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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报道中七个不能出错<新闻报道的基本构成元素有哪些>

新闻报道中七个不能出错

内容:

 

新闻传播的“出彩”与“不出错”,就如同电力传输的正负两极,正极要带电、必须出彩,负极是零线,必须零差错。

从事新闻宣传报道的编辑记者,天天在做新闻传播工作,一定要掌握好正负极,尤其不能让负极带电,保障零差错。

业内一般把新闻宣传报道中的差错归纳为三类,即:政治性差错、事实性差错和技术性差错。结合日常编辑审读实践中遇到过的这三类差错,笔者总结了以下“新闻报道七个不能出错”,算是为各位同仁提个醒,供大家在日常采写编中参考。

大政方针、重要提法不能出错

我们做新闻报道,肩负着宣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重任。对于这些大政方针、新思想、新提法要认真学习,准确把握,避免差错。比如一稿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随意简略为“学宣贯十九大精神”“学贯十九大精神”“学习十九大”、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简略为“核心价值观”、把“双创双服”错为“双创双扶”等。还比如企业通讯员来稿常把“高质量发展”前面加上一个“高速度”,成为“高速度高质量发展”。

会议程序、规范用语不能出错

会议报道多见、常见。尤其是两会报道,有许多需要把握的政策性、程序性问题。2018全国两会报道中,我省代表委员是用“驻冀”还是“住冀”,前后方就进行了反复沟通。

有时,一些关键词句、规范用语处理不好,就会造成政治性差错。比如,将“中国”与“台港澳”并列,将一些国家与台港澳并称“等国”等。

涉及民族宗教等敏感话题不能出错

在新闻报道中,涉及民族宗教的话题,敏感度高,必须慎之又慎。比如,少数民族自治县名称的简称规范,就常见用错。如“青龙满族自治县”,不能简称为“青龙县”,可以简称“青龙”。这些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的禁忌、习俗等切记把好关,不能出错。

新闻的基本要素不能出错

构成新闻事实的基本要素包括人名、地名、单位名称、头衔、组织机构名称、时间、地点、数字、计量单位等。对于这些基本要素,编辑记者要认真核实,不能出错。

这些方面是差错的高发地带,编辑处理时必须保持高度警惕。比如人名,前后文是否一致?有没有张冠李戴?领导人姓名有无差错?排序是否正确?曾遇到过一篇稿件前文名字是“李文艳”后文写作了“李文燕”。当然把领导人名字弄错就是重大差错了。

党政机关名称、职务名称,比如“省人大常委会”不能简称“省人大”,其专门委员会“省人大农业委员会”不能写成“省人大常委会农业委员会”,其负责人为“主任委员”,不能丢掉“委员”二字。再比如领导人职务,以何种方式出现也是有讲究的,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有时三个职务都要有,少写一项就是差错;有时,仅能出现一项,多写一项也是差错。

还比如数字、计量单位方面,五花八门的问题着实会让编辑大伤脑筋。有的标题中“募集资金20万”少了“元”;有的不当使用阿拉伯数字“十几人”用作“10几人”,“3000元”写作“3千元”;有的量词使用不当,把“节水50万立方米”写作“节水50万方”等。

相关部门规定的禁用词不能出错

宣传主管部门的宣传提示、新华社发布的新闻报道禁用词,需要编辑记者及时掌握、避免用错。比如“一带一路”倡议、京津冀协同发展、北京携手张家口筹办冬奥会这些规范用语。比如不能用的“父母官”“村长”“村官”“前苏联”“北朝鲜”等以及禁用的网络流行语。

文从字顺,字词语句不能出错

错别字、多字、漏字、用词不当、成语使用不当、语法句法错误……这样的技术性差错在所有差错中所占比例是最大的。这些字词语句方面的差错好似埋藏于新闻稿件里的“地雷”,好编辑要成为排“雷”高手。

错别字最是常见。“贯彻”成了“贯穿”,“分行”成了“分红”,“营造”成了“赢造”,“生活”成了“生话”,“塞罕坝”成了“赛罕坝”,“茁壮成长”成了“着装成长”等等。遇到的最极端的成语错别字是把“崭露头角”错为“暂漏头脚”,把“炉火纯青”错为“如火纯清”,把“有的放矢”错为“有地放失”。

还有些近义词语,语义虽相近,用时却有别,也是新闻报道常用且常易用错的词语。比如:“功夫”与“工夫”,“截至”与“截止”,“制定”与“制订”,“举办”与“举行”,“行动”与“活动”,“不耻”与“不齿”,“肤浅”与“浮浅”,“抚养”与“扶养”,“化妆”与“化装”,“法制”与“法治”,“伏法”与“服法”,“副”与“幅”,“练”与“炼”,“分”与“份”,“界限”与“界线”等等。

有的语句没有出现错别字,但都存在着或用词不当,或设喻不当,或语句杂糅重复、逻辑不通的毛病。比如“他们舍小家为大家,我们作为三县儿女怎可以置若罔闻。”再有这句:“‘双创双服’活动为河北实现高质量发展,大力优化投资发展和营商环境注入了一剂‘强心剂’。”还有这句:“在树下散养鸡、鸭、鹅、黑猪等家禽。”再看这句:“到处都是漫山遍野的核桃树。”

规范使用标点符号不能出错

标点符号典型的使用错误包括:一逗到底;当引不引,不当引乱引;非整句引文句号误置于引号里面;不当使用顿号,比如,引号、书名号连续使用时中间不该加而加了顿号,还有“五六十斤”“三四百人”不该加而加了顿号等。

新华社经常发布最新标点符号使用规范,作为编辑记者应该随时留意并正确应用。

原文来源于:公众号望长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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