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牌照人死了车牌怎么办】车牌本身实质上是一种行政许可,并不是财产,至于能否作为遗产继承,要看当地对车牌管理办法的具体规定。以北京为例,根据目前《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修订)中的规定“个人因婚姻、继承发生财产转移的已注册登记的小客车不适用本细则”。
也就是说,车主去世后继承人无需取得购车指标即可办理过户手续,继续使用车辆。但值得注意的是,该规定指的是汽车车牌本身是随附在汽车上的,继承者继承的财产不是车牌本身,而是汽车,即继承者获得的是汽车以及与之附随的车牌。
车牌虽然实质上可以继承,但由于其本身不是财产,因此从法律上说,也难以进行财产分割。像上海那种拍卖的车牌还好说,而像北京,“车牌值多少钱”都是黑市价格,在法庭上是不会被承认的,所以在继承时无法单独继承,也无法进行财产分割,车牌只有跟着车走,法院对车的继承做出裁定,车牌也随之归获得车的继承人。
既然车牌是跟着车子走的,就要注意车子使用年限是否达到报废标准,没有达到报废标准的,可以继承;达到报废标准,又恰好是电动车,当时政府送的牌照,不得继承,牌照和车辆一起强制报废。
夫妻和子女优先继承权是谁
继承车牌是不需要本市户籍和累积缴纳社保一定年限的限制的。同样以北京为例,《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修订)也规定:“个人因婚姻、继承发生财产转移的已注册登记的小客车不适用本细则。”也就是说,通过继承的方式获得车牌,不受该规定中相关资质要求的限制。
因此,若持牌人过世,其配偶和子女都享有继承权。
那么继承二者产生争执,车牌应该给谁呢?
法院一般会遵循“最需要者优先”原则,即在几个同样拥有继承权的继承人中,选择最需要车牌,并能将其发挥最大作用的继承人继承车牌。
比如两个继承者都提出继承车牌(汽车)要求时,有一个住得比较远,更需要车作为代步工具,那么法官应该本着最需要者优先’的原则,将车子和牌照判归此继承者,同时在其他财产分配上,对另一位继承者做出适当的补偿。
这个时候并没有法律的明文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