联合惩戒一批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企业,进一步放大执法效果,督促广大生产经营单位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达到“查处一家、震慑一批、教育一批”的实际效果。

(三)开展冬季安全防范攻坚战。聚焦冬季安全生产防控重点领域、重要场所和薄弱区域、突出问题,实施精准整治。强化危化品重大危险源监管,落实防冻、防凝、防火、防爆、防静电、防泄漏措施;严防矿山企业年底赶产超产、冒险作业;严格落实恶劣天气禁限行管理规定,盯紧看牢高温熔融金属运输企业是否遵守寒潮大风和冰霜雨雪等特殊天气条件下交通管制要求;加强大型商业综合体、高层建筑、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大力整治违规开展动火、电气焊作业,违规存放易燃可燃物和堵塞消防通道等突出隐患;加强“危大工程”等高风险作业环节安全管控,落实防滑、防冻等措施,大力整治工地内临时建筑私拉乱接电线、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等现象;紧盯餐饮场所燃气风险,重点整治燃气设施设备及管道冬季保养、检维修和未安装燃气报警器等问题,严防燃气闪爆事故发生;加强森林防火重点地区、重点部位巡查力度,组织对林下可燃物进行及时清理,严厉打击野外违规动火、用火等行为。

(四)开展风险隐患“清零”攻坚战。全面督促本地区、本行业领域企业建立健全风险隐患清单,实行闭环管理。全面梳理今年以来各类督查检查排查出的问题隐患,对已整改的隐患开展核查,确保真改实改,不留死角;对未整改到位的要摸清底数,登记造册,分门别类进行整理归纳,建立台账,定人员、定责任、定措施,定限期,分级分批挂牌督办,确保一般隐患年内全部限期整改到位;重大隐患原则上年内整改到位,确实整改不到位的,要严格按照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要求,确保安全生产。

(五)开展应急能力提升攻坚战。重点督查检查各级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各类突发事件应急总体预案、行业领域预案和各类专业预案修订完善情况,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应急储备物资、装备和救援力量调查摸底情况,企业应急救援队伍、民间各类救援组织应急协作机制、部门应急信息通报、沟通联动等各项应急机制运行情况,确保突发事件急而不乱、忙而有序,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应对处置,最大限度减少损失影响。

五、职责分工

(一)工信部门:具体负责工业园区的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安全评价、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等方面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负责工业园区内规上工业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二)人社部门:配合开展涉及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的企业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三)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按照《晋城市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实施细则》,负责工业园区内相关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四)生态环境部门:按照《晋城市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实施细则》,负责工业园区内相关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五)住建部门:配合开展工业园区内办理施工许可的建设施工项目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并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六)交通部门:负责工业园区内道路运输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七)应急部门:负责工业园区内煤矿、非煤矿山、冶金工贸、危化企业生产、储存等环节及园区重大危险源设施、园区安全距离等方面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八)能源部门:负责工业园区内公用供电设施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九)民营经济局部门:负责工业园区内的规下工业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十)工业园区安全管理办公室:要落实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督导检查,确保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南村铸造工业园区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六、工作安排

工业园区“百日攻坚”冬季行动即日起至2024年2月10日结束。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11月10日)

工业园区及园区内企业要结合实际,于11月10日前制定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安全生产“百日攻坚”冬季行动方案。

(二)排查治理阶段(11月11日—2024年1月31日)。

1.工业园区及园区内企业要对本园区、企业每个单元、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部位开展全面自查自纠自改,形成问题隐患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完成时限、责任人。经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按照分级原则上报市、区监管部门。各企业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开展2次安全检查,对安全隐患实行清单化管理,做到“一企一台账”。

2.工业园区及园区内企业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每周通过职工大会或者职代会、信息公示栏等方式向员工通报。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要及时向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和职工大会或者职代会报告,并由上一级公司及政府监管部门双挂牌督办。

3.工业园区及园区企业负责人要认真开展安全检查指导,其中,工业园区及园区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周至少深入现场开展1次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分管领导每周至少开展2次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要对园区内企业至少开展1轮全覆盖安全检查。

(三)督查检查阶段(11月11日—2024年1月31日)。

1.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方案,通过“四不两直”、明察暗访、专家体检、交叉检查等方式,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抽查检查,集中排查治理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切实规范安全生产秩序,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各督查检查组每月至少开展一轮督查检查,层层传导工作压力,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

2.有关部门按照管理的原则,组织检查组深入园区开展全面检查。主要负责人每半月至少开展1次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其他班子成员每周至少开展1次安全生产督查检查。

(四)总结提升阶段(2024年2月1日—10日)。各有关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总结典型经验做法,深入分析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本单位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认真查找深层次矛盾和原因,补齐在规章制度、管理规定、规程措施等方面存在的漏洞,切实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有关部门、园区要成立工业园区安全生产“百日攻坚”冬季行动专项小组,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百日攻坚”冬季行动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每月至少听取1次工作进展情况汇报,至少深入一线开展1次督导检查,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狠抓各项责任措施落实,全面推动“百日攻坚”冬季行动扎实开展。

(二)严格督导检查。各相关单位要以“严细实”的作风、“零容忍”的态度,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检查执法。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必须现场依法提出处理意见,严格落实执法措施;对重大事故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逐项销号,并责令相关企业严盯死守,坚决防止发生事故。

(三)强化部门协同。为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工业园区要切实强化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确保工业园区安全生产“百日攻坚”冬季行动任务圆满完成。

(四)加强宣传力度。各相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各种方式,对安全生产“百日攻坚”冬季行动进行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要充分发挥群众和舆论监督作用,鼓励通过市区两级24小时举报热线举报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对一经查实的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非法违法行动,一律进行重奖,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五)压紧压实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对自查自改不认真、隐患整治不彻底、安全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执法不严格的,将依规依纪通报批评、组织约谈、严肃问责。对存在重大隐患的,一律停产停业整顿;对存在非法违法行为的,一律上限处罚;对非法窝点(散、乱、污企业)一律予以关闭取缔。安全生产“百日攻坚”冬季行动期间,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将对相关单位实施安全生产“一票否优”,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加强信息报送。各有关部门、园区要按照要求将行动方案要于11月5日前报送行动方案;每月30日前报送“百日攻坚”冬季行动阶段性进展和问题、整改、责任“三清单”;2024年2月7日前报送安全生产“百日攻坚”冬季行动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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